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源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理想的美好社会给出了一个标准答案,那就是基于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极大丰富基础上的,消灭了分工和竞争,没有阶级和剥削的共产主义。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家哪一国的现实生产力达到这个水平。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规律要求,不管你处于什么生产力状况,都得和这种“实际”相结合,才能促进生产力提高,以尽快达到共产主义所配套的水平。这就在设定的目标和所居的现实之间,有了一个距离。在同一目标下,这个距离,便因起点不同而长短不同,也因这种不同进而导致所经历的路径不同。也就是说,你的起点是奴隶社会,他的在农耕社会,我的可能在资本主义初期,起点本身就各自不同,你有你的情况,我有我的状态,面对的自然情况和社会情况各异,由此决定的通向那个标准答案的解题过程肯定也是千差万别——看,“特色”就来了。
就像中国革命的历程,也是别具特色的。你苏俄可以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暴动,一举夺得政权,我这边主要矛盾在农村,因为我这里绝大多数人口是农民,所以我只能走农村包围城市的路;你可以攻城略地打势如破竹攻坚战,我只能是小米加步枪利用农村广阔天地玩游击;这都是特色,不特色,我就走不动步,就生死攸关。
和平时期搞建设,也得祭“特色”之旗。战争年代毛泽东遵循了特色之路,夺得政权,也成就了自身的威权。然而,大权在握后,就把特色抛在脑后,想着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则遭遇了现实的闷棍,所以还得回到“特色”的路上来。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回到“特色”路,至少老百姓不再大面积挨饿。
然而,这个特色,就是通往那个天堂般梦想的秘籍吗?
天堂,人人向往。然而,共产主义天堂,却只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系统设计。那么这个系统设计本身,有没有问题?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拷问。
共产主义这种社会形态,真的能变成现实吗?
马克思对私有制体制必然有压迫和剥削的道义判断,有几分真实?
以上两个疑问,我已有撰文阐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即使上面两个都不是问题,那么还有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儿,就是目的和手段之间的矛盾。
马克思明确说,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否则,只能桎梏生产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除了合适,不存在别的选择。那么明知道现实生产力与共产主义特色的公有制不适合,却为了不违背道义评判,坚守公有制底色,然后有条件的与生产力妥协,这种不伦不类的生产关系,是严格意义上的“适合”吗?如果不是,岂不是企图用不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必须适应才能促进的生产力?这不是悖论吗?
何况,对私有制社会的道义评判本身就站不住脚呢?
更何况,对共产主义的设想是缺乏人性和物质支撑的臆想呢?
马克思为人们设计了这个以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系统,以这个理想国为目标的人群便各有各的“特色”。话说回来,那些所有进入该系统,在这个系统里无休止的翻腾,象困在笼箱里的小白鼠不停的蹬转轮,指望能转出去的情景,在世人面前,不也是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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