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付杰律师:从证据角度看短信行程证明


 

张付杰律师:从证据角度看短信行程证明

据工信部消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为全国手机用户免费提供本人到访地短信查询服务,于213日面向全国推广。用户可通过编写“CXMYD”发送至1000110086或者10010并按运营商相应短信提示,实现到访地查询。目前我国16亿手机用户均可通过以上短信方式查询本人前14天内到过的停留4小时以上的到访地,可查询到具体地市。该短信可作为本人的行程证明使用。

这一举措,对于疫情防控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也为需要证明行程的人员提供了帮助。一些以前很难说明的事实,现在有了新的证明手段。目前,对于该项证明的是长期有效,还是特殊时期的举措,暂不可知,但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工信部提供本人到访地行程证明,在保障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不仅对当下疫情防控有很大帮助,对部分案件的审理也存在一定的帮助。

从证据的角度来看,首先,该项证据本身存在小概率的失真问题,如机主和持有者不是同一人,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有意隐瞒行踪,该短信核查的行程证明,也只能说明该手机持有者的行程,并不能必然的表明该手机机主的行踪。这也是电子证据存在的普遍问题——使用者的身份核实问题。其次,该证据的获取方式单一问题,从工信部公开的方式为本人发送短信,按照提示获取,能否通过公检法等证据调查方式,也即,第三方可以合法获取,目前还没有进一步消息。不过,本律师认为,允许公检法通过调查程序获取行程证明证据,以此证明案件相关方的行程,将对当下很多案件的审理及执行,产生积极的影响。最后,该证据存在一定隐私泄露问题,这就需要明确隐私保护及获取目的合法的程序保护。

寻找亲人,寻找案件当事方等一系列“找人”的问题,在这个短信行程证明出来后,倒是看到了一些解决的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