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次划定新基建范围


  国家首次划定新基建范围

  综合媒体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20年4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明确了“新基建”的三大领域: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

  “新基建”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18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当时会议提出,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灾害防治、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从2018年至今,共有7次中央级会议或文件明确表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相关政策路线图日趋清晰。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高层对新基建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2020年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强调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此后,央视列出了“新基建”主要包括的七大领域: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新基建”的范围,明确“新基建”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个方面。具体而言,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划定的新基建范围中包括了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

  伴随着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外延也会不断发生改变。

  “新基建”内容广泛,投资空间巨大,不过“新基建”建设需着注意以社会资本投资为主,避免政府大规模投资,要以需求为导向,不搞大水漫灌;在实施上要根据战略规划和市场应用需求,统筹规划好新基建长期发展路线图和年度投资计划,防止“一哄而上”,避免短期投资泡沫。为此,发展“新基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该未雨绸缪,谨防三大“老问题”的出现:一是谨防引发各地区之间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风险;二是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的同时,谨防加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三是减少对项目审批、目录指导等直接干预手段的使用,注重为“新基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谨防挤出民间投资。

  据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司长伍浩介绍,从信息基础设施看,取得跨越式发展和进步,高速光纤已覆盖全国所有城市、乡镇以及99%以上的行政村,4G网络用户超过12亿。从融合基础设施看,助推转型升级的作用日益凸显,智慧城市建设路径更加清晰,信息技术积极赋能城市精细化管理。从创新基础设施看,有力支撑了科学技术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布局建设55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引领作用。

  西部数字研究院院长张鸿谈新基建时曾公开表示区块链未来会像水和空气一样成为基本生产工具。他认为,“新基建”可以分为四个层次。核心层为以5G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如5G基站建设、IDC数据中心;第二层即为智能化软硬件基础,可以对现有传统设施基础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如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第三层即为新能源、新材料配套应用设施,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最外围层是补短板基建,如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

  蔡律综合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