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反伪斗士方舟子的抄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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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首先应正己——评反伪斗士方舟子的抄袭问题
时间:2007年1月9日 作者:贝溪慈 来源:学术批评网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8519&type=1001

事件的经过

2006年12月11日,著名反伪科学斗士方舟子,在《经济观察报》发表了一篇《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的科普文章(以下简称方文)。12月13日,一个网友在《三思论坛》上发贴,指出方舟子的这篇科普文章有抄袭署名"颖河"的一个系列科普文章《认识药物》(以下简称颖文)的嫌疑。该系列于2001年3-4月间发表在方舟子主持出版的《新语丝》网络上(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medicine/yaowu2.txt)。
该质疑文(
http://www.oursci.org/bbs/oursci/showthread.php?s=a95622d49c8f9934846c333329a4d47b&threadid=9918在12月15日左右被三思论坛删除,但之前已经被转载到《散仙谷》http://www.webjb.org/webjb/sviewtopic_sanxian.php?topic=360727&select=&forum=1)如下:

刚刚读了方的文章,感觉很熟悉,似乎在哪儿见过,就查了一下,果然……颖河《认识药物一》
颖河《认识药物二》颖河《认识药物三》颖河《认识药物四》颖河《认识药物五》颖河《认识药物六》颖河《认识药物七》

方文:
生理学家研究人体在正常状态下的各种生理功能和变化规律,生物化学家研究生命过程中的化学变化,分子生物学家则研究参与生命过程的各种分子的功能和相互作用。这样,我们就能从分子、细胞、器官到人体不同的层次了解我们的身体在正常状态下都是如何运行的,而病变又是由于哪一方面发出了异常。
颖文:
生理学家研究机体在正常条件下的各种功能及其变化规律,生物化学家研究生命过程的化学,分子生物学家研究参与生命过程的各种分子和发生在分子水平的各种相互作用。研究人员试图从不同的层次——从器官水平到细胞与分子水平——去理解这些改变,去思索药物将如何从细胞和分子层次上纠正这些异常改变。

方文:
有时候,研究人员能很快地发现这种特殊的化合物,这是很幸运的。更多的时候,研究人员需要筛选成千上万种化合物,才能发现有效的少数几种。
颖文:
科学家们有时很幸运,可能较快地要找到想要的化合物——比如前面所说的那个酶抑制剂。但通常他们要在试验中一个个地检查几百个,几千个甚至上万个化合物。

方文:
这些是无法在离体实验中观察到的。但是,出于人道的考虑,我们也不能就直接拿人来做试验。因此,下一阶段,研究人员需要做动物试验。
颖文:
在离体实验系统中就无法观察药物作用的这些特征。因此,下一阶段研究人员需要采用另一套药物实验系统--动物实验,在动物身上进一步检验这几种化合物的效果。

方文:
常用的实验动物有小鼠、大鼠、兔子、猫、狗、猴子等。在做动物试验时,需要用到两种或更多种的动物,因为不同种类的动物对药物的反应可能会不同。
颖文:
常用的实验动物有小鼠大鼠狗猫或猴子等,当然这些实验动物--称为医学实验动物--的物种都经过特别甄别和培育,生物学特性相当明确,普通的同类动物并不能担此重任。因为药物对不同的种属的动物可能产生不同的作用,通常需要在两种以上的不同种属的动物身上进行试验。

方文:
有时候,人们会发现,一种药物的代谢产物甚至比药物本身还更有效。
颖文:
有时研究人员会发现,药物的某种代谢分解产物可能比正在进行试验的药物更为有效,或者药物必需经过机体代谢生成新的物质才能发挥疗效。

