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局长15万删帖费花哪了(转载)
新京报:韩局长15万删帖费花哪了
刘昌海 评论作者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日开庭,“日记门”事件当事人韩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刑事诉讼。据检察机关调查,为了删除网上流传的日记,韩峰于2010年2月14日向钦州市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索取现金人民币15万元,交给相关人员作为删帖费用。(9月3日《山东商报》)
官员“香艳”的生活必须靠腐败来支撑,这是规律,所以韩峰局长受贿并不奇怪。但专门索贿15万元用于删帖,让我们知道了为什么“日记门”浮出水面经历了那么多波折。是哪些“相关人员”能够在网上“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查清这15万元的去向,也许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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