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教育规划纲要》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浙江、上海、福建等地把“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学校管理改革试点”作为民办教育发展的一项新措施,正在根据本地区实际进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实践探索。然而,对于这样的改革,人们的反应却不尽相同,“赞成者态度坚决,反对者声音不小”。
在民办教育发展已进入新阶段的今天,再去争论它是属于营利还是非营利,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从国际上看,各国政府可以根据执政理念规定本国教育的定位,是事业还是产业,允不允许营利;举办者可以按照办学目的选择办营利学校还是非营利学校;受教育者...
医治民办教育弊病需要“药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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