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3号“搁浅”?谁之过,谁来责?


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了题为“科技部严查863项目执行情况 方舟3号遭调查”的署名文章,披露了方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方舟科技”)承担“863”计划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2位实用化微处理器(CPU)芯片研发生产项目的最新实情。报道称,2003年5月,方舟科技对外宣布“方舟2号CPU”实现商业化之后,旋即以“壮士断腕”的气魄作别过去,从此极少再在媒体上“抛头露面”。2004年,坊间开始传言,方舟科技CEO李德磊多次在公开场合宣布已“放弃CPU”。而“方舟3号CPU”曾被列为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这个被要求于2003年12月完成的项目,由于研制内容以及使用经费“严重违反863合同”等各种原因,迄今无法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真实情况虽然还未全部浮出水面,有待调查考证核实,但最新的消息是,科技部已责令相关部门严查“方舟3号”的经费使用情况,并已组成了调查组预备对方舟科技展开调查。

联系到24日在中国科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针对科技界弥漫的浮躁心态和不正风气,中科院院士陆大道发出了“如果在10年后回顾中国科技界,我们除了一大堆垃圾论文,不会留下多少像样的大工程”的感慨。笔者闻后更多了深深的担忧。而与这一背景相映衬的是,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陈进所领导开发的汉芯被确定造假,从而再次将中国科技界暴露在“科技腐败”的聚光灯下。于此,我们内心怎能平静?倘若科技界、企业界都视集体决策集体负责为“圣经”,都觊觎起来国家“轻易可取”的资金,那造成的损失究竟谁来负责?谁能负责?——集体负责最终是没人负责!而媒体报道称,方舟科技对外宣称放弃CPU的计划后,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非常愤慨,在今年年初就主动联系科技部相关领导,为当年他主动出面请求国家支持方舟CPU研发的作法“负荆请罪”。“如果作为国家重点支持项目的‘方舟3号’夭折传闻属实,那么方舟科技必将为他们中途放弃研发‘方舟3号’的作法付出代价。” 倪光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明确表露此态。在他看来,“方舟CPU研发团队的技术十分过硬,方舟1号、2号的研发和后来的市场表现,都证明了我当初向国家举荐的做法是正确的

表面上看,方舟科技“被迫”放弃“方舟3号”始于资金紧张原由,而与此同时,一栋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左右的方舟大厦却在中关村软件园即将落成。很多关注此事件的人士甚至简单地认为只是“资金挪做他用”而已,而实际上,从方舟科技员工和来自多方面的反应可看出,“方舟3号”遭遇“搁浅”有其更为深层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其一,方舟1号、2号的成功喜悦也许冲淡了研发团队的兴趣与斗志,尤其是产品在市场获得商业化效果后,方舟科技所看到的只是利润的短期快速回报,或者说有更多理由再向国家研发扶持资金“张口”、“伸手”,从而遗忘了“863”计划方舟芯片项目所肩负的国家科技使命和责任;其二,在国家重点扶持科技项目资金尚缺乏社会高度透明化监管与审查健全机制的前提下,方舟科技逐渐淡化了做企业的使命和责任,侥幸地认为“不会出什么问题”,而在一个不义难藏、社会公众监督无处不在的大背景下,要想隐瞒什么,简直比登天还难;其三,正是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个人或组织的增多,也使得那些总“善于”拿国家和纳税人的钱而认为不需付出代价和付出承担责任、企图蒙混过关的丑行大白于天下,从而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最终被群众的眼睛识破、被正义的力量击败。

也许“方舟3号”事件只是我们众多违规操作事件中的“冰山一角”,但也折射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国家有关部门监督监管机制的缺失,视同国家使命为儿戏无异于自酿自饮苦酒,同样某些部门的不作为甚至漠视也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正如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所言,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我们“以市场换技术”的发展道路已越走越窄,而且事实上根本就不能换来真正的技术,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才是中国企业甚至整个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须选择。国家在财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资金搞重点科技项目研发,搞创新,提升我们的综合国力,改变以往势单力薄被动挨打的局面,如此良苦用心倘被某些人或组织操纵利用为己牟利,实在是不可忍、乃至愤怒。这不仅辜负了神圣的“863”计划,也是对民情民意、对国家的极端不负责任,对纳税人的“公开欺骗”和“戏弄”。于法于情于理,都不能成立和获得宽恕。

我们必须清醒的是,科技研发不走市场单纯靠计划只能是走进死胡同,因为我们多年来的计划经济有不少就是某些领导的“拍脑袋计划”,不考虑市场前景,不考虑经济效益;考虑政绩的多,考虑人情的多,缺乏有效的监控与约束,国家大量的资金填补了少数人的“人情欲望黑洞”,从而人为地“为腐败做好了温床”。如果没有一杆子戳到底的正义和良知的追溯精神,没有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铁规戒律,缺乏一整套高透明度的社会监控和公示机制,将仍有类似的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发生我们不愿意看到但又必须面对的严酷的现实“黑洞”。

不管“方舟3号”事件最终结果如何,作为社会公众,我们有权利知道并关注,我们每一个人有责任有义务来捍卫国家神圣的科技使命,来为支持国家的强大和兴旺而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无论如何,我们仍期待着一个最终的说法,那就是:谁之过,必须有具体的谁来负责!

 

[链接]“863”计划

“863”计划是我国制定实施的一项高科技发展计划。1986年3月2日,王淦昌、王大珩等四位老科学家上书党中央,建议跟踪研究世界高技术发展。3月5日,邓小平同志批示:“此事宜速作决断,不可拖延。”1986年,中国制定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简称为“863”计划,选择了生物、航天、信息、激光、自动化、能源、新材料等7个领域实施重点突破。1987年2月,“863高科技计划”正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