方文:
I期临床试验为短期小规模。试验对象通常为20-100人,健康志愿者或患者都可以。其主要目的是观察新药是否会出现急性毒副作用,检验合适的安全给药剂量,并初步研究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时间持续数月。如果没有严重的问题,例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进入II临床试验。大约70%药物能成功地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II期临床试验为中期中等规模。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300人。主要目的是观察新药是否有疗效,也对短期的安全性做进一步观察。时间持续几个月到两年。大约只有33%的新药能成功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进入III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为长期大规模。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0-3000人。目的是确认新药疗效和安全性,确定给药剂量。时间持续一到四年。约25-30%的新药可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在完成III期临床试验之后,制药公司就可向药监部门提出上市申请,由药监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在美国,最后经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上市的新药,只占最初申请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总数的20%。
颖文:
I期临床试验,短期小规模。初步观察新药的安全性并确定合适的给药剂量,也研究观察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疗效观察不是这一期的重点。可以选用少量健康的正常人(志愿者)或病人进行人体试验,通常20-100人,持续数月。约70%药物可通过成功通过,并进入II期临床试验。
II期临床试验,中期中等规模。主要观察新药疗效,进一步观察安全性,调整并确定合适的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100-300人。持续几个月到两年。平均约33%的新药可通过,进入III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长期大规模。确认新药疗效和安全性,确定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1000-3000人。持续一到四年。约25-30%的新药可通过。
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新药,在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之后,由制药公司负责提出上市申请,FDA组织专家进行审批。最后经FDA批准可以上市的新药,只有最初申请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总数的20%。

方文:
新药被批准上市之后,通常仍然需要进一步观察药物在大范围长时间临床应用时的疗效和安全性,并与其他已有药物进行比较,称为IV期临床。由于在做临床试验时,儿童、孕妇和老人常被排除在外,因此在新药上市后,特别需要观察药物对这些群体和某些特定的病人群体的安全性、疗效和剂量范围,以获得更全面的资料。
颖文:
通常,新药被北批准上市之后还要继续进行一期临床研究,称为IV期临床。主要研究新药的长期疗效与毒性,与其它药物的比较等。在新药经批准公开上市之后,需要进一步观察该药物在大范围长时间临床应用时的疗效和安全性。特别需要观察药物对儿童和老年病人,妇女和怀孕妇女,或者某些特定的病人群体的安全性和疗效以及剂量范围,以获取更为全面的资料。

方文:
有时候,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一种药物被发现能够有效地治疗恶性疾病,会提前中止临床试验而直接用于治疗病人。例如,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发现它能显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该临床试验,并在批准其上市之前允许它被用于治疗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颖文:
在实践上,一旦发现某药可能影响病人的生存状态,就可能立即停止试验。举例来说,当发现第一个治疗爱滋病的新药zidoculine——简称AZT--能明显增加病人存活之后,FDA就立即提前终止了该药的临床试验,并在批准该药上市之前授权允许四千多爱滋病病人使用它。该药的临床试验只进行了(大约) 106天就获准结束。

莫非颖河是方舟子的另一个笔名么?

这篇质疑文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和阅读,也被转载到方舟子主持的《新语丝读书论坛》,但是很快被删除。方舟子随即发表一个帖子,声明他的科普文之所以跟颖河的科普文有高度相似性,是因为参考了同一篇英文文献所致:

关于《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一文http://www.xys.org/forum/db/1/198/40.html
送交者: 方舟子 于 2006-12-13, 23:46:49:
这是我刚刚写完的《我为什么反对中医》一书的一节,该书对参考文献都注明,该节的参考文献为:
From Test Tube to Patient: Improving Health Through Human Drugs,September
 1999, FDA CEDR, Special Report我对了一下,颖河的"药物"系列文章实际上也是根据这个材料
写的,所以和我的文章有些段落相似,例子、数据都相同,只不过他的表达比较忠实于原文,我则采用复述。

12月15日,署名"白字秀才"的网友在《教育与学术》论坛上发贴《神秘的106天—-扒开骗子的画皮》(http://bbs1.creaders.net/education/messages/318548.html)(以下简称白文),进一步指出方文抄袭颖文的一些证据:FDA文中关于药物在人群临床试验的唯一内容就是这个表格世有谚云:骗子的唯一出路就是继续用谎言掩盖前面的谎言。

