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范性软件学院的通知
(教高[2001]6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和软件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实现我国软件人才培养的跨越式发展,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选择部分高等学校,采取多项扶持政策,支持其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这是新时期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经统一部署、有关高校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决定首批批准等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为做好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要将建设示范性软件学院作为进入新世纪跨越式培养软件人才的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