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健食品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和销售的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因其特点,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中也有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
合法的保健食品都是必须有批文的。因此,保健食品技术转让,必须先报国家局备案。2003年6月12日起,卫生部停止受理新的保健食品申报,移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审批和监管。200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申报,标识方式为"国食健字G 四位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