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应急管理知识概要
一、什么是“应急”?
“应急”的简明含义:应对突然发生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其中包含两层含义:客观上,事件是突然发生的;主观上,需要紧急处理这种事件。国外钱伯斯词典把应急(Emergency)定义为:突然发生并要求立即处理的事件。
突然发生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通常被人们简称为“紧急事件”,或者“突发事件”。但是,如此简称未必确切,“紧急”是人的主观感受,对于一个“紧急事件”,你认为紧急,我未必认为紧急;“突发”是事件发生过程的客观描述,但是“突发事件”未必都是坏事,因而未必需要应急处理。因为人们的习惯性默认或习惯性“缺省”常常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由于国家文件使用的是“突发事件”一词,因此还是尽量采用“突发事件”这一术语。
应急(yìngjí),应对突然发生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应急”是指应对紧急突发事件。比较完整的表示应当是由谁应对哪一种突发事件,以及在突发事件的哪一个阶段如何应对这种突发事件。由此看来,“应急”的因素应当包括:
1、由哪些人来应对?
2、可能出现哪些种类突发事件?
3、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如何划分?
4、突发事件过程如何划分?
5、在突发事件各个过程中如何应对?
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
Ⅰ级(特别重大);
Ⅱ级(重大);
Ⅲ级(较大);
Ⅳ级(一般)。
突发事件过程及其应对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之前的监视和预测
所有突发事件都需要事先监视、预测和预报。通过尽可能严密的监视,尽可能提前发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测,以便尽可能减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损失;尽可能快地发现和证明灾害已经发生,以便及时抢救。显然,这是一种涉及全国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国家行为。例如:地震监视和预测、水灾监视和预测、火灾监视和预测、疫情监视和预测等。突发事件发生之前的监视和预测工作是一种长期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的抢救
(1)发生灾难的第一响应是对于受灾程度评估和控制损失;
(2)第二阶段优先考虑的事情是抢救伤员和挽救生命;然后是抢救财产、抢修通信设施、抢修道路桥梁;
(3)第三阶段通常是从其他地区及资源储备点调集后备救灾人员、物质和装备;安置群众、接受援助、排除次生事件等。
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的抢救工作是一种短期的、需要广泛协同的、高强度群体行为。生命抢救可能夜以继日地持续几天,其他抢救可能持续几十天。
突发事件事发生之后的恢复重建
发生突发事件之后,在解决了受灾群众的基本温饱之后,将转入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工作可能涉及到广泛的领域:建设永久性住房、修复永久性道路、恢复生产设施和生产环境等。初期的恢复重建工作可能需要一部分外地支援;后期的恢复重建工作主要依靠本地自力更生。恢复重建可能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
我国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
(1)2006年l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国家规定,国务院和各省已成立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部分市也已建立了地方应急管理常设机构。从2006年开始,国家计划在未来3~5年时间内,在全国主要县级以上的城市推行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统一、协调、高效、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在建立之中。
(2)2006年6月15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把“推进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列为“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的首要工作,明确指出“加快国务院应急平台建设,完善有关专业应急平台功能,推进地方人民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形成连接各地区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成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3)2007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部法律为应对突发事件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应急管理
随着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是否具备制定应急能力及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标志着社会、企业、社区、家庭安全文化的基本素质的程度。作为公众中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应具备一定的安全减灾文化素养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急管理知识。
1、概念
应急管理是应对于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应用科学、技术、规划与管理等手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危险包括人的危险、物的危险和责任危险三大类。首先,人的危险可分为生命危险和健康危险;物的危险指威胁财产安全的火灾、雷电、台风、洪水等事故灾难;责任危险是产生于法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又称为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危险是由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蕴藏意外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危险状态构成。
事故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重叠的,但他们中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己单独的目标,并且成为下个阶段内容的一部分。
2、方针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是应急管理的指导方针。
预防在应急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古代的先哲们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精辟的思想。《诗经》里有“未雨绸缪”的告诫;《周易》中有“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的思想;《左传》里有“居安思危,思则有备”的警句。《孙子兵法》讲得更明白:认为“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也。”所以孙子提出:“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者,不得已而为之。”应急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最理想的境界是少发生不发生突发事件,不得已发生了那就要有力有序有效地加以处置。做到平时重预防,事发少损失,坚持和贯彻好这个方针是十分重要的。 [2]
3、原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了六项工作原则,即: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预防
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作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快速反应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群众力量,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损益合理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众权利与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并应对公众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分级负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
联动处置
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推行城市统一接警、分级分类处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中央派出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专群结合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
资源整合
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依法规范
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和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责权一致
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内容
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概括起来叫做“一案三制”。
“一案”是指应急预案,就是根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先研究制订的应对计划和方案。应急预案包括各级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以及基层单位的预案和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
“三制”是指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
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就是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国家到省到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部门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防止照搬照套。
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主要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发挥我们国家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健全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重要作用。
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等。
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主要是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纳入法制和制度的轨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建立健全预案,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三、我国现状
(一)我国政府应急体系建设已取得的成就
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已初步建成
在国家建立统一领导下,坚持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体系中,国务院是最高行政领导机构,由非常指挥机构或临时指挥机构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预案逐步完善
2001 年,我国进入综合性应急预案的编写使用阶段。2004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有章可循。目前为止,我国已编制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 57 部,国家专项应急预案 21 部,全国各级应急预案 130 多万件,基本上涵盖了各类常见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基本建立
我国已经制定了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60 多部。基本建立了以宪法为依据、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使应急工作可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
应急保障能力得到了加强
近几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数百亿资金,重点进行了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装备的建设。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警能力不断提高,灾后恢复重建的能力明显提高。 [3]
(二)我国政府应急体系存在的问题
预防意识薄弱
从我国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实践来看,减缓期的预防作用还显得非常薄弱。从汶川地震就可以看出政府和公众危机防意识不强的问题,使很多灾民丧失了生命救援的最佳时间。
预警和监控系统不完善
我国的灾害预警和监控系统还不够完善,在很多方面存在缺陷,比如危机潜伏期的科学预测和判断、危机发生的概率以及危机发生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如2010 年发生特大泥石流害的舟曲县,本来就是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但是测雨雷达等灾害监测设施不够完善。
应急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
公共危机的应对需要来自多个部门和机构的配合与协调。我国应急管理部门的垂直应急管理体系较为完备,但各部门横向职责分工并不十分明确,在响应期的突出问题表现为应急协同机制不健全。
社会参与机制不健全
从实践上看,目前我国对全社会防范风险、应急处理的教育工作还很不够。广大居民普遍表现为社会危机意识薄弱,自救知识和能力欠缺,主动参与程度不高。比如汶川地震中,一些非政府组织虽然参与了救援工作,但几乎都是自发行动,没能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对大量参与救援和灾后重建的志愿者也存在着管理混乱、缺乏后勤保障等问题。
蔡律综合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