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所在的单位正在紧锣密鼓的搞人力资源优化工作。所谓人力资源优化,通俗讲就是减员。我们的单位是央企,是国家企业,也是铁饭碗、大锅饭的最后堡垒。为什么要减员呢,就是与国际国内同类企业相比,人工成本太高,企业效率太低,以市场经济的标准衡量,缺乏竞争力,难以前行。然而,也有另一种声音,公有制的国企央企,与私有经济性质不同,追求效益不是它的唯一目标,“养人”也是其所有制本有的功能。
对于公有制的企业,这确实是个难题。
然而,其实这里头存在一个问题,即,公有制的实现方式,只能是国有企业这一种吗?
通过《动态资源论》,大家知道公有制是动态资源下人们对生产单元饱和资源平分的实现方式。而平分的实现方式,除了对资源实行形式上的共同占有之外,还有对资源带来的收益进行平均分配的方式。这种方式就不拘泥于传统意义上对生产资料的“公有”,而是仍然以私有制为前提,国家通过财政等再分配途径,对生产单元饱和资源带来的利益进行“平分”,这不同样达到了对生产单元饱和资源“公有”的效果吗?
传统的公有制企业效率低下,已经为历史所验证,这是不争的事实,我身置其中,深有体会。当前社科学界,仿佛还为此争论不休。我认为问题的根源,对生产单元饱和资源不是该不该“平分”的问题,而是实现“平分”的途径问题。因为对资源动态性缺乏认识,对动态资源下平分与竞争两种经济形式的界限没有明确,于是陷入了要么私有制,要么公有制的非黑即白的死胡同之中。好像要解决私有经济导致的两极分化,只能走企业公有化之一途,别无选择。于是,某些人就千方百计的要找出公有制企业的“优越性”来。
当我们把目光聚焦在动态资源下对生产单元饱和资源进行平分意义上的方式方法选择时,问题就显现出别有洞天。那就是以私有经济为基础,通过财政手段等国家职能实现对生产单元饱和资源平分意义上的再分配,既保证了效率,又收获了公平。
不要以为这不可能。看看西欧某些福利国家,它们所达到的平分意义上的财富再分配,相对于竞争与平分的平衡要求,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过了头”也不好,会压制竞争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体的经济发展。
然而,当今私有经济为主导的世界,相对于竞争与平分的平衡,不管是向竞争偏过了头的,还是向平分偏过了头的,都是因为对动态资源下如何达到竞争与平分平衡的认识不到位造成的,只要充分掌握了“动态资源论”所揭示的道理,人们就会最大限度的消解不足,趋于完善。
想了解新思想,请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动态资源论 dtzy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