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再到乡村振兴,展现了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必将为农业农村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重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简称农村“三变”改革)试点。2017年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是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引擎,对于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农村“三变”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抓手,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红线,以打造“股份农民”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合股联营为关键,通过“三变”促“三增”,努力在“三农”和扶贫开发领域培育新增长点。
《指导意见》强调,在实施农村“三变”改革试点过程中,要防止没有产业支撑的“虚改”,杜绝没有选准项目的“瞎改”。立足资源禀赋、需求导向,运用现代理念、市场思维,加快布局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乡村旅游等优势项目,注重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将财政补助给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等,量化为所涉村集体和农民股份。鼓励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开展股份合作,构建以股权为纽带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指导意见》指出,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主要涉农区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加大信贷贴息、担保费补助、保险保费补助力度。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景区等建设扶持政策,要与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有机结合。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优先支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的经营主体承担便道建设、土地整治、宜机化改造、农田水利等建设项目,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公益项目。
《指导意见》指出,通过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进合股联营,使农业经营机制更活;通过资源要素挖潜,加速激活“沉睡”资源,使农村发展动力更强;通过引导农民入股,深度参与产业化经营,使农民增收渠道更广;通过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使农村山水“颜值”更高。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消除“空壳村”,绿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现有建卡贫困农户持续增收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机制进一步健全,实现百姓富产业兴生态美有机统一。
巴南作为重庆主城九区之一,城乡二元结构明显,是主城农村面积最大、农村人口最多、农业占比最高的区,更是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典型缩影。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的局面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探索如何振兴乡村,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从城乡统筹到城乡一体,再到城乡融合,巴南的探索与创新从未停止。多年来,我区坚持“城乡一张图、全区一盘棋”,让农村人口“聚”起来、基础设施“联”起来、公共服务“沉”下去。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以规划为引领,坚持“多规合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对全域乡村的空间形态、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
为此,巴南区谋划制定《巴南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在充分考虑全区农业产业布局、乡村旅游发展需求基础上,以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为重点,引导村域土地合理利用和有序建设,精准推进试点示范区域和项目村规划和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到2020年,统筹推进全区165个村乡村规划全覆盖工作。
“巴南沿江、傍泉、依山、靠林、临湖、环岛,区域面积主城最大、区位优势独特,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丰富,是主城名副其实的生态屏障和宜居宜业之地,更是未来城市拓展,人气、商气、财气集聚的之地。”巴南区区委书记辛国荣结合巴南区区域实际,对巴南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求。他说,巴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基础,有条件,更有信心,我们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巴南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要坚持融合发展,以“一产打基础、二产做加工、三产增收入”的思路,丰富发展方式、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实现百姓得实惠,企业得收益,政府得民心的“三赢”;要善于换位思考问题,多从消费者和游客的角度来经营建设农旅融合项目,坚持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提供更多绿色有机的农产品,按“吃、住、行、游、购、娱、厕”七大要素来完善乡村旅游要素,提升游客旅游体验;要优化村庄环境,提升农民素质,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共同参与到乡村环境整治当中,共同维护、共同享有乡村振兴带来的成果。
附: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27号建议的复函
2018-05-09 来源: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渝农复〔2018〕141号 A
巴南区代表团:
贵团提出的《关于把巴南区作为主城区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区的建议》(第0327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工商局、市旅发委、市金融办、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对此,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作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市召开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动员会议,下发了《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近年来,巴南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不断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一、关于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体制机制问题
(一)关于在巴南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及农旅项目“点征”试点问题。
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71号)要求,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试点在当时已确定了大足区。因此按政策规定,目前暂不能在巴南区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试点。二是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9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6号)中关于点状用地工作有关要求,为提高点状用地审批工作效率,及时保障农业农村发展以及乡村旅游等用地需求,市国土房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点状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704号)。农旅项目“点征”方式参照渝国土房管〔2017〕70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身份问题。