方舟子被人揭露抄袭颖河的文章,方辩解说,他和颖河参考了"同样的参考材料",所以他的文章和颖河的文章"有些段落相似,例子、数据都相同",最后还说,颖河的"表达比较忠实于原文",而他方舟子是采用"复述"。言下之意,一)方舟子在写方文时,没有看过颖文,二)所以,方文没有抄袭颖文,三)颖文属于直接翻译,方文是"编译"?"改写"?秀才实在不知道方所谓的"复述"到底是什么意思。《现代汉语词典》里面关于"复述"的含意有两个,1)把别人或自己说过的话重复一遍;2)把别人的讲话的内容用自己的话说出来。这个两个含意都是要求"忠实于原文",秀才实在不知道这个过期的语文状元在这里玩弄什么文字游戏:颖文"忠实于原文"和方文"复述原文"有何本质差别。这仅仅是开胃菜。如果故事就此结束,我也不会写这个帖子了。

下面我就证明方舟子确确实实地"抄袭"了颖河的文章。姑且叫那本参考文献为"FDA文"。FDA文见此连接[www.drugpatentwatch.com]
【铁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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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文:
I 期临床试验,短期小规模。初步观察新药的安全性并确定合适的给药剂量,也研究观察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疗效观察不是这一期的重点。可以选用少量
健康的正常人(志愿者)或病人进行人体试验,通常20-100人,持续数月。约70%药物可通过成功通过,并进入II期临床试验。
II期临床试验,中期中等规模。主要观察新药疗效,进一步观察安全性,调整并确定合适的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100-300人。持续几个月到两年。平均约33%的新药可通过,进入III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长期大规模。确认新药疗效和安全性,确定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1000-3000人。持续一到四年。约25-30%的新药可通过。
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新药,在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之后,由制药公司负责提出上市申请,FDA组织专家进行审批。最后经FDA批准可以上市的新药,只有最初申请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总数的20%。
方文:
I 期临床试验为短期小规模。试验对象通常为20-100人,健康志愿者或患者都可以。其主要目的是观察新药是否会出现急性毒副作用,检验合适的安全给药剂
量,并初步研究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时间持续数月。如果没有严重的问题,例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进入II临床试验。大约70%药物能成功
地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II期临床试验为中期中等规模。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300人。主要目的是观察新药是否有疗效,也对短期的安全性做进一步观察。时间持续几个月到两年。大约只有33%的新药能成功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进入III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为长期大规模。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0-3000人。目的是确认新药疗效和安全性,确定给药剂量。时间持续一到四年。约25-30%的新药可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在完成III期临床试验之后,制药公司就可向药监部门提出上市申请,由药监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在美国,最后经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上市的新药,只占最初申请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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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颖文是根据FDA文那个表格而写的,而方文是抄袭自颖文!如果方文也是根据那个表格而写的话,基本不可能写得如此和颖文类似。因为FDA文不是文字,而是表格内容,任何两个人,独立叙述这个表格时,肯定有较大的差别。虽然方文在抄袭颖文时,有意改动了一些词句的前后顺序,但只有有点基本汉语知识的人,一看就知道,方文是参考了颖文而抄写的,绝对不是看了FDA文后"独自""复述"出来的。

【铁证之二】
铁证如山的事实是下面这个AZT的例子。如果颖文和方文出现了一个相同的错误,而这个错误在FDA文里面没有的话,那么,方文再坚持说是独自复述自FDA文就是太欺负我们的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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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文:
在 实践上,一旦发现某药可能影响病人的生存状态,就可能立即停止试验。举例来说,当发现第一个治疗爱滋病的新药zidoculine——简称AZT——能明显增加病人存活之后,FDA就立即提前终止了该药的临床试验,并在批准该药上市之前授权允许四千多爱滋病病人使用它。该药的临床试验只进行
了(大约) 106天就获准结束。
方文:
有时候,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一种药物被发现能够有效地治疗恶性疾病,会提前中 止临床试验而直接用于治疗病人。例如,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发现它能显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该临床试验,并在批准其上市之前允许它被用于治疗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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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先只注意颖文和方文里面的"106天"。颖文说"该药(AZT)的临床试验只进行了(大约) 106天就获准结束"。方文说"新药AZT 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即提前中止了该临床试验"。颖文用了"大约"106天,方文了肯定的"只"进行了106天。查遍FDA文,在FDA文第33页:"Zidovudine
(AZT) wasapproved in 107 days,without cutting any corners."。

看官,FDA文用的是"在第107天!!!!所以,颖文估计似地用了个"大约106天",如果方文是"独自复述"FDA文的话,怎么也会来个奇怪的106天?难道颖河和方舟子两个一看到这里的时候,就会突然大脑感应,出现一致的思维模式?

