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榖。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至誉无誉。是故不欲,碌碌如玉,珞珞如石。
「札记」 在这一章,老子进一步阐述“道”和“德”的关系,强调了自然法则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赋予了“道”新的概念“一”,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侯王无以正将恐蹶。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是说过去的一切存在都得益于“一”。天得到一而清晰明亮;地得到一而安宁稳定;神得到一而灵验有效;山谷得到一而充实包容;万物得到一而生生不息;诸侯君王得到一就为天下着想,通过无为而治实现天下清明安定。“一”,在这里指自然法则,即“道”,这是老子提出“执大象”后,赋予“道”的又一概念。。
老子在这里突出了“一”的概念。对于这个概念,在前几章曾提到三次,第十章“载营魄抱一”,第十四章“夷、希、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第二十二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通过这些论述可以知道,“一”,看不见摸不着、无形无状、无声无息、无色无味,存在于万物作用于万物,从而带有根本性、普遍性、唯一性,这也就是自然法则、就是“道”。天道和人道要合一,是谓天人合一。
“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蹶”,是说按照“道”的理论推论下去,如果不能得一,天不能保持清晰明亮,恐怕就会崩裂;地不能保持安宁稳定,恐怕就要崩塌;神不能保证灵验有效,恐怕就会消失;山谷不能充实包容,恐怕就会枯竭;万物不能生长繁殖,恐怕就会灭绝;诸侯君王不能无为而治,恐怕就会被推翻。
老子认为,“一”是万物的最早起源,后面还专门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世间万物全都是由“一”慢慢衍生出来,而“道”体现“一”的根本性,是天下万物的根本。因此,要“得一抱一”,天人合一,按道的法则去行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天、地、神、人都因为“得一抱一”才表现出了各自的特性;而不“得一抱一”,就容易走向极端容易走向反面。老子以天、地、神、谷、万物、王侯为例,就是阐明“一”是万物存在的基础,这是自然法则,也是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道理。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榖。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至誉无誉。是故不欲碌碌如玉,珞珞如石”,是说尊贵是以卑贱为根本,崇高是以低下为基础的。因此,君王自称为孤、寡、不毂,这不正是把卑贱当作根本吗?难道不是这样吗?所以至誉无誉,最高的荣誉是没有荣誉无需夸耀,所以不要去追求美玉般的表面华丽,而应像普通的石头那样质朴无华。
在历史社会中,人们往往把治理者作为高贵的人,把百姓作为贱下的人,而在老子看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高无所谓高,低无所谓低,贵无所谓贵,贱也无所谓贱,作为相互依存的矛盾事物,都是平等的,都是因“得一”而保持平衡的,如果打破了原来的平衡,恐怕要“蹶”了。蹶,跌倒。
老子的一贯思想是以道说人,倡导无为而治。反复论述“道”的法则,在于教化人们按照“道”的法则办事,做有“德”的人。老子在这一章提出“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顺承了前几章中“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虽有荣观燕处超然”、“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将自宾”的观点,告诉人们贵和贱、高和下都是表象,也都是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的矛盾,人要追求的应该是得到这个玄妙而伟大的“一”,是达到“物我两忘”的崇高境界,是个人与大道的和谐统一。所以侯王君主自称孤、寡、不榖,也是贵以贱本的一种做法,是以贱称而守贵位。归于自然,抱朴守一,保持平和淡泊的心态,坚守谦卑自下的待人态度,不仅是一个有德君子的处世原则,更是世间最高的处世智慧,这也是老子质朴而深刻的以民为本思想。
现实生活中,完全可以把老子的“得一抱一”思想具体化,用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把一个共同的家庭、共同的团队、共同的事业、共同的国家、共同的星球家园看作一个整体的“一”,在任何一个具体的“一”中,讲团结和睦,讲同心协力、讲众志成城,讲万众一心,讲和平共处。特别是任何一个具体的“一”中的治理者,更要“得一以为天下正”,“无以正,将恐蹶”;更要至誉无誉、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无私无欲,珞珞如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