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庄子》33:《养生主》生态文明启示之5


 读《庄子》33:《养生主》生态文明启示之5

《养生主》生态文明启示:

遁天之刑”的生态文明启示是: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些固化的人为规范。直接摒弃这些人为规范是困难的,但是,可以通过变通的方式,将之转化为顺应自然的思维和行为。如,历史上形成的“贵族修养”,不妨转化为“生态文明行为修养”,引导特定群体、进而引导跟随民众,逐步朝着生态文明生活方式转变。

帝之县解”的生态文明启示是:人类成员应当认识到,人类之于自然生态系统,只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种种群,人类形成于自然生态系统之中、消亡于自然生态系统之中,都是必然的。人类成员能够做的,就是在人类种群在存续过程中,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

转摘自钟茂初:<庄子>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光明日报出版社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