近年来,市农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指导符合工商登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登记,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参与市场经营和竞争。一是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工商局于2010年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工商办发〔2010〕133号),支持量化确权后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工商登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工商登记的组织形式、主体名称、股权设置、提交材料等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二是市工商局于2012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12〕4号),提出12条具体措施,鼓励以“三权”、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股后出资兴办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规范组建方式,促进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将多种生产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关于出台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市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渝府办法〔2016〕211号),明确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规范的民主程序,协议有偿回收闲置的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房屋继承占用的闲置宅基地以及闲置乡镇企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利用。二是市农委于2017年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实施方案》(渝农发〔2017〕294号),对清产核资、确权确股、培育承接主体、合股联营、收益分配等“三变”改革主要工作进行了明确。
二、关于设立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问题
(一)关于市政府设立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再新增财政专项,但《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中明确了我市乡村振兴七大行动计划的任务,部署了2018—2020年要抓好的71项重点工作,并对各项重点工作的投入进行了预估,巴南区可参照文件积极与市级有关部门对接,了解各方面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求,便于统筹使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能。同时,市级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关于金融资本助推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巴南区有4家融资担保公司及11家小额贷款公司,巴南区政府与市农业担保公司签订了《融资担保业务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各出资1380万元,成立了融资风险保证金,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市农委将会同市金融办,继续配合巴南区政府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综合运用金融工具,合理配置当地金融资源,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充分发挥创新型金融机构支农作用,提升“三农”融资担保能力,完善农业担保体系,积极开展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工作,探索“银政担”合作模式。创新“三农”小贷投放,利用小贷公司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供多样、灵活、高效、风险可控、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二是不断完善配套机制,扩大产权抵押范围,推进以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盘活农村沉睡资产,加大涉农信贷资金投入。三是推动银行创新产品和优化服务,支持各银行完善贷款管理办法,规范贷款流程、贷款管理。四是加强财政、保险与银行合作,发展农业保险,不断创新土地收益保险产品。五是培育农村资本市场,做好新三版挂牌企业资源的挖掘和培育工作。
三、关于给予试点区县政策与项目倾斜问题
(一)关于给予试点区县更多的农业项目支持、产业政策扶持和财政资金倾斜。按照《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部署,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推进乡村振兴市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为支持巴南区农旅融合发展,2018年通过竞争立项将巴南区作为农旅融合试点区县,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予以支持。
(二)关于在试点区县布局一批农旅融合产业项目。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67 号)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创设各类旅游改革试验区、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此,巴南区可与相关主管部门衔接,组织专家对建立相关试点区进行科学论证,科学编制试点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今后,市级相关部门将继续支持巴南区乡村旅游发展,加强旅游项目建设、宣传营销,提升品牌形象,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巴南旅游快速发展。
四、关于强化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问题
近年来,我市高等教育发展势头良好,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必要的人才基础,主要体现在:一是人才培养体系完整。我市高等教育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培养的人才包括三种类型,即学术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是涉农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和科研水平较高,各高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大、效果较好。三是高等教育与现代农业产业“产教”融合度较好,在众多领域引领现代农业产业的开发和拓展。四是不断填补涉农专业空白,解决了现代农业人才断档问题。如市农委与三峡职业学院共同实施的“重庆市农机高端技能人才培养星火计划”,解决了农机人才青黄不接问题。五是服务精准扶贫。各有关承担精准扶贫的单位,纷纷借助涉农高校师资力量,为帮扶乡镇量身定做产业、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开发新的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全市普通本科高校开设与乡村振兴相关的本科专业有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蚕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林学、园林、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等18种,专业点35个,在校生2542人;全市高等职业院校开设与乡村振兴相关的高职专业有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农业经济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饲料与动物营养、水产养殖技术等10种,专业点14个,在校生977人。同时,市农委在每年的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项经费,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化、专业化。鼓励各区县对“三农”一线干部给予重点培养,加大“三农”高端人才引进的政策支持力度,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在组织制定“五个振兴”实施方案。待方案审定印发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此复函已经市农委主任路伟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
2018年4月26日 (联系人:艾丰,联系电话:89133117,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
巴南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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