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为是否成熟?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为是否成熟?*

——基于风险与收益匹配性视角的研究

李学峰,张茜

   

摘要:有关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和行为所做的实证研究,大多得出的一个定性判断是:我国基金投资管理行为的规范性与成熟程度还很低。本文首先从理论上论证了衡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行为是否成熟的标准之一,即是考察其实际投资组合所承担的风险与所获得的收益是否相匹配、相适应;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相应的指标,以54家封闭式基金为例,对其的投资管理行为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并证实了大部分封闭式基金的投资管理行为是不成熟的。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 收益 匹配性 成熟性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自从夏普(William F. Sharpe1966)提出衡量基金绩效的夏普指数以来,学术界对基金绩效、行为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深化。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两大主题:其一是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研究,这方面的代表性文献如DesiaJain(1997)所发现的机构投资者的“反向投资策略(contrary investment strategy)[1],以及Lakonishok1992)和Werners1998)等研究所发现的投资基金所存在的羊群行为(Herd Behavior)。

其二是对基金投资绩效的研究,代表性研究如建立在资本市场线(CML)基础上的夏普绩效指数(Sharpe1966),建立在证券市场线(SML)基础上的特纳业绩指数(Treynor1966),和建立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基础上的詹森业绩指数(Jensen1968),以及建立在资产组合特征线基础上的基金择时和选股能力研究(Henricksson and Merton1981)。

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其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国内有关基金投资绩效和投资行为的研究文献近年来大量涌现。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如张新和杜书明(2002)运用经典的夏普比率、特纳比率、詹森阿尔法对22 只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等权重基金组合在1999 12 31 -2001 年9 月28 日期间的绩效表现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衡量,发现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能战胜市场;吴世农,吴育辉(2003)根据行为金融理论的研究方法,以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过去6个月的累积超常收益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发现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赢家变输”和“输家更输”的现象,并认为其原因是基金存在追涨杀跌、短期套利等行为;赵坚毅、于泽、李颖俊(2005)提出投资者参与和选择行为分析的视角,以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的异质性为基础,从投资者身处的位置和衡量标准的不同所产生的异质性从而要求具有的不同目标收益率出发,通过构造连接风格分析与下侧风险指标的风险规避系数来研究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李学峰(2006)则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与其投资策略的匹配性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我国资本市场中绝大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实际投资所承担的风险远远偏离其投资策略所表明的风险偏好类型,并同时发现无论是风险偏好型还是风险中性的基金,在实际投资中大多转型为了风险规避的行为。

上述国外的有关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基本的关于基金投资绩效和投资行为研究的理论模型;而国内的有关研究大多是基于这些理论模型对我国基金绩效和行为所做的实证检验。从这些实证研究中我们可得出的对一个共同结论即是:我国基金投资管理行为的规范性与成熟程度还很低。然而,至今为止的研究文献大多没有明确给出判断基金投资管理行为成熟性的具体标准;特别是,至今为止尚未有文献从风险和收益是否匹配这一视角入手来检验基金行为的成熟与否[2]。从理论上看,根据马科维茨(Harry M.Markowitz1952所给出的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匹配原则,一个规避风险的理性投资者,其行为选择应是在给定的风险水平下追求更高的收益,或者是在给定的收益水平下承担更低的风险。而且,至今为止还是我们进行资本市场均衡和投资决策研究的有力工具——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其所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即所谓“贝塔-期望收益”关系。这也就启示我们,对一只特定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其运作是否规范、行为是否成熟,一个重要的研究视角,即是考察其实际投资组合的风险与组合的收益是否相匹配、相适应。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性,既是研究基金行为的微观基础,又是我们衡量基金行为是否成熟的标准之一。

