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史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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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洪承畴的革制厚脸皮一:读清人笔记


作者:史遇春

洪承畴,生于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卒于清圣祖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享年73岁。

他是一位跨朝代的人物,亲身经历并参与了明王朝的覆亡与清政权的兴起。因为曾为明朝的高官,享过明朝的权位,吃过明朝的俸禄,后来兵败,投降满清,为清政府效力,所以,生前死后,洪承畴都背负了很多背叛与失节的骂名。

明朝的遗老遗少、或者那些以明朝遗老遗少自居的人对洪承畴的不齿与痛恨,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思想上,这些人仍旧心怀旧主,向着明朝,虽然,明朝已经覆亡。

那么,大清治下的民众,又是怎么看待洪承畴其人呢?

下面,就以清人汪诗侬的笔记《所闻录》中的《洪承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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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大奇案人物“小白菜”剪影:笔记中的葛毕氏(三)


作者:史遇春

(三)

于是,葛兴的亲族邻里一起具呈状纸,向本县控告了葛毕氏。

接到具状之后,县官随即带领仵作,前去勘验尸体。也不知验尸的过程如何,验尸中间有没有外力的介入。总之是,验尸完毕,官方所出具的报告里声称,葛兴乃是中毒身亡。

既然县官验尸后,认定葛兴是中毒身亡,那么,根据案件相关情况的推定,这一起“毒杀”案的首要怀疑对象、作案嫌疑人便是死者年轻貌美的妻子葛毕氏。

在此情形下,县官按律严格究办,查证葛毕氏平日里和什么人有来往,并对葛毕氏进行了严厉的刑讯审问。

但是,无论怎么审、怎么问、怎样动用刑讯的措施和手段,葛毕氏自始至终都坚决不承认自己做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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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大奇案人物“小白菜”剪影:笔记中的葛毕氏(二)


作者:史遇春

(二)

杨乃吾呢,原是庚午科的举人。

查阅了一下相关资料,因为事件发生在同治光绪时期,清穆宗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即为农历的庚午年。根据时间判断,笔记作者陈恒庆的记述没有错谬。

清朝读书人中举以后,就算是发达了。那么,杨乃吾此时已算是有身份、有资格的人了。

既然说到这里,那么,关于举人、关于清朝的举人,有必要在此述说一下。

举人,简单来解释,那就是指被荐举的人。

从举人的发展历史来看:

汉代取士,还没有配套的考试制度,为了收纳人才,朝廷就命令郡国守相通过荐举的方式,向国家上报贤良,于是,就以“举人”来称呼所荐举的人。

唐、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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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大奇案人物“小白菜”剪影:笔记中的葛毕氏(一)


 作者:史遇春

(一)

同治、光绪时期,已是清朝的后期,说到这一时间段的时候,一般习惯上将其称之为“清末”。

这一时期,有所谓的四大奇案,也有称作四大冤案的。

这四大奇案分别是:

一、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二、名伶杨月楼冤案。

三、太原奇案。

四、张汶祥刺马案。

通称“清末四大奇案”或“清末四大冤案”,下文均称“清末四大奇案”。

清末四大奇案之中,影响最大、传播最广的,当属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其次,因为名伶杨月楼在菊坛的地位、他本人的社会声望、艺人本身的传奇特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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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拳事件见闻记之三:读清人笔记


作者:史遇春

于是,端王又指挥身边的教众和兵士,开始在教堂边上挖起了地道。等到地道挖好之后,他们在棺材里面装上火药,然后将棺材装入地道,引火点燃。这个办法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的确还是有些作用的,等到火药被引爆后,棺材剧烈爆炸,什袭库法国教堂的一个屋子被炸毁了,而且,还有数十名隐身教堂的教民被当场炸死。

虽然有一个屋子被炸毁,有数十名教民被炸亡,但是,教堂的主体结构没有受到太大的损伤,教堂内的防守依然坚固。端王所领的一众拳民、兵士还是没有拿下这座教堂。

接下来,端王他们又命令手下人等一齐动手,在教堂的四周向下挖掘,希望挖到一定程度之后,教堂最后自己会塌陷下去。

前文已述,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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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拳事件见闻记之二:读清人笔记


