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晋级受贿罪,意味着教师地位的上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当前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依据。根据《意见》,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为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新京报11月25日)
曾几何时,贪污受贿仅仅是指个别官员的;曾几何时,我们是敬仰教师“为人师表”的。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统统被当今的现实所打破了。无怪乎此则新闻犹如一磅炸弹,在网上引起强烈的议论;无怪乎人们对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