取消当代人对当代人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的N个理由
宋 圭 武
一是学科本身的限制。社会科学往往具有短期不可证伪或证实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当代人对当代人的研究成果价值很难有公正的判断。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具有短期(当然也有些需要长期)可证伪或可证实的特点,比如通过重复试验,或逻辑检验等。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价值,其正确性大多是需要社会历史过程来检验,这就需要历史实践时间来保证。也就是说,你研究的对不对,不是你说了算,而是实践说了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实践需要时间,并且时间越长,其价值大小就会呈现得越清楚。比如,文革时期的论文,其价值只能是经过几十年历史实践检验后,才能体现出来,而在当是的环境下,是很难产生准确评价的。而现在的研究成果,最有权威的评判,应当交给后人。千秋功过,后人评说最有道理。
二是受利益因素的制约。当代人评价当代人的作品,往往会受到各种现实利益因素的制约。在利益面前,真理往往是软弱的。由于受利益因素的制约,就很难保证公正性能得到准确体现。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作品,也就未必能得到客观的评价。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社会上的强者往往在评奖过程中会占据优势地位,比如有权的,有钱的,有关系的,就会利用资源来左右评奖,造成评奖误差大甚至很大。
三是从我国社会科学评奖的实际情况看,取消也是利大于弊。一是一些评奖项目成了一些人寻租的工具,如打招呼、收红包、互相评奖利用等。这些不好的行为,既污染了社会风气,也退化了学术道德。二是有些单位以评奖作为考核或晋升的重要依据,但由于评奖本身有误差或误差很大,结果导致误差进一步放大,让社会更失公正性。一些本身应当受到制裁的行为反而受到奖励,而本应受到奖励的行为却受到变相惩罚,最终是奖励了投机者,惩罚了老实人。三是评奖对社会科学自身建设也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评奖本身是希望能催生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结果是反而助长了学术浮躁和学术功利主义。学术白开水泛滥,而真正的成年酿酒和学术珍品稀缺。
由于存在上述原因,笔者建议取消当代人对当代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奖。
当然,取消当代人对当代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奖,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一律取消社会科学评奖,我们也可以保留社会科学评奖,但必须要规范。
一是当代人可以对前代人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奖,而当代人的研究成果交由后代人去评。比如前30年的研究成果,就可以放到今天来评,而当代人的研究成果,应放到30年以后去评,这样评奖误差就会较小。这里问题是,可能有个评奖收益谁享受的问题。若30年后,或30年前的研究者还活着,自然获奖收益就归研究者,若已去世,可归与研究者有继承权的后人及亲属。
二是要多一些专题性的评奖,而不是大一统式的评选。比如,可就公平问题设一个专题,然后看所有研究公平的成果,看谁的最有创新价值。当然,评委也必须是要研究公平问题的专家。设成专题评奖,也有利于评委专业化。若大一统的集中到一块,由于评委各有各的研究方向,你研究历史的,他研究经济的,你研究文学的,他研究宗教的,互相搅到一块,结果就跟外行评内行差不多,自然误差就大。
三是要根据社会科学不同学科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评奖标准。选美女是一个标准,选俊男是一个标准,两者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社会科学也是一个大家族,里面有许多不同的学科,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学术规范特点,评选也就自然需要不同的办法和标准,不能大而统之的用一个尺度和标准。比如历史考古类的,应当是一种评选办法和标准。而经济学跟社会学的评奖标准,应当与之有所区别。另外,哲学和宗教,可以是一种评选办法和标准。而意识形态类的研究成果,应当单独用一种标准和办法。大人、小孩、男人、女人,大家混同在一块,都统一用一个标准和办法,评选结果误差自然就大。
四是要完善评选监督机制。这主要有两个方面需要完善。一个方面是评选过程要尽可能公开化。公开是实现公正的有效途径。要对评委的意见进行公开。评委也是人,也会有机会主义倾向,而公开就可以对机会主义倾向产生有效约束,而匿名评审就缺少这一点。要对评选的成果进行公开。研究成果价值大小,公开后,可以让社会公众对其价值进行再评价,这对评委也是一个监督。另一个方面是,要建立一个学术权力监督机构,要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没有评选上的成果作者或申报者可以到监督机构进行申诉。若真有问题,将好的没有选上,而将不好的选上,就需要对评委进行处罚。评委不能只顾拿评审费,只顾享受收益,而不支付成本,评委权力也需要制衡。政治权力需要分权制衡,这有利于政治行为的规范;学术权力也需要分权制衡,这也有利于学术行为的规范。目前,我国在学术权力制衡机制方面尤其欠缺,亟需进一步完善。(作者: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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