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的建议
尊敬的习总书记:
"扫黑除恶"的初心是好的,是为了公平正义,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国民的幸福。
但是最近两天,我看了"扫黑"运动中五花大绑游街示众的视频,又看了«扫黑指向抗强拆群体»的文章,揭示许多省市出台文件打击抗强拆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连续失眠。您不是强调"法治思维"、"法治政府"吗?怎么运动一来,法治就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了呢?为什么有的地方又回到"文革"中无法无天的做法呢?路人皆知强拆一方往往有黑恶势力的参与,怎么被"扫黑"的有时反而是受害的一方呢?尽管被强拆强征者中也有"煽动闹事"的、"漫天要价"的,但以正常的严格的司法处理他们即可,何必动辄上升为"黒恶势力"而且运动化严打呢?
习总书记,人民对您寄予厚望,期望您将中国带向富强文明、民主法治,带向现代文明,带出王朝循环,带向中华民族的长治久安,但是现实中,为什么公正法治永远只在口号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似乎没有必要真的遵守?如何避免扫黑运动中将可能产生的冤假错案?如何避免类似于1983年"严打"以及"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如何避免薄氏在重庆的打黑变成了"黒打"的悲剧?时代是否应当向文明的方向进步一点点?您是否采取了足够的措施防止冤案的发生?等等等等,也许我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尊敬的习总书记,一个现代文明的国家,应当以厉行法治的常态思维扫除黒恶,以公民监督、新闻监督、机构之间的相互监督消弭于未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几乎所有的官方媒体都不得刊载"负面新闻"(监督性新闻),许多人民代表根本不反映选民的任何要求,民众无法对官员开展任何形式的监督,如此,黒恶势力能不坐大吗?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能不逍遥法外吗?国民怎么可能如您所说的"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然后,问题严重了,又开展一场运动,一次严打,严重的问题也许治表了,但是国家进步了吗?
尊敬的习总书记,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了未来中国发展与进步的蓝图,令人敬佩!今后无论遇到怎样的艰难困苦和突发事件,期望您以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坚持深化改革与法治(必须是指向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的真改革,而非假改革、逆向改革;法治主要指约束政府,约束权力,而非违悖法律程序打击民众)的方针不动摇,假以时日,您有能力带出一个既结合了中国背景与文化,又呈现出现代制度与现代文明的崭新中国。祝福您!祝福祖国好运!
胡星斗
201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