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韩青阳

进口/国产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行政许可技术审评工作常见问题分析
化妆品备案注册行政许可技术审评工作常见问题分析
在化妆品备案注册行政许可技术审评工作中,每个资料项都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稍不留意就会导致产品备案注册申报工作横生枝节甚至被驳回.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www.zhuceabc.cn)就申报资料中常见问题整理出11大类多案例,供您在实际申报申请中参考.
四大基础
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是产品备案注册成功的四大基础条件,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会导致申请失败。
真实性:所有申报资料的信息、数据来源应真实。
例如:不得伪造试验数据。
科学性:所有申报资料的信息数据来源应符合自...
合法保健食品是怎么炼成的——注册申报批文是怎么办理的(天健华成)
合法保健食品是怎么炼成的——注册申报批文科普贴(天健华成)
天健华成
2019-02-0108:17
近期权健、无限极成为众矢之的,保健食品屡屡出问题,导致大家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大跌,那么保健食品真的是害人的毒药吗?
对于消费者来说,什么样的保健食品才是正规的保健食品呢?对于相关企业来说,自己的产品如何才能成为正规合法的保健食品呢?那就要进行批文的申报注册,并在取得批文后严格按批准内容生产销售。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注册部(www.zhuceabc.cn)将以本文对保健食品批...
进口化妆品申报备案注册中部分审评意见汇总(天健华成)
进口化妆品申报备案注册中部分审评意见汇总(天健华成)
天健华成
2019-01-3108:35
在进口化妆品备案和注册申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诸多问题,给申报企业造成很大困扰。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在此汇总了部分过往审评意见,供大家参考使用,严禁复制、抄袭和传播。
以下为审评意见:
"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中的气味描述不符合要求。产品配方有香精成分加入,而产品气味描述为“无香味,有原料特征气味”。"
未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提供配方中C...
新版《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解读
天健华成保健食品注册部 注册咨询登录www.http://www.zhuceabc.cn
2016年2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2号令《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共8章75条,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注册咨询登录www.zhuceabc.cn
1《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74条、75条、76条、77条、78条、82条等相关规定,制定《办法》。
2《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2019年01月22日化妆品批件待领信息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的责任及其变更办法
问: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有何区别?
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
一是授权的范围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境内责任人根据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有关事宜,对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可以授权的数量不同。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但授权范围不得重复,同一产品不得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同一家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只能...
天健华成教你如何进口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
天健华成教你如何进口化妆品备案
撰文: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前 言
本文主要从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的背景、程序、法规以及主要问题的帮助四部分给您作简练的介绍。并拟在该系列完成后整理成电子书,以便阅读。敬请期待。
小贴士:
1.所有进口化妆品(特殊及非特殊)销售前必须经中国国家卫生部备案批准(具体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2.中...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的责任及其变更规定
问: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有何区别?
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
一是授权的范围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境内责任人根据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有关事宜,对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可以授权的数量不同。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但授权范围不得重复,同一产品不得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同一家进口化...
已获批未获批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可否进行备案
问: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之前申报行政许可未获批准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可否进行备案?
答:2018年11月10日前已受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未获批准的产品,不批准理由涉及产品安全性原因的,后续不得办理备案;不涉及安全性原因的,后续可以由境内责任人办理备案。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交《不批准决定书》并说明重新申报的理由。原行政许可申报资料中的产品检验报告、安全性评估资料以及相关证明性文件等可作为备案资料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已随原行政许可申请提交无法获取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境内责任人的公章,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问: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之前已获行政许可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