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地更名行为的科学程序


 旅游地更名行为的科学程序

为事物和概念命名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个社会群体的集体创作,开始时可能有某位先知者倡导,但必须获得大多人所认可方能进入社会通用的词库。旅游地更名是涉及更名主体、对象、名称、受众、环境五个要素的系统工程。同时,地方的命名需要人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4],更名亦然。在旅游地更名实践中,饱受媒体和公众诟病的问题之一就是更名行为的随意化、盲目性,尤其是长官意志和拍脑袋式决策,一味追求政绩和短期效应。上述做法不仅将当地居民排斥在更名决策的主体之外,也未充分考虑受众的需求,且未能充分利用环境中的机遇、应对可能存在的威胁(挑战)、采取措施化威胁为机遇。

为了制度化地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为旅游地更名行为制定科学的程序。从管理学原理来看,典型的旅游地更名行为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十个环节,即:提出动议、创意策划;民意调查、科学论证;媒体造势、公开征集;专家评选、更名听证;依规报批、信息发布。这一程序体现了管理学中的控制原理(预先控制、过程控制和后馈控制),考虑了利益相关者参与(政府、地方居民、社会公众、游客、专家、媒体),遵循了现代政府决策的基本要求(科学论证、听取专家意见、召开听证会议、信息公开)。值得强调的是,位于国家边境地区或两个行政区域交界地带、涉及宗教信仰的旅游地,其更名更应加强论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由地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来源:李庆雷等.旅游地更名现象的理论透视[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9(3):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