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2011年3月31日个论版有一篇秋风的文章《企业家应当是君子》——议论百度搜索与五十位作家的版权纠纷。这与前几天该报同样议论这个事件的一篇文章在道德问题上形成鲜明对立,那篇文章的大意是:不要以道德的尺度来看待这样一件事。其理由是,互联网会带来新的分享观念,而百度所代表的,正是这样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作者注明是工商业人士。
我觉得,这是很有意思的对立:一名经济学者在诉求企业家的道德,而一位工商业人士则要人们不要以道德的标准来评价企...
作者文章归档:马少华
《南方都市报》2011年3月31日个论版有一篇秋风的文章《企业家应当是君子》——议论百度搜索与五十位作家的版权纠纷。这与前几天该报同样议论这个事件的一篇文章在道德问题上形成鲜明对立,那篇文章的大意是:不要以道德的尺度来看待这样一件事。其理由是,互联网会带来新的分享观念,而百度所代表的,正是这样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作者注明是工商业人士。
我觉得,这是很有意思的对立:一名经济学者在诉求企业家的道德,而一位工商业人士则要人们不要以道德的标准来评价企...
影视剧表现地下斗争残酷性,不仅诉诸酷刑和死亡,更诉诸使命与人伦之间的冲突。昨晚是《风声传奇》大结局。最后惊心动魄的一场戏是:打入国民党军统高官家庭的我党间谍老鬼,把试图阻止自己的妻子铐在椅子上,开着吉普车赶往机场,一路杀敌无数,在作为军统高官的老岳父手持机密文件登机之前杀到他面前。
这时候,我的心绷得紧紧的,因为,翁婿相杀的惨局已在老鬼妻子的预料之中,也是编剧设计好的戏剧冲突。
然而,老鬼向飞机投掷了一枚手雷之后,在飞机爆炸的冲...
今天早上我忽有所感,对妻子说: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是,把自己新出的书捧到妈的面前。
对,今天我做的就是这样幸福的事。尽管我让妈看到的,其实并不是一本已经出版的书,而是在开印前先做出来的单独一本,还没有版权页呢,出版社让印厂送来,让我做最后一次修改。而我在寄回出版社之前,拿到我那风烛残年的妈面前,让她看上一眼。我想,这是对她养育我至今50年最好的回报。
妈看着这厚厚的一本大书感慨道:“这得花多少功夫,看多少书啊!”言语间流露着心疼。
的确,这本关于乌托邦的书,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写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大致总有15年的时间。
...
我的博客刚建的那年,就有一位网名叫做“春言村语”的朋友时常造访。我们并不熟,但时间长了,就有一种亲切感。近日,这位朋友把他新出的评论集《并非私见》寄给我。我读之后,有一些感想。
陈春是南通杂文学会的会员,这本评论集是江苏杂文从书的一种,而江苏是杂文大省。但是,由于陈春的评论多涉时事,发表的作品也多是报纸的言论版,把它们看作时评也是没问题的。当这些时事评论作品在媒体发表时已经实现了他们的传播价值之后,面对一本集纳起来的书,我所感兴趣的,已经不再是这些作品所涉问题的是与非——应该怎么,不应...
昨天晚上的论证与辩论分析课,继续介绍各种谬误的类型。在对一个案例的讨论中,有一位女生说:老师,尽管我们从逻辑的角度确认一个论证是谬误,但它在实际交流中恐怕真的会有不容否认的论证力。
我很欣赏这位同学的坦诚。并且试图抓住这个机会,探讨谬误为什么有说服力?
这个问题最初是由这样一个案例触发的:
“如果个人都能造汽车,那么我们国家还生产不出一流的汽车吗?”
这是多年前一位在自己家的后院里搞搞打打造出了一辆汽车的农民说的话,见诸多年前《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报道。我曾经让同学们针对这篇报道写出一篇评论。有同学在评论中就曾引用这位农民的话,批评中国的...
几天前,我在学院的信箱中收到了陈力丹老师与他的博士生陈秀云老师合著的《写给中学生的新闻学》,感到非常新鲜:在我们大学讲授的新闻学,“写给中学生”是可能的吗?
这薄薄一本,图文并茂的书,在编排形式和语言上更注意对特定对象的亲和性。比如,它的第四章和第七章都是从某中学的“小记者王小乐”所处的困境开始的——王小乐的一篇关于学校保卫处长抓小偷的报道中,对小偷谴责的话被辅导员老师删掉了。王小乐报道学校火灾的消息没有被校报刊登出来。再比如,它的第二章《只有很少的事实能够成...
本周二晚上的论证与辩论分析课讲到谬误分析。在正式讲课开始之前,我请同学们针对近日法英美等多国联军打击利比亚现政权表达不同的观点并提供理由——实际上安排了一个论证练习的环节。我知道,如果事先不加控制,这个环节势必将发展成为一整堂课的辩论,这样,课就没法讲了。所以,我把程序和时间都设定好了——
在沉默了一两分钟之后,同学们纷纷举手发言,果然已近辩论之势。只是由于时间的限制,没有充分交火。
有同学在发言中指出,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但不是一个可以说服的话题,因为它太取决于不同的价值观了...
“谁卖了老师的ppt?”——这是最近一期我们学院学生媒体《新闻周报》发了一个整版的报道的标题。它还有一行主题是《人大校园课件贩卖情况调查》。这篇报道,以及我接受采访时从同学那得获得的一些情况,使我再一次对是否应当把自己的讲义完整地传给学生感到犹豫。因为,我们的,我的讲义确实被人卖了。正在卖。
据这篇报道,有一位同学从豆丁网上花两毛钱半信半疑地买了一份刘海龙老师的传播理论课件,“没想到课件不但完整还与刘老师课上的课件完全一样”。这位同学疑惑:...
昨天,有一位外校教评论课的老师在我的博客上留言,针对我评论教材(高教版)中关于“事实”的界定问题提出疑问——这也是这位老师的评论课上同学在讨论中产生的疑问。我觉得这些疑问非常好,也给了我一个机会就这个问题解释一下我的想法。在此,我先摘录那位老师的留言,然后转贴我的回复。
留言:
一直用您的教材教授新闻评论,感觉您对新闻评论的理解是很深入的,您的教材对于学生学习新闻评论也是最有章可循的。可是最近我在教授过程中遇到了一个问题想向您请教:您在《新闻评论教程》第二章18页里面有一句话“那些被普遍接受的内容,可以看作事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