更糟糕的是,FDA文所说的"在第107天"是指"FDA批准AZT"!,也就是说,从AZT完成所有临床实验后,把收集的所有数据上报给FDA,而FDA从接收AZT的申请后的"第107天批准其上市,而不是说"AZT的临床试验只用了106天"。

颖文错误理解了FDA文的意思,有趣的是,方文也能"独自复述"出同样的错误???欺负秀才没文化吗?

方舟子抄袭颖河文章的"铁证"就是"方舟子连颖河文章的错误也照抄不误"!

如果不是白痴的话,就不会相信药物的临床试验只会进行106天?!

事实上,在这个FDA文的第10页,关于AZT药物的临床试验,说得非常明白:AZT的I期临床试验,用了33个病人,时间是从1985年的7月到12月;AZT的II期临床试验,用了300个病人,开始于1986年的2月份,提前终止于1986年9月份。在1987年3月份,FDA正式批准AZT上市,从其申请到批准,只用了大约106天。所以,AZT的临床试验,I期用了大约150天,II期用了大约210天,总共用了大约360天。颖文错误理解了FDA文第33页的那句话,以为AZT的临床试验用了106天。可笑的是,方舟子抄袭颖文,连人家的错误也照抄不误。

方文还有其他抄袭颖文的证据,只有基本汉语常识的人,肯定会得出方舟子抄袭了颖河文章的结论。有诗为证:
假打事业方兴艾,抄糊文章骗钱银;
只恨颖河眼昏花,错算一百天又六;
机关算尽方舟子,怎逃秀才通天眼。

这个帖子也被广泛转载。在被转载到《新语丝读书论坛》后,很快被删除。

不久,细心的网友发现,方舟子删改了他在《新语丝新到资料》上他的文章有关106天的叙述。可是,12月11日的方文不仅在《经济观察报》上无法更改,也因为该文被随后的广泛转载而无法一一更正。

12月16日,方舟子在其主持的《新语丝新到资料》上发表更正说明:

对《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的一点更正
    "有时候,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一种药物被发现能够有效地治疗恶性疾病,会提前中止临床试验而直接用于治疗病人。例如,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发现它能显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立即提前中止了该临床试验,并在批准其上市之前允许它被用于治疗4000多名艾滋病患者。" 


    有一个网友来函对文中介绍的AZT临床试验时间提出了怀疑。此处的确有误。上文"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 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一句应改为"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在还在做II期临床试验时"。


    该例子依据的原文(见后)没有提到临床试验天数,在另一处有"Zidovudine was
 approved in 107 days"的说法,经仔细核对,天数(第107天,即106天后)应该指的是批准时间,而非临床试验时间。之所以出现这个误读,是因为以前读过颖河《认识药物》介绍的同一个例子提到临床试验只进行了106天,留下的印象导致先入为主的误读。实际上整个临床试验进行了大约一年,到II期临床试验时发现显著提高了艾滋病患者的存活率,即提前终止。
    特此更正。


In any trial in which a possible effect on survival is being assessed,its 
important to monitor results as they emerge. That way, if a major effect is 
seen—positive or negative—the trial can be stopped. This happened in the 
first clinical study of the AIDS drug zidovudine (AZT),when a clear survival 
advantage for patients receiving zidovudine was seen well before the trial was 
scheduled to end. The trial was then ended early, and within a week FDA authorized 
a protocol allowing more than 4,000 patients to receive zidovudine before it 
was approved for marketing....These are examples of the ethical principle that 
if a lifesaving or life-extending treatment for a disease does exist, patients 
cannot be denied.(XYS20061216)

在这个说明中,方舟子把跟颖文"106错误"雷同的原因解释为"是因为以前读过颖河《认识药物》介绍的同一个例子提到临床试验只进行了106天,留下的印象导致先入为主的误读"。

事件的分析

对照方文与颖文的高度相似段落,以及方舟子在被质疑后的一系列反应,可以看到:

1、白文指出的一个重要点是:颖文的有关"106天"的部分,不仅是数字不同于原文,而且是理解错误,是违反常识的错误,因为一个药物的临床试验研究,不会短至106天。方舟子居然发生了这样的数字和理解都跟颖文一致的错误。抄袭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连同别人的错误也抄。方舟子在其第一个声明中,试图说明是因为事后发现"偶然"地与颖河编译了同一篇FDA原文,导致了方文和颖文高度的相似性,并暗示他的编译的独立性。但是,如果方舟子真的是阅读英文原文作独立编译的话,以方舟子的英文阅读水平,不会发生如此低级的错误。显然,方舟子在写其文时,没有独立地阅读原文,而是"参考"了颖文,导致犯了跟颖文一样的错误。

2、方舟子在白文揭露其抄袭的证据之后,在自己主持的网页上删改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章,不仅有违出版职业道德,也令其抄袭嫌疑欲盖弥彰。

3、方舟子最后不得不再次发表声明,承认是阅读颖文时带来的"先入为主的误读",不仅跟其第一个声明中所暗示的自己是独立编译的行为相矛盾,其事后所采取的"更正声明"方式,也无法消除其抄袭的嫌疑。毕竟,抄袭一旦发生,是无法以事后更正方式来善后的。

事件的影响

方舟子在其主持的《新语丝》网站上,揭露了据他自己声称的约500起学术腐败事件,其中有不少是涉及抄袭的案例。比如,北大教授王铭铭因为被发现在《想象的异邦》中大量抄袭了他自己于八十年代主译的美国人类学家哈维兰先生所著教科书《当代人类学》中的段落,而被迫公开道歉。安徽师大的刘登义副校长因为有伪造论文履历的问题,被迫辞去职务。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因为论文履历伪造被揭发,导致被清华大学开除。这些学术腐败事件不断地被方舟子所主持的《新语丝》网站揭发,客观上促进了国内学术环境的净化。

方舟子因为揭露学术腐败行为,不仅为其赢来巨大的荣誉和支持,也令被打假者身败名裂,饮恨终生。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因为其在一份为从事学术报告会作报告人介绍时所用的简历中混合了正式论文和摘要论文,而被方舟子认定为伪造论文履历,并以此为主要依据发文《脚踏两只船中国院士越选越滥》批评肖传国的学术诚信。当时肖传国正在被列为200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方舟子的文章在客观上产生了对肖传国学术信誉的不利影响,成为导致肖传国失去被评选为院士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2006年6月,肖传国在武行的江汉区法院递交了法律诉讼并在同年11月获得胜诉。方舟子不承认其对肖传国的批评是错误的。其支持者在网上征集500余名人士签名,发表公开信为其学术批评行为进行辩护。方舟子同时指责武汉法院法官进行了枉法裁判。这个法律诉讼正进入上诉阶段。

如果方舟子明显的抄袭行为,可以用"先入为主的误读"和"根据网友来信指出的错误做出更正"的方式来更正免责的话,王铭铭是否也可以通过事后声明更正的方式来推托其抄袭的责任?清华大学的刘辉曾经将他的论文履历伪造问题,解释为秘书在查阅整理其论文资料时发生的错误,但是,并没有得到方舟子和清华大学校方的谅解。肖传国一再解释其有问题的简历并非是申报院士的正式履历,但这丝毫没有得到方舟子的谅解。

方舟子所从事的学术打假行为得到国内外无数支持者的支持和信任。为了援助方舟子的学术打假行为带来的法律诉讼费用,他的支持者们还在国内和美国,成立了以"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为名的组织,为其进行资金募集活动,所筹集资金已经超过1万美元。但是,方舟子这次的抄袭事件以及其处理方式,还有事件发生后其一些主要支持者们对方舟子的抄袭嫌疑视而不见的表现,被很多网人认为是严重的双重标准行为。有人在网站上发贴指出,方舟子应该以严格要求他人的学术诚信的标准和方式,来衡量、对待自己的抄袭嫌疑行为。

注:所引用的个别网页从国内有可能访问不到,请用百度或谷歌搜索,就可以找到相关的转载连接或网页快照(Cached)。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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