本文即从风险和收益匹配性这一角度入手,通过构建相应的衡量指标,对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54家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行为进行实证检验,以期从一个新的且更为基础性的视角考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成熟度问题。本文以下的结构安排是:在第二部分从理论上提出对基金投资管理行为规范性与成熟度的研究方法之一即是考察基金投资组合所承担的风险与其投资收益是否匹配,并据此提出了具体的计算和衡量指标;第三部分则在第二部分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情况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虽然有部分基金其行为是成熟的,但对绝大部分基金而言,我们却无法直接得到其行为是否成熟,而需要给以进一步的研究;第四部分依据本文给出的衡量基金行为成熟与否的判断标准,对实证结果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并发现大部分封闭式基金的投资管理行为是不成熟的;第五部分对本研究做了小结。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思路

根据经典的CAPM:

    E(ri)=rfi[E(rM)-rf]                                           (1)

由公式(1)可见,证券i的预期收益率与其所承担的系统性风险βi之间是正相关的,即投资的高收益将伴随较高风险,而较低的收益其所承担的风险也将较低。这是投资组合收益和风险关系的一个稳定的常态关系。将这一风险和收益的均衡关系运用在证券投资基金上,我们则可以得到结论:成熟的证券投资基金应该在其投资组合中表现出较高的风险—收益匹配性,换言之,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成熟与否可以通过其风险—收益的匹配度体现出来。

就风险因素来看,证券投资的风险被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资产组合理论已经证明,一个充分分散化的投资组合(well-diversified portfolio)将消除非系统风险,但系统风险无法通过多样化的资产组合消除。所以我们在具体计算中将以基金的系统性风险——数值上表现为投资组合的β值——代表基金的风险。一个证券组合的β系数βP,它等于该组合中各证券的β系数的加权平均,权数为各种证券的市值占该组合总市值的比重Xi,即:

        βp                                                          2

公式(2)中单个证券的β值描述了证券收益率对市场投资组合收益率的标准差的边际贡献。所以,单个证券i的β值公式为:

βiiM M2                                                                                               3

其中σiM为证券i的收益率与市场投资组合收益率的协方差。σM2为市场投资组合收益率的方差。

通过公式(3)和公式(2),我们即可得到基金实际投资组合所承担的系统风险值。那么,根据经典的投资学原理,如果某证券组合的βp1,其系统性风险与市场风险一致;如果βp>1,该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即大于市场风险;而如果βp<1,则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小于市场风险;βp0,则该组合无系统性风险[3]

据此,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当某证券组合的βp1时,其收益也应与市场收益一致;如果该组合的βp>1,则其所获得的收益则应大于市场收益;而如果βp<1,其所获得的收益即可小于市场收益。

就收益方面看,我们可根据基金所公布的累计净值数据进行计算。

根据以上思路,通过研究基金投资组合的β值与市场β值的关系,以及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与市场收益的关系,我们即可得到衡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行为成熟与否的结果——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

(二)指标设计

根据上文的研究思路,为了判断基金行为是否成熟,就需要我们设计出具体的衡量指标和判断标准。

首先,前文我们在分析组合β值时已指出:如果一个实际组合的β值大于1,意味着其风险大于市场风险;如果一个实际组合的β值小于1,意味着其风险小于市场风险;如果一个实际组合的β值等于1,即与市场组合β值一致,意味着其风险等于市场风险。据此,我们给出基金实际组合与市场组合的β值关系式βPM:

βPM=βP-βM                                                    4

公式(4)中,βP为基金实际组合的β值,βM为市场组合的β值。其中βP由公式(2)给出,而市场组合的β值公式为:

βM=                                               5

即一个市场组合的所有资产的加权平均β值必定为1。这样,公式(4)可以进一步具体为:

    βPMβP1                                                    6

由公式(6)可以看到,如果基金实际组合的β值大于1,则βPM必定为正值;如果基金实际组合的β值小于1,则βPM必定为负值;如果基金实际组合的β值等于1,则βPM必定等于0

其次,我们再来看收益方面的指标。我们将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与市场基准组合收益的关系定义为RPM,其关系表达式为:

RPM=RP-RM                                                        7

公式(7)表明,如果投资组合的收益大于市场收益,则RPM>0;如果投资组合的收益小于市场收益,则RPM<0,如果投资组合的收益等于市场收益,即RPM0

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并结合公式(6)和公式(7),我们得到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具体标准:1,若βPM>0,则RPM>02,若βPM<0,则RPM<03,若βPM=0,就有RPM0

根据标准1:投资组合的风险大于市场风险(即βPM>0的基金,若能够获得大于市场同期收益的收益率(即RPM>0,说明该基金具有较好的风险—收益匹配性,换言之,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行为是较成熟的;而若其收益率等于或低于市场同期收益率,即在βPM>0的情况下,出现RPM0则说明基金的投资组合承担了更多的风险,却没有获得足够的风险溢价[4]给以补偿。这种情况也就表明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行为是不成熟。

根据标准2:如果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小于市场风险(即βPM<0,而其所获得的收益也小于市场同期收益率(即RPM<0,说明该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性是正常的,或者说其投资组合的构建行为是成熟的。

根据标准3:如果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等于市场风险(即βPM=0),而其所获得的收益也等于市场收益(即RPM0),则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行为是成熟的;而如果在βPM=0的情况下,出现RPM<0,即如标准1所指出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所承担的风险没有获得相应的风险溢价给以补偿。

这里我们需要特别指出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在βPM<0的情况下,出现RPM≥0;二是在βPM=0的情况下,出现RPM>0。这两种情况都表明基金在承担较低风险的同时,获得了更高的收益。根据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匹配原则,在一定风险下追求更高的收益,是基金的理性行为所在。然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一方面,这里的“更高的收益”是有限制条件的,比如说,如果基金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小于1,其所追求的更高收益即是在所有小于市场收益的集合中尽可能得到收益率更高的投资组合。另一方面,在βPM<0RPM≥0,或βPM=0RPM>0的情况下,衡量基金的投资管理行为是否成熟,就需要我们考察这两种情况下基金组合收益率的波动情况:如果其波动幅度等于或小于上述三大判断标准下行为成熟的基金收益率的波动幅度,则表明这种基金战胜了市场,我们即不能轻易判断该基金的行为是否成熟[5];而如果上述两种情况下基金收益率的波动幅度大于判断标准所给出的行为成熟基金收益率的波动幅度,这就说明,基金虽然主观愿望上希望以更低的风险去获取更高的收益,但实际上其所承担的风险可能更大——收益率的波动性更高。由此我们即可判断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是不匹配的,从而其行为是非成熟的。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即可得到衡量证券投资基金行为成熟与否的判断依据,见表1

1:证券投资基金行为成熟与否的判断依据

指标

判断

βPM>0RPM>0;或βPM<0RPM<0;或βPM=0RPM0

行为成熟

βPM>0RPM0;或βPM=0RPM<0

行为不成熟

βPM<0RPM≥0;或βPM=0RPM>0

需进一步研究

(三)研究样本与时期的选取

本研究以2003年以前在深、沪两市上市的共54家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为样本,这些基金成立相对比较早,发展到现在都逐渐稳定下来,其投资理念和操作思路相对其他一些这两年新成立的基金都较成熟[6],适合我们对投资基金的风险和收益进行评价和比较。

样本所需的数据由各基金管理公司及“新浪财经”公布的数据整理而得。由于本文在计算单个证券的系统性风险时要计算方差和协方差问题,为避免其样本数据过少,造成风险值的偏差,我们选择了半年为研究单位。样本的评价期间为199911或基金上市日到20051231,该研究时期的选取是基于如下原因:

首先,虽然在1998年之前中国股票市场中即存在少量的证券投资基金,但其设立和运作的非规范性,使其大多沦为了以基金的名义募集资金进行股市“坐庄”炒作的工具,已无证券投资基金之实质。而从1998年开始,在“调整投资者结构,稳定市场发展”的大背景下,在发行、托管和运作等方面都符合国际惯例的现代意义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才引入中国证券市场。

