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劳动产权与效率


三.劳动产权与效率 

 

     当前,主张(以绝对私产权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反对劳动产权的主要依据离不开“效率”二字。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的失败(国企低效率及整个经济因缺乏动力和活力而发展缓慢),为向(雇佣劳动意义上的)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转轨,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支持,并使企业改制中的权贵私有化主张在学界、媒体和政界取得了事实上的话语霸权。[1]

确实,与计划体制相比较,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效率较高。但是,经济效率并不能被简单地归结为资源配置效率。从长期的观点看来,一个经济体的效率,在配置效率相同的情况下,主要取决于该经济体的学习创新效率和整体效率。说市场经济只能采纳雇佣劳动制,或说在市场经济中,采纳雇佣劳动制以及相应的企业治理结构,一定会比实施劳动产权有更高的创新效率和整体效率,都是没有得到证实的断言。

市场经济中“劳动雇用资本”企业的存在,表明市场作为(社会分工合作所必需的)处理供需信息的一种机制,对于进入市场企业的内部产权结构,并无特别的偏好。细致的理论分析表明,现实存在的市场经济中,雇佣劳动制企业占压倒性优势的存在,与效率毫无关系。[2]

      就学习创新效率而言,它主要表现为内生的技术进步,因而只能在(广义的)生产过程中(包括研究开发和协调管理)实现。这里,劳动者的学习创新能力、参与、和主动精神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后福特主义的技术经济范式内,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这一点尤其重要。与雇佣劳动制相比,劳动产权制在所有这三个方面均有优势。首先,分享利润的劳动者比只拿工资的雇佣劳动者当然有更高的收入水平。相应地,他们的健康水平和教育程度也就更高;而这也就意味着更高的学习创新能力。其次,管理权的分享,又使劳动者能更全面地参与整个生产过程,这对于锁定在装配线上的雇佣劳动者来说,根本不可想象。最后,作为(分享利润和管理的)企业主人的劳动者,当然会比雇用奴隶更为主动地关心企业的命运,有更大的热情和主动精神,通过学习创新,来推动企业的内生技术进步。

      就经济体的整体效率而言,两种经济制度的潜在区别就更大,而原因也更深刻。雇佣劳动制经济的驱动力是追逐私利的个人理性,其特点是只看当下私利,不顾长远整体,其后果是不可遏止的资本扩张,具体表现为发展主义及其伴生物消费文化。发展主义对环境资源的压力,反过来又会对进一步的发展施加无情的约束。同时,雇佣劳动制势必带来社会两极分化,阶级对抗。“把饼做大、全社会得利”,在雇佣劳动制预定了发展果实几乎尽归资本产权拥有者及其附庸的情况下,对雇佣劳动者没有实际意义。在不能通过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或其它手段把内部矛盾转嫁国外的情况下,势必冲突不断、社会动荡。雇佣劳动制与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上述关系,先天地决定了,不管它的效率一时有多高,必定无法持久。

      与此相对照,劳动产权制经济的出发点是追求社会合作、实现共同富裕的集体理性。这一集体理性,既继承了农民文化中的互助合作传统,又采纳了基于民族主义的发展型国家的整体考虑,但其核心却是以中国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基础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理想。从这一理想出发,与发展主义以牺牲环境资源及社会和谐为代价追求发展不同,发展只是为了社会福利。因此,对于势必导致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的发展主义和消费文化,它会竭力抵制,并冷静地理性地寻找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从社会角度看,劳动产权制的实施,意味着劳资合作与社会凝聚力的增强。因此,这样一种和谐社会的经济发展,当然会比冲突不断、危机频仍的经济体有更高的整体效率。

      最后,人们不应忘记,从原则上来说,效率考虑必须服从权利考虑。如果高效率和发展的结果,除了增长本身(及其背后的少数人的利益),无助于或甚至有损于劳动者的基本权利,那就完全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立国原则。即使血汗工厂制的效率一时一地比保障劳工权益的福利国家高,人们岂能因此而放弃福利国家采纳血汗工厂制?极而言之,希特勒德国的经济效率在三十年代中期曾经比英美经济高,为什么人们还要拼死奋战舍高就低?经济不但如上面所说的那样,与政治法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离开了道义原则,也会失去其赖以存在的伦理(文化)基础。对于执政党来说,这直接牵涉到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不可等闲视之。



[1] 参见本书中谢寿光对左大培发言的追问

[2] 参见本书左大培和卢周来文章中的分析。卢周来尤其强调“企业缔约的政治过程”中劳资“权力”关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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