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个一个的人,这是人之为人最基本的分工,其次是人有性别的分工,在马克思主义里,马克思承认这种自然基础的分工,认为这个时候还不存在劳动异化。有分工就有私有观念,此时仍然没有劳动异化。只是当有了剩余产品,而且有的人利用私人占有的剩余产品,来换取他人的劳动价值时,异化才产生了。其主要特征是劳动者失去了对劳动产品的自主支配地位,劳动产品被他人通过交换占有后,反过来变成压迫、剥削劳动者自身的力量。由此可知,马克思主义界定的劳动异化可谓源远流长,随着原始氏族社会的解体,它就像阴魂一样笼罩在劳动者头顶上了。
马克思主义所定义的阶级和剥削概念便由此而来。即凡是占有剩余产品并用来换取他人劳动价值的,就是剥削阶级,凡是只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的就是被剥削阶级。那么所谓人的解放,就是消除了劳动异化、没有了剥削关系,虽仍然有剩余产品,甚至还极大丰富,却是每个人都获得了自主支配劳动产品的资格和地位的状况,而达成这种结果的前提就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也即实行公有制,这就是共产主义——实际上就是彻底平分资源的一种方式。
消除异化也好,废除剥削也好,说到底,马克思主义追求的,仍然是权利平等。所谓人的解放,也完全包含在权利平等这一核心价值之中。
只是,马克思把人类面临的资源看作一成不变和生产单元绝对饱和的,以此为前提,得出否定竞争和私人占有合理性的结论。因为在生产单元绝对饱和的资源条件成立的时候,任何私人的占有,都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都不具有正义性。因此,马克思从权利平等出发,主张人类应该实施公有制。
然而,资源并不是如马克思所理解的静止不变的,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一定的生产力对应着一定的资源。例如,原始社会的生产力,对应的只能是自然生长的草籽和动物;农耕时期的生产力,对应的只能是地球表面可开垦的土地;工业革命,带来了矿产资源;如今进入信息化时代,更多看不见摸不着的领域成为人类越来越重要的资源,可见,资源是伴随生产力的进步不断向人类敞开怀抱的一个动态空间。那么,面对生产单元不饱和资源,代表权利平等原则的,还是平分吗?不是,恰恰是竞争。
平分生产单元饱和资源,竞争生产单元不饱和资源,这是天下为公,人人平等这一准则的两种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资源既有生产单元饱和的层面,又有生产单元不饱和的层面,出现了这种双重性,平分与竞争的平衡,就成为占有和分配资源的当然正义。
这是规律,这个规律来自人性的权利平等原则。你不主动遵循它,它就用野蛮的方式为自己开道,那就是人类几千年历史的跌宕起伏、血雨腥风。宪政民主,正是人类理性战胜野蛮,主动适应规律要求,走向和平前景的途径选择。
宪政体制下,通过普选的方式,决定公共资源是该平分了还是该竞争了,是平分该多一些了还是竞争该多一些了,每个公民获得了这样的自主地位,不但自主自己的劳动产品,而且自主公共资源的分配,每个人不但是自己的主人,还是公共资源的主人,因而,自然就没有了异化。对于公共资源,生产单元饱和部分的权益通过福利方式平分了,生产单元不饱和的部分通过合理竞争,然后进入私有资源的等价交换轨道,因此没有剥削。所有一切,都体现了权利平等这一神圣要求。
看不到资源所具有的生产单元不饱和一面,马克思主义一味的主张平分性质的公有制,这同样是制造不平等,从而使人类陷入劳动的另一种异化噩梦(例如匍匐在极权的奴役之下)。
所以,祛除异化,消灭剥削,实现人的解放,为人类开太平,唯有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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