其次,199971,《证券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股票市场开始引入了规范化标准和法制化管理;而且,自1999年开始,逐步推出了各项制度性改革,如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所颁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再如股票发行取消计划方式甚浓的额度控制和审批制,而转向初具市场化意味的核准制。

上述变化使中国股票市场的市场环境较1998年之前发生了较大变化,即中国股市开始进入管理法制化、运行市场化、投资者机构化的时期。也就是说,从1999年至2005年,中国股市的市场环境总体而言较之1999年之前的时期是相对稳定的。这使我们能更好地考察和揭示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关系。

此外,在样本期间,我国股市经历了1999年至2001年前期的上涨、2001年中期的大幅下跌和20022004年的深幅调整,囊括了各种行情,因而对这个时期的研究可以体现出基金在不同市场情况下的反应和表现。

三、实证检验

根据上述的研究方法和判断指标,我们的实证检验工作通过如下几个步骤进行。

首先,我们根据公式(3),计算各基金投资组合中证券i的β值,以确定其投资组合的系统投资风险βP。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限制,一般而言各基金都规定对有价证券的投资不得低于其资金总量的80%,由此,相应而言,其有可能“闲置”(或者说投资于有价证券以外的资产)的资金总量的上限约为20%;再根据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之间的实际运作关系,一般而言基金所“闲置”的资金多数时间都存在于托管银行的专门帐户中并获得相应的储蓄收益率。因而,在确定市场投资组合时,我们采用0.80.2的权数,计算深、沪股市和同期一年定期储蓄收益率的加权和,其计算方法可表述为:

市场收益率 = [(深证综指涨跌幅×深市平均总市值+上证综指涨跌值×沪市平均总市值)/(深市平均总市值+沪市平均总市值)]×80%+同期一年期定期储蓄收益率×20%             8

公式(8)中的深市平均总市值=(年初深市总市值+年末深市总市值)/2;沪市平均总市值=(年末沪市总市值+年初沪市总市值)/2

经过公式(8)和公式(3)的计算后,再根据上文的公式(2),即可计算出每半年基金投资组合的β值,求其平均值,我们便可得到基金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值(见表2中“β均值”一列)。此外,经过这一计算,我们也得到了研究期内市场收益率的均值为0.007059

其次,通过各基金管理公司和新浪财经网所公布的各基金累计净值数据计算其半年收益率。由于本文选择的样本基金都是封闭式基金,其净值数据每周公布一次,因而我们用最接近半年初和半年末的日数据代表期初值和期末值。通过求半年收益率的平均值,我们得到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见表2中的“平均收益率”一列)。

最后,根据公式(6)和公式(7),分别计算基金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与市场的系统风险的关系βPM,以及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市场的收益率的关系RPM。分别见表2中βPMRPM两列。

