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陆剑

法学博士研究生、执业律师

论律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以证券虚假陈述为视角


【摘要】
    证券律师的专业人士职责性及其社会责任的存在,是其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律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法律专业人士责任。在归责原则上,采用一般过错推定原则。在因果关系认定的层面,宜借鉴美国的做法,引入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的双层结构;在律师过错的认定上,应将“勤勉尽职义务”视为一种“合理的注意义务”。在责任的承担主体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直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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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的民事责任——法释〔2007〕12号评析


  【摘要】
     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的民事责任问题,一直是理论与实务界的难点与热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7〕12号司法解释对诸多争议做出了解答,此司法解释的价值与缺陷并存,在会计师职业利益与公共利益方面,该司法解释似乎更关注会计师的职业利益。事实上,我国证券立法的价值取向应当是强化对投资人利益的保护,即当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时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得救济。

  本文所称的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的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因其过失签发不当意见的查核报告,致使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财务报表使用人因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信息遭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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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哲学思辨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哲学思辨

一、研究价值与选题意义

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同时代特征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使马克 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华民族的优秀思想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都带着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中国特性和中国气派。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重点强调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科学发展观正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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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传统经典文本中“人”的观念


  如果说长久以来法学理论对规则的重视已经导致了对人的遗忘的话,可能显得有些耸人听闻。赫伯特伯爵在“理性的人”一文中写到:“英国普通法不厌其烦地虚构出一个神话般的人物——理性的人。他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是我们要求优秀公民具备的品德的化身。……在构成英国普通法的令人迷惑的博学的审判中旅行或长途跋涉,不与理性的人相遇是不可能的。理性人总是替别人着想,谨慎是他的向导,‘安全第一’是他的生活准则。他常常走走看看,在跳跃之前会细心查看一番;他既不会心不在焉,也不会在邻近活动门或码头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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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术历程


代表论文:
1、2001年,论文《浅议乡土社会与法治》发表于《珞珈法学》。
2、2005年,与彭真明教授合写的论文《台湾地区公司法最新修订评介》,载于赵旭东主编:《公司法评论》2005年第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3、2006年,与刘华教授合作撰写的《对中国古代版权理念缺失的法文化考察》,载于《中国版权》(CSSCI)2006年第1期。
4、2006年,与刘华教授合作撰写的《基于法文化视角的清末版权法律文本产生背景考察》,发表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CSSCI)2006年第5期。
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 法史学》2007年第1期全文转载。
5、2006年,与刘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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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知识产权的发展:美国所有权思想的历史》


  这篇文章是美国哈佛大学法学教授WilliamW.Fisher1997年4月在柏林举行的财产法、公民与法人的会议上发表的。

  文章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作者由介绍知识产权法中的几个重要部分: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和形象权入手,提出:“上述每一个学说的历史(同法律中大部分领域一样)是纷乱复杂和特殊的,但是他们的一个整体趋势都是:扩张。”

  第一,版权法的扩张史。首先,版权法的保护期。由1790年的14年发展到今天的大部分版权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身后50年,而且美国国会正在认真考虑再延长20年期限。其次,&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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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士绅”到“地方精英”


 1987 年8 月在加拿大的班夫(Banff),十几位研究中国地方史和地方社会的著名学者举行了一次名为“中国的地方精英和支配型式”的学术讨论会,与以往分析中国地方社会的领导权的许多经典理论不同的是,这次会议的参加者不再频繁地使用“士绅”(gentry)的概念,而
是不约而同地大量使用涵义更为宽泛的“地方精英”(local elite)或“精英”的概念。在1990 年由周锡瑞(J. Esherick)和玛丽·兰金(MaryB.Rankin)编辑的会议论文集的索引中,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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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中律师的过错标准与过错认定


 

证券虚假陈述中律师[1]的过错标准与过错认定

——从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语境出发

内容摘要:

本文从证监会有关证券虚假陈述中律师的行政处罚出发,认为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过错标准即有关的注意义务在证监会的语境中是这样表述的:尽勤勉之责,达到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我们认为应该摈弃所谓的“高度注意义务”的提法,取之以“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以律师行业中中等资质和能力的从业人的标准,只需“达到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而非是相对行业中最优秀分子而言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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