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应缴纳预提税。如果销售佣金是在国外提供的服务,在国内不用纳税;如果销售佣金是在国内提供的服务,则应纳税。
98、问: 2006年度税前列支工资额为多少
答:一看这个提问,就知道这是内资企业会计出身的问的。外商投资企业无税前列支工资标准的规定。
99、问:追加投资企业符合税收政策标准的,可对追加投资项目取得的所得,给予"二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问:其追加投资项目,是否必须是购买的国产设备项目才可以给予"二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
答:这种问法不符合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二免三减半"是给予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与是否购买国产设备无关。
100、问: 我公司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若外商来我公司投资,投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30%,公司名称不变,请问我公司是否继续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
101、问: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开发费中工资有没有标准?
答: 内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工资标准,外资没有。
102、问:关于总局<<对外商投资企业分阶段投资或追加投资享受税收优惠的审批>>中 二、外商投资企业享受追加投资税收优惠的审批3、关于多次追加投资新增注册资本计算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在前期投资以后,进行多次追加投资所形成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包括未形成新的生产经营项目的追加投资),凡没有与前期投资项目一并享受过定期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可以将该多次追加投资所形成的生产经营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计算其新增注册资本,该多次追加投资所形成的合并项目的新增注册资本符合上述第1款规定条件的,可就该合并后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待遇。 其中:1.(不包括未形成新的生产经营项目的追加投资)应怎样理解? 2.如果我公司用追加投资,未新建生产线,但是大幅提高了生产能力,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都符合,能否享受追加投资优惠政策?
答: 追加投资必须用于新的生产经营项目,即与原生产经营项目不同的项目。因此你公司追加投资后未新建生产线,不得享受追加投资优惠政策。
103、问:中外合资企业付给国外公司或个人的销售服务费或佣金应代扣哪些税金(劳务发生在境外)。代扣比例是多少?假如支付的佣金高于销售金额的5%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对于支付给境外的劳务发生在境外的销售佣金不予征税。佣金一般不超过5%,是内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中外合资企业不适用。
104、问:符合"两免三减半"外资企业第一年亏损10万元,第二年亏损20万元,第三年盈利15万元,第四年盈利13万元,第五年盈利10万元。请问:(1)那年是第一个获利年度?(2)获利年度是先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年度?(3)告诉其法律依据。
答:第五年盈利8万元是第一个获利年度。 获利年度是按规定先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年度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
105、问:外商投资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价值300万元,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年限为50年,可是营业执照上经营期限为30年,请问税法可以税前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按50年还是30年摊销?
答:可按经营期限30年摊销。
106、问: 啤酒制造业(外资)能否享受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 只要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乙类的投资项目,就能享受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啤酒业是否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乙类的投资项目,请咨询外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