                       2:基金投资组合系统风险和收益率

代码

名称

上市日期

β均值

平均收益率

βPM

RPM

184688

基金开元

1998-4-7

0.46

0.0605

-0.54

0.0535

184689

基金普惠

1999-1-27

0.4282

0.0144

-0.5718

0.0073

184690

基金同益

1999-4-21

0.3911

0.0304

-0.6089

0.0233

184691

基金景宏

1999-5-18

0.442

0.0068

-0.558

0

184692

基金裕隆

1999-6-24

0.5234

0.01964

-0.4766

0.0126

184693

基金普丰

1999-7-30

0.5309

0.0288

-0.4691

0.0217

184695

基金景博

1999-10-22

0.5283

0.0143

-0.4717

0.0073

184696

基金裕华

2000-4-24

0.5529

0.0074

-0.4471

0.0004

184698

基金天元

1999-9-20

0.4943

0.0422

-0.5057

0.0352

184699

基金同盛

1999-11-26

0.4615

0.0225

-0.5385

0.0154

184700

基金鸿飞

2001-11-28

0.728

-0.008

-0.272

-0.015

184701

基金景福

2000-1-10

0.5383

0.0163

-0.4617

0.0093

184702

基金同智

2000-5-15

0.4879

0.0245

-0.5121

0.0174

184703

基金金盛

2000-6-30

0.643

0.0155

-0.357

0.0085

184705

基金裕泽

2000-5-17

0.538

0.0217

-0.462

0.0146

184706

基金天华

2001-8-8

0.6239

-0.009

-0.3761

-0.016

184708

基金兴科

2000-7-18

0.5156

0.0167

-0.4844

0.0096

184709

基金安久

2001-8-31

0.7955

0.0393

-0.2045

0.0322

184710

基金隆元

2000-10-18

0.6301

-0.006

-0.3699

-0.013

184711

基金普华

2001-8-28

0.7062

-0.024

-0.2938

-0.031

184712

基金科汇

2001-6-20

0.6537

0.0556

-0.3463

0.0486

184713

基金科翔

2001-6-20

0.6362

0.0442

-0.3638

0.0372

184718

基金兴安

2000-9-20

0.0324

0.0037

-0.9676

-0.003

184719

基金融鑫

2002-9-2

0.8207

0.0359

-0.1793

0.0289

184720

基金久富

2002-4-18

0.8338

0.0037

-0.1662

-0.003

184721

基金丰和

2002-4-4

-0.769

0.0098

-1.7693

0.0027

184722

基金久嘉

2002-8-27

0.6999

0.0313

-0.3001

0.0242

184728

基金鸿阳

2001-12-18

0.6711

-0.002

-0.3289

-0.01

184738

基金通宝

2001-9-6

0.6203

-0.003

-0.3797

-0.01

500001

基金金泰

1998-4-7

0.4291

0.0416

-0.5709

0.0345

500002

基金泰和

1999-4-20

0.2685

-0.003

-0.7315

-0.01

500003

基金安信

1998-6-26

0.4507

0.0645

-0.5493

0.0574

500005

基金汉盛

1999-5-18

0.0742

0.0097

-0.9258

0.0027

500006

基金裕阳

1998-7-30

0.4682

0.0623

-0.5318

0.0553

500007

基金景阳

1999-10-22

0.6213

0.0303

-0.3787

0.0233

500008

基金兴华

1998-5-8

0.3986

0.0598

-0.6014

0.0527

500009

基金安顺

1999-6-22

0.4693

-0.047

-0.5307

-0.054

500010

基金金元

2000-7-11

0.5606

0.0007

-0.4394

-0.006

500011

基金金鑫

1999-11-26

0.5689

-0.028

-0.4311

-0.035

500013

基金安瑞

2001-8-30

0.6292

0.0093

-0.3708

0.0023

500015

基金汉兴

2000-1-10

0.568

0.0169

-0.432

0.0099

500016

基金裕元

1999-10-28

0.557

-0.046

-0.443

-0.053

500017

基金景业

2001-12-19

0.6358

-0.02

-0.3642

-0.027

500018

基金兴和

1999-7-30

0.5746

-0.035

-0.4254

-0.042

500019

基金普润

2001-9-4

0.577

0

-0.423

-0.008

500021

基金金鼎

2000-8-4

0.5909

0.0025

-0.4091

-0.005

500025

基金汉鼎

2000-8-17

0.6625

0.0083

-0.3375

0.0012

500028

基金兴业

2001-7-27

0.666

-0.005

-0.334

-0.012

500029

基金科讯

2001-6-20

0.6106

-0.019

-0.3894

-0.026

500035

基金汉博

2000-10-17

0.5805

0.0068

-0.4195

-2E-04

500038

基金通乾

2001-9-21

0.6546

-0.008

-0.3454

-0.015

500039

基金同德

2001-8-1

0.6039

-0.024

