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于洪军

本人是律师,坚持认为做一个好律师有三条标准:一是天性要适合,二是后天有积累,三是必须负责任。三条缺一不可。

假货长期泛滥的立法根源及治理思路


假货长期泛滥的立法根源及治理思路
 
于洪军
 
近二十多年以来,我国社会的产品质量每况愈下,虽然连年媒体不断曝光、每年一度3·15打假,但普遍存在的制假售假行为并没有得到遏制,相反,假冒伪劣产品更加横行无忌,泛滥成灾,甚至食品安全已无保障,人们“易粪而食”,“谈食色变”,但并未找到造成这种现况的根源,因而也就看不到改变的希望。而应用系统法学进行分析,则可以看到,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源,是我国社会系统运行所依据的法规则系统——法,它在控制产品质量方面的功能太弱了。具体来说,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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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立法新理念和新思路(2012年5月修改稿)


应用系统法学看立法的概念

及立法在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和作用

于洪军

 

内容提要:本文应用系统法学中不规则和法的概念,提出了新的立法概念:它是指社会系统形成、制定、认可、修改、废止法规则的活动;应用系统法学理论中法的功能理论,论证了立法在社会系统中所处的位置是至高无上的,论证了立法的作用在于对社会系统的运行实行控制。故而,如要控制某一社会系统,使该社会系统朝着多数人所期望进步方向快速运行,那就必须要通过科学的立法,实现法的科学化。

关键词:立法  形成法 立法位置 立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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