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顾自安

顾自安,(1977-)宁夏平罗人,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曾于宁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经济学家胡培兆、吴宣恭教授,主要从事经济理论研究。现供职于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任副总经济师。目前主要从事经济理论与制度演化方面的研究。现已在香港《二十一世纪》、新加坡《远东中文经贸评论》、《中国经济问题》、《新政治经济学评论》、《经济评论》、《当代经济研究》、《东岳论丛》、《当代经济管理》、《中国信息报》等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进化理性与唯理主义


进化理性与唯理主义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作为哈耶克秩序分类之知识论基础的“建构理性主义和进化理性主义”这两种考察人类行为的哲学观,其严格区分是哈耶克在《法律、立法与自由》[1]中明确提出的。哈耶克认为,存在着两种观察人类行为模式的方式,一种认为人的理性具有无限的力量(绝对理性),另一种则承认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有限理性)。这两种模式最终以两种思想学派之间的基本哲学分歧为基础。哈耶克分别称之为建构理性主义和进化理性主义。

其中,建构理性主义的一个重要命题是:蔑视和贬低非理性的或者未被理性充分理解的事物,它假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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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维系自由的宪法性制度安排


旨在维系自由的宪法性制度安排(立法)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通过对自发秩序和人造秩序的区分和讨论,哈耶克重申了进化理性主义的认识进路所具备的合理性。但他并没有将人类社会进化的自发秩序奇迹的解释,停留在达尔文进化论的水平上。他立基于自己提供的社会秩序(制度)分析的“进化理性主义与建构理性主义”这一知识论基础,进一步指出,建构论的认识进路可能导致错误的结论,乃是受制于“人类关于事实性知识的永恒局限”[1]这一事实。相反,“我们整个文明的基础是,而且也必定是,我们相信诸多我们不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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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的秩序与组织


人造的秩序与组织(a made order & organization)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根据哈耶克基于“进化理性主义与建构理性主义”这一知识论基础的秩序类型学划分,与自生自发秩序对应的秩序则是特指那种以建构理性主义为基础的“人造秩序或组织”。为了能够确切的区分这两类秩序,哈耶克甚至提供了两个希腊术语的界定:他用cosmos(指“内部规则”)来指称自生自发秩序,而用taxis(即“外部规则”)来指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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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自发秩序


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对自生秩序理论之要旨的最简洁的表达方式就是:该理论关注社会中的某种规则性(regularities)或事态的秩序,它们既不是(1)人们有意识设计创造的产物(比如成文法典或国家统制主义的经济计划),也不是(2)纯粹的自然现象(比如气候,它们完全不受人的干预活动之影响)。人们一直用“约定的”(conventional)和“自然的”两个词来形容这两类不同的规则性,但自生秩序理论关注的则是“第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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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系自由的秩序:自发演化的还是理性设计的?


维系自由的秩序:自发演化的还是理性设计的?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哈耶克之自由主义社会理论是一个极为繁杂的理论体系[1],在6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他从不同角度追问着关于自由之基本价值维系的各种命题,并试图通一种跨学科的方法对自由进行探究。“为了达致个人与社会秩序间关系的认识,哈耶克采取了一种倾向于探索一种能使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得到最佳发展的框架的社会理论研究策略,并且宣称:对社会秩序的阐释,最终必须依凭的乃是对人性和社会世界性质(亦即他所谓的自生自发秩序所具有的理性不及性和个人理性因内生于社会进化进程而具有的限度)予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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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理性:对哈耶克命题的讨论


制度与理性:对哈耶克命题的讨论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作为20世纪最为重要的西方自由主义代表之一,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是对西方现代自由主义理论的转向和发展,以及当前社会理论研究领域的开拓,做出重大贡献的思想家。他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三卷本)中,提出的有关“自然”、“人为”和“人之行动而非设计”的制度现象的三分观,不仅对此前“自然-社会(人为)”的二元制度观构成了尖锐的批判,而且还将这种批判推进到对法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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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进化:制度演化的逻辑是如何展开的?


制度的进化:制度演化的逻辑是如何展开的?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类似于人们关于法律起源探索[]的过程一样,在提供了“宗教神意说”、“霍布斯原初契约”、“洛克自然法”以及“笛卡尔唯理主义”的各种解释之后,我们认为,经济学关于制度演化和型构过程的基本轮廓也逐渐清晰了。

首先,作为一个进化的过程,制度进化本身和自然界的进化类似,必然面临一种被选择的竞争压力。这一竞争导致的结果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是同步进行的,它表现为以下几个层次:第一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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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的动力与主体:个人决策的自发演化与群体决策的理性设计


制度变迁的动力与主体:个人决策的自发演化与群体决策的理性设计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关于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认为,制度变迁指新制度(或新的制度结构)的产生,并否定(替代)、扬弃或改变旧制度(或旧的制度结构)的过程[1]。制度变迁作为一种制度动态过程的考察,它涉及制度变迁的动力和主体问题。

任何制度,不论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都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一般而言,非正式制度并不是人类理性的直接对象,而是个人有限理性行为的意外社会结果,而正式制度则表现为人类集体理性的直接对象和产物,它是人类理性作用的有意识的社会结果。制度变迁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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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功能


制度的功能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在霍布斯的《利维坦》中,“君主制”(我们可以将这一特殊的制度范型加以一般化,从而视之为“制度”)被视为约束个人的自利行为、防止社会落入自然状态的重要手段。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通过考察中世纪欧洲土地和王位的“长男继承法”以及“限嗣继承法”的起因[1],认为“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为避免强邻的侵蚀吞并,不便于将地产和国土分割继承。他还在对农奴制、分佃农制和长期租地权保护法的考察中指出,这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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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分类


制度的分类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在最直观的意义上,“制度”通常被视为约束机会主义行为的规则。而作为行为规则,制度发挥着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每个人的目标都不同于其他人的目标,并且每个人的目标会随时间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有时这些目标追求在行为主体之间是冲突的,因此,需要制度对相互冲突的行为进行协调。制度对冲突行为进行协调和约束是以一些被特定共同体成员所广泛接受并带有共识的“基本价值”为前提的。这些被共同体内部成员所共同接受的基本价值构成了制度的价值纬度。
概括而言,制度的价值纬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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