-0.3961

-0.031

500056

基金科瑞

2002-3-20

0.6095

-0.034

-0.3905

-0.041

500058

基金银丰

2002-9-10

0.1003

0.0018

-0.8997

-0.005

根据表1所给出的基金行为成熟与否的判断依据,凡是出现βPM>0RPM>0;或者βPM<0RPM<0;或者βPM=0RPM0这三种情况的,基金行为即是成熟的;而凡是出现βPM<0RPM>0,或者βPM=0RPM>0情况的,则需要给以进一步的研究。由此衡量表2的实证结果,我们看到,在我们的研究样本中,有25只基金处于βPM<0RPM<0的状态,也就是说,这25只基金的投资行为是成熟的;而其他29只基金则处于βPM<0RPM>0的状态,也就是说,对这29只基金,其投资管理行为是否成熟,我们无法进行直接的判断,而需要给以进一步的研究。

四、对实证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本文第二部分的指标设计中我们已经指出,βPM<0的情况下,如果出现RPM>0的情况,就需要我们考察该情况下基金组合收益率的波动情况:如果其波动幅度等于或小于行为成熟的基金收益率的波动幅度,则表明这种基金战胜了市场,我们即不能轻易判断该基金的行为是否成熟;而如果其收益率的波动幅度大于行为成熟的基金收益率的波动幅度,说明基金虽然主观愿望上希望以更低的风险去获取更高的收益,但实际上其所承担的风险可能更大——收益率的波动性更高。从而我们即可判断该类基金的投资管理行为是不成熟的。据此,我们对上文中无法直接判断行为是否成熟的29只基金给以进一步的研究。

这里,我们分别计算25只投资管理行为基本成熟的基金其收益率的波动幅度,和上述29只需进一步研究的基金收益率的波动幅度,见表3

3给出了25只成熟型基金和29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基金各自收益率方差的平均值。从直观看,需要进一步研究的29只基金其收益率的方差明显大于25只成熟型基金的收益率波动;从比率方面则更为明显地表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29只基金其收益率的方差,比25只成熟型基金收益率的方差高出33.33%。正如上文的研究所指出的,这29只封闭式基金虽然在追求以更低的风险去获取更高的收益这一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匹配原则,但实际上它们所承担的风险更高——收益率的波动性更大。也就是说,这29只基金虽然所获得的收益较高,但收益的波动性更高——即相对于25只行为成熟的基金而言,其收益率是不稳定、非持续的。换言之,这29只基金的投资管理行为是不成熟的。

3:两类基金收益率的波动性

类型

成熟型①

需研究②

收益波动性(方差均值)

0.0099

0.0132

(②-①)/

0.3333

结合上文的实证研究,究我们所得到的结论即是:在我国所有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只有46.3%的基金(25只)其投资行为是成熟,而大部分(占所有封闭式基金的53.7%)基金的投资管理行为是不成熟的。

五、小结

本文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与其收益是否相匹配这一新的研究视角,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行为的成熟性进行了初步研究。本文的研究表明,我国资本市场中大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组合的构建违背了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匹配原则,这也正是众多研究文献所批评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非规范运作和投资管理行为不成熟的具体体现和原因所在。

由本文的研究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推论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可将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作为监管基金行为的指标或方法之一,或者说,对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的基金,可以给予重点监控和适当的引导,比如可以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提示。从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来看,则可依据本文所设计的βPMRPM两个指标,对自身投资组合的构建和调整进行动态管理和控制。

总之,本文从封闭式基金投资组合所承担的风险与其所获得的收益是否匹配的角度,研究了衡量基金行为成熟与否的判断依据,并揭示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为成熟性的现状。但本研究还只是初步性的,对一些问题还值得今后做进一步研究。首先,对基金投资管理行为成熟与否的衡量一定是一个指标体系,该体系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逐步建立。其次,本文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为成熟与否的研究还属于静态研究,而从动态角度考察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为成熟度的变化及其趋势,则应成为我们下一步研究的重点。最后,由于我国开放式基金至今运作的时期还相对较短,本文的样本只选择了封闭式基金,但我们也看到,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是开放式基金,因此,随着我国开放式基金的发展,应将其逐步纳入研究范围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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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世农,吴育辉,200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重仓持有股票的市场行为研究》,《经济研究》第10期。

