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银行上市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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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文原刊登在全国会计类、财政类核心期刊《财会研究》2003年第5期,现在看到中行和建行股改步伐迅速,本人特重发一下,供参考,)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目前他们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要受《商业银行法》的制约,但是《商业银行法》第九条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规定,要求他们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所以四大银行组织形式是国有独资形式。他们虽然名义上受《公司法》的制约,又不十分规范,例如《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要求国有独资企业要设立董事会,对董事会的组成人员也有规定,实际上四大国有银行仅中国银行设立了董事会,还不是符合《公司法》规范的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