作者:史遇春

老和尚完成义和拳精壮男子和红灯照娇美女子的挑选之后,接着,他就已经在庄府邸做过了法,算是初步的行动和交代。虽然如此,但是,由于庄王急于事功,他还是忙着问大和尚道:

“大师,您看看,安排什么时候去攻打教堂好呢?我这里也好有个安排与准备,以配合您的战斗。”

老和尚煞有介事,掐指,大概是在妙算,完了,以非常严肃、十分庄重的态度,认真地回答庄王道:

“老衲仔细算了算,今天三点钟,就是最吉利的时间,我们可以展开攻打行动。”

庄王又问道:

“请问大师,这次去攻打教堂,您是骑马去呢?还是步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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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拳事件见闻记之一:读清人笔记


作者:史遇春

清人陈恒庆所著的《谏书稀庵笔记》中,有《义和拳》一节。因为前此写作的《徐用仪之死始末:庚子拳匪之乱剪影》中有关于义和拳的描述,稍嫌讲述不足;另外,关于义和拳,我也有很多疑问。因此,继续依照清人的笔记,将义和拳继续讲说下去。

关于庚子【清德宗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义和拳引起的战乱,据清人陈恒庆所述,在他写作《谏书稀庵笔记》之前不久,新出了一本名为《清朝野史》的书,此书对义和拳之乱大略都作了记述,但是,并未尽善尽美,其中还有一些不够详细的地方。

基于《清朝野史》对义和拳之乱记述不是非常完整;最主要的是,义和拳之乱发生时,陈恒庆正在京师做官。那个时候,陈恒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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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金花小记(五)


作者:史遇春

(五)

五城御史【巡视五城御史,官名,又称“五城御史”,简称“巡城御史”,为清代五城察院主官,专门负责巡察京城治安。满汉各一人,从科道官员内简用,每年轮换,掌绥靖地方,厘奸剔弊。】大都与赛金花熟识,没有人敢当堂审讯她。猜想,是怕出丑。

于是,五城御史都推托说:

“这个案子,是人命大案,按照惯例和法条,应该移送去刑部审问处置才是。”

于是,五城御史写好公文,将赛金花虐人致死一案移送到了刑部。

接到移送的公文案卷之后,刑部长官安排一位满族官员、一名汉族官员共同升堂审问。

案犯赛金花上堂、刑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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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金花小记(四)


 作者:史遇春

(四)

就因为庚子之乱中确确实实也帮到了一些人,让他们免收了洋人的欺凌,所以,联军退兵之后,赛金花在京城的名声比之前又大了很多。之前,她的名声,只在那些喜好烟花柳巷的官方与民间人士圈子里。此后,她的名声,是被普遍认知的。

就因为这,京城之中,赛金花还得了一个名号,她被京中的人士称为“赛二爷”。

从“赛金花”到“赛二爷”,她的行事作风似乎也高调起来了。赛金花寓所的门头,特地大书四字:“候选曾寓”。

需要解释一下:

所谓“候选”,在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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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金花小记(三)


作者:史遇春

(三)

此日,赛金花入门,某状元先是看了他一眼,心中想到:这女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赛金花也偷偷瞧了一眼某状元,默默思量:这官人,我似曾相识。

因为看着某状元面善,似乎又曾相识,所以,整个宴会过程中,赛金花都依偎某状元而坐,片刻也没离开他的身侧。饭局结束,赛金花对某状元仍旧依依不舍,不忍心、不舍得离开他。

某状元此时已不同往日,他已积攒了不少钱财,见此情景,他大方携带赛金花回家,禀告母亲大人,要了些银子,慷慨地买下了这小丫头,把她安置在自己的侧室,算是做了小妾。

过了几年吧,某状元以朝廷大员的身份出使德国。按照当时的状况看,朝廷大员出使他国,是可以携带家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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