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房地产发展7宗罪


2006年房地产市场犯下不少错误, 1、质量监督失位,导致非专业的人监管质量。出现交房难实际上是管理缺位的结果。供需双方矛盾的尖锐化,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2、经济适用房擅离职守,商品房代为受过。学术繁荣需要各种声音,行业发展需要产品的形式多样化,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90平方米和70%的比例实际上是行业发展的枷锁。 3、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明显落后于行业发展的需要,导致房地产行业门槛单一化,谁的资金实力大,谁就拥有发展权,显然是不合理的,对技术革命和产品创新非常的不利。宏观调控客观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而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需要新锐企业不断涌现。房地产乱世,英雄的年代,应该给新的英雄出现提供土壤,因为最终创造世界的不是旧秩序巩固,而是新秩序的建立。房地产行业应该给技术革命者提供发展的土壤。银根紧缩的前提应该是风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的融资渠道出现为前提的。 4、公布房价成本,实际上是滥用民主的表现,违背的是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的。 5、毛竹片闹剧演绎了一剧两败俱伤和肇事者全身而退的故事。背后的故事不是质量问题,而是责任问题。理应让该死的施工单位永远除名。 6、谁动了谁的奶酪;制度完善过程中,利益再分配问题未能妥善解决。 7、全民妖魔化。上帝变成了撒旦;神婆变成了上帝;天使变成了魔鬼;国王买起了茶叶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