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草根网研读了马西彦先生的《利己理论》。《利己理论》从人之利己性入手,揭示并推演出人以及社会的规律,系统的阐发了人类社会各种现象的内在原因和运行机制,其把对社会的关照思量,聚焦到组成社会的“原子”——个体的人身上,从人性出发,获得对社会规律的探索路径。该理论扭转了马克思主义之生产力决定论中作为主体的人“缺位”的虚脱局面,把社会规律扎扎实实的安置在了以人为根的支点上,让人们对人和社会从微观到宏观有了一个整体把握。
在我的理论发现里,区别于马西彦先生的地方是资源动态性,这个方面,马先生虽有提到但没有深入和展开。另外,我的文章发布后,对于这个概念,网友多有不解,在此,借用马西彦先生文章中所涉及的同一范畴——关于“损它性”的解析,给予进一步回答。
马西彦先生在《利己理论》阐释“损他性”的存在条件时,有下面一段文字:
“当原始生命周围的有机物十分丰富时,原始生命对这些有机物的索取包含着对其它原始生命的潜在的损害。而相反,当原始生命周围的有机物比较贫乏时,原始生命对其的摄取就会造成对其他个体的现实损害,损它倾向就成为了现实性。也就是说,实际损害发生与否,取决于外界环境中的物质的贫富程度。当食物丰富时,只形成相互之间的损它倾向;当食物匮乏时,这种损害倾向就有了实际的效果,原始生命的损它倾向转化为损它性……后续生命亦如此。当后续生命周围的食物十分丰富时 ,后续生命对这些食物的索取包含着对其它后续生命个体的潜在的损害;而相反,当后续生命周围的食物比较贫乏时,后续生命对其的摄取就会造成对其它个体的损害,损它倾向就成为了现实性。也就是说,实际损害的发生与否,取决于外界环境中大家共同需要的物质的贫乏程度。当食物丰富时,只形成相互之间的损它倾向;当食物匮乏时,这种损害倾向就有了实际的效果, 后续生命个体之间的损它倾向就转化为后续生命个体之间的损它性……比如,森林中的猴子采摘野果,虽然其行为包含着对其他猴子的潜在的损害,但是由于森林中的野果太多了,所以并不造成对其他猴子的直接的、明显的、现实的损害;而在森林中果实很少的情况下,这种损它性就显现出来变成现实性 ……举一个假设的且极端的例子,两个由于饥饿而奄奄一息的猴子面前只有一个水果,这时候,任何一个猴子吃掉这个水果,都是对另外一个猴子的侵害,都是一种损它性。”
“当原始生命周围的有机物十分丰富时”——丰富到什么程度算丰富呢?丰富到原始生命对这些有机物的索取,不影响不妨碍其它原始生命也可以同样多同样好的索取,这种状态的资源,该如何描述呢?我的生产单元不饱和资源这个概念,就是从这里而来。我找不到其他更合适的词汇来界定资源的这种状态,大家谁有更恰当的用语吗?
“当原始生命周围的有机物比较贫乏时”——贫乏到什么程度算贫乏呢?贫乏到原始生命对这些有机物的索取,已经影响和妨碍到其他原始生命也可以同样多同样好的索取,我把原始生命所需的有机资源的这种状态,称作生产单元饱和资源。这就跟盐在水里溶解,随着盐的增加,一定量的水里盐有饱和的时候是一个道理。和上面一样,有别的更恰当的词语描述资源的这种情形吗?
在资源的生产单元不饱和状态,原始生命对有机资源的索取,凭自身的能力和容量,可以自由所为,我称这种情况为非排他性自由竞争,是权利平等的体现;在资源的生产单元饱和状态,所有原始生命已经没有了自由竞争的余地,彰显公平性的是平分。
用这样的概念以及这样的论断,其实也不是我的独有,著名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诺齐克在论证竞争的合理性时,是这样说的:“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一些基本权利,最根本的是自我拥有权以及免于外人干涉的权利,禁止任何人用整体利益或其他价值之名,侵犯一个人的权利。……但拥有自我,却不表示人自动有权拥有外在世界中本来不属于任何人的自然资源,例如土地。因为资源有限,而每个人总想占有更多的财产。”诺齐克于是提出一个有关土地及资源占取的正义原则。他认为,只要人们满足在占取时没有令其他人的情况变得更坏,例如留给其他人足够多和同样好的资源,这种占取便是公正的。——是不是和我对竞争的论述一个路子?
那么社会现实中,资源情形是不是存在生产单元饱和与不饱和之间的转换呢?仍然拿马西彦先生文章中猴子的例子来说吧,当相对于猴子的果子足够丰富的时候,猴子之间只存在损它倾向,因为对每个猴子而言,都可以尽情吃,可着肚子吃而不会影响别的猴子,这是不是一种如亚当.斯密所说的完全竞争状态?但是,当猴子越来越多,相对而言果子数量变得匮乏,或者称作稀缺,在马西彦先生看来就是损它性成为现实,这个时候,如果猴子有足够的智慧,会和平的平分果子,而不和平的方式,就是动用暴力互相抢夺,然而这抢夺本身不也是平分要求的另一种实现方式吗?
另外,假设这群猴子发现了一片新的林子,林子能够提供更多更丰富的果子,猴子是不是又获得了相安无事,各吃各的空间?
对于像猴子这样的一般动物来说,不存在资源性质和形态的变化,因为它们对资源的索取完全而且一直是靠着造物主赋予的本能,没有可提升的“生产力”,然而,人就不同了,人的特性以及无止境需求促成了人向外界索取的能力是不断提高的,由此带来的资源也是变化发展的,例如,从原始社会自然生长的草籽、其他动物,到农耕时期的土地,再到工业化后的矿山,以及如今信息时代超出人类感官范围的资源领域——哪次生产力的质变不带来人类所面对资源的推陈出新和空间开放呢?在旧的资源里生产单元已经饱和的情况下,新资源的到来,是不是又给人们提供了谁也不影响谁,谁也碍不着谁的非排他性自由竞争空间呢?
人要生存离不开资源,按照马西彦先生的理论,利己性首先着落在生存和向外索取资源上,可见,资源问题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绕不过的课题,那么当资源里生产单元饱和时怎么办,生产单元不饱和时,又怎么办,人性之权利平等法则给出的答案,不就是平分和竞争吗?
是平分还是竞争,或者是针对既有生产单元饱和资源又有生产单元不饱和资源叠加情况的平分与竞争的平衡,不就是人与人之间生产关系的具体形态吗?
介入这个动态资源空间概念,你才知道历史上人类在争什么,为什么争。也才能明白,中国历史上两千多年来为什么没有走出治与乱的周期率,也就清晰伴随工业化的资产阶级革命以及随后的自由资本主义是怎么回事,还可确定,马克思主义不过是立足于对历史某个截面生产单元饱和资源状况的狭隘解读。
在资源面前的平分与竞争的平衡,就是人类社会运行的规律,人类不主动顺应它,它就以暴虐的方式证明自身的存在,那就是人类暴力冲突 ,而人类主动适应它的途径选择,就是民主宪政。民主宪政体制下隔几年的大选,不就是代表平分的一方与代表竞争的一方通过和平的方式博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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