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拿不住人情味
瞒报事故歪风在升级,打击瞒报事故歪风也在升级,以坚决打击瞒报歪风的新“条例”即将颁布。对瞒报事故坚决打击了几十年了,为什么瞒报事故却能形成歪风?
先给大家讲一个伤亡家属帮助矿上瞒报事故的故事:
十多年以前,一合营煤矿,井下发生了一起四人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发生以后,矿上没有向安委会报告,也没有通知公安、检察、法院、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伤亡家属和附近的农民围攻煤矿闹事。
农民围攻煤矿闹事举报到了公安局,公安局接到报案,立即派警力去矿上处理。就在伤亡家属和附近的农民围攻煤矿闹事的时候,矿方出面与伤亡家属协商。矿上明确的告诉伤亡家属,矿上决定:每人给以高出规定三倍的赔赏金与伤亡家属了结。你们再闹,反正人死不能复生,领导受处分,矿上受处罚,你们上哪得到那么多钱?
伤亡家属认为:矿上这样处理很有“人情味”,她们也非常同意,双方签订了协议。等警察来到矿上,参与围攻煤矿闹事的附近的农民已经离矿回家。就在警察要立案调查事故的时候,伤亡家属要求警察不要立案调查,他们自己与矿上协商处理好了。
警察把伤亡家属要求不要立案调查事故,他们自己与矿上协商签订了协议,向公安局长作了回报,并要求撤回。公安局长说:煤矿事故要依法调查,不能私了,不能撤,继续立案调查……
话没说完,公安局长又接到领导打来的手机,话筒里传来生硬的声音:你这个公安局长处理事故的水平怎么那么低?矿上与伤亡家属能协商处理好不是更好吗?他们矿上用党的政策与具体实际情况结合把问题解决的很好,怎能说成是私了呢?这也是问题出在下面解决问题在下面的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吗?伤亡家属都要求不要立案调查事故,你们非要插一杠子干啥?处理事故死按规定,那是教条主义,事情不仅处理不好,反而搞糟,把调查人员撤回来,不要影响矿上的生产……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象这样既属于严肃查处的事故,又属于坚决打击的瞒报的歪风。但是,伤亡家属得到以高出规定三的赔赏金后不让警察立案调查事故。说白了,就是伤亡家属帮助矿上瞒报。后来大家都共认:这样处理事故很有“人情味”。有好多事就是这样: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煤矿不出事故,是领导一大兴事。当领导的不竟然都真想严肃查处事故、坚决打击瞒报歪风。把事故隐瞒下来,也是为了领导好说话,不然的话,领导上哪去降低事故率去。
人们对严肃查处事故、坚决打击瞒报歪风很矛盾。有人说: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固然是对的。但是,螺丝紧很了非紧断不可。管小孩子管严狠了,小孩子都不讲实话了,何况是大人呢?瞒报事故歪风,越打击越严重,还是出在严肃查处上。也就是说,瞒报事故是严肃查处造成的。假如,煤矿出了人身伤亡事故不严肃查处,他还瞒报事故干什么呢?这样说话虽然有点荒唐,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人情味”的。
对瞒报事故歪风坚决打击是正确的。但是,对瞒报事故歪风一味的光追求坚决打击也会产生不良后果。有的就借严肃查处、坚决打击,把腐败的黑手伸向煤矿。地方上有的安监得了事故单位的好处,不仅不能履行职责、失职失察,而且甚至丧失立场,还主动出点子,帮助事故单位隐瞒事故。所以,瞒报事故的手段越来越狡猾,瞒报事故的办法越来越隐蔽,瞒报事故的花样越来越翻新,瞒报事故的性质越来越恶劣。
事故不能严肃查处、瞒报歪风不能坚决打击,一是与政绩有关。 二是与利益有关。如果,把事故隐瞒下来,对政绩、对利益都有好处。所以,有的隐瞒事故做的很好。这就是一些煤矿领导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胆大妄为、铤而走险,试图隐瞒真相、逃避责任的真正原因所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即将颁布了。但是,能不能做到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事故?能不能做到不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能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能不能做到查明事故性质,认定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能不能做到依法追究责任?能不能做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干涉事故报告和依法查处?能不能做到事故处理情况要向社会公布?想的都是好的。但是,一切都是未知数。单位有本位主义,个人有思心杂念。如果,执行力不大,就当前“人情味”这个阻力,“条例”就很难执行下去。那么,执行力的力量究竟在那里?
伟大的力量蕴藏在群众之中。执行力大不大,关键看依靠群众的意识强不强和决心大不大。瞒报事故之所以能瞒得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群众监督。国家安监局应该依靠群众监督,建设一支群众监督队伍,使群众监督形成网络。如果,群众动起来了,谁对事故想瞒也瞒不住了。要想把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必须重奖,才能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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