3.        赵坚毅,于泽,李颖俊,2005:《投资者参与和证券投资基金风格业绩的评估》,《经济研究》第7期。

4.        张新,杜书明,200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能否战胜市场》,《金融研究》第1期。

5.        Jack L. Treynor, “How to Rate Management Investment Funds”,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43, January-February 1966.

6.        J. Lakonishok, A. Shleifer and R.W.Vishny,1992The Impact of Institutional Trading on Stock Pric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82,23-43.

7.        Michael C. Jensen, “The Performance of Mutual Funds in the Period 1945-1964”, Journal of Finance, May 1968.

8.        Roy D. Henricksson and R.C. Merton,On Market Timing and Investment Performance. . Statistical Procedures for Evaluating Forecast Skills”, Journal of Business, 54, October 1981

9.        R.Werners,1998,Mutual Fund Herding and the Impact on Stock price”, Working Paper of Colorado University.

10.     William F. Sharpe, “Mutual Fund Performance”, Journal of Business, 39, January 1966.

 

Abstract: In this paper, we put forward a standard for judge the mature of security investment fund’s behavior, that is the security investment portfolio’s risk whether or not corresponds to it’s revenue, on the base this paper structure relevant index, and made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mature of the investment management behavioral of security investment fund in our capital market. The findings shows that, in our country the investment management behavior of most security investment fund is not mature.

Key Words: Security Investment Fund; Risk; Revenue; Matching; Mature



李学峰(1965-),男,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发展与宏观经济运行,资本市场运行研究。张茜(1984-),女,中山大学金融学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研究。

*本文为作者承担的“天津市‘十五’社科规划(2005年度)项目”《股权交易定价机制研究》(项目编码TJ05-JJ002)以及“南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金(2005年度)研究项目”《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相适应的中国金融市场协调发展与变革研究》(项目编码NKC05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所谓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发现,一些能够战胜市场的投资基金,其行为选择一般都表现出对反向投资策略的应用。

[2]李学峰(2006)仅仅从风险匹配性角度对投资基金的行为规范性进行了研究,这虽然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视角,但正如本文下面的分析所指出的,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性是我们研究基金投资管理行为成熟与否的更为基础性的角度。

[3]考虑中国股票市场的高风险是众所周知的,以市场指数为例,1993—1999年我国深圳股票指数的年均收益率为21.47%,年收益率的标准差为76.59%;上证指数同期的年均收益率为11.55%,年收益率的标准差为29.87%;而同期美国纽约道琼斯指数的年均收益率为19.9%,但收益率的标准差仅为10.21%。这充分表明了我国股票市场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我们不再考虑贝塔值为0的情况。下文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这一处理是正确的。

[4] 根据公式(1)所给出的CAPM,某资产的风险溢价为E(rM)-rf,该风险溢价所对应的风险是该资产所承担的系统性风险βi。从理论上说,该风险溢价一定大于零,否则即不能保证市场均衡。而我们这里所说的“风险溢价”,是指RP-RM,它所对应的风险是βP-βM。这一风险溢价是由本研究的视角而提出的,不涉及资本市场均衡问题,理论上可正可负。

[5] 实际上,如果基金战胜市场的情况是持续性的,则一方面反映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不完全有效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基金充分把握了市场机会——在一个非有效的市场中投资者是可以战胜市场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判断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具有把握和利用市场状态的能力,而不能判断其行为是否成熟——充其量基金是通过调整自己的行为来适应和利用一个不规范、非有效的市场。

[6] 这也正是本文没有将开放式基金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