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领域,“中低收入者”似乎成了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专有名词,基本上可以理解为需要政策扶持的对象。但是,对于“中低收入者”这一名词的滥用,却有可能导致滥用政府资源,使政府有限的财力无法用于最需要的低收入人群。
与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限制类似,北京新推出的限价房仍然采取了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做法。根据媒体报道中援引西三旗地块标书,限价房购买资格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中低收入家庭优先;拆迁家庭优先。标书同时明确,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如放弃购买资格,可以申请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具体购买资格由市建委另行确定。简而言之,除去拆迁户这一特殊群体,购买对象基本是具有北京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
何谓中低收入家庭?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从常识看,中低收入者应该包括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还包括介于两者之间的中低收入者。这应该是一个有点模糊的概念,如果按照统计学上的概念,那么在实际应用中几乎没有任何意义。比如,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00个城市、5.5万户的家庭收入统计调查表明,2004年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42元、6024元、8166元、11051元和20102元,这些家庭就业者人均工薪收入分别为每月441元、729元、988元、1337元和2432元。即使在当年,包括中等收入在内,想买面积80平方米单价250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不吃不喝最少也需要25年。如果按照地区的平均工资计算,达到平均工资的算中等收入,那么2006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如果要购买一套50万元左右的房子,基本不会有银行愿意提供贷款。
因此,虽然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被限定于“中低收入者”,但实际购买对象基本是中等收入者和一部分中高收入者。低收入者申请购买资格没有问题,但恐怕没有哪家银行看了你的收入情况敢给你贷款。所以,购买经济适用房要么不具有资格,要么申请不下贷款。刚好符合条件的不多。加上经济适用房户型普遍偏大,所以低收入者购买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但是,对比一下各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尤其是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的现实,只能得出两个结论,要么我们的灰色收入太多,要么大量的房子被中等收入或者中高收入家庭占有。
问题就出在这里,政府补贴,其原则是“损有余以补不足”,补贴的重点应该是低收入家庭,而非大量的中等收入家庭。从目前所知的情况看,限价房的建设虽然采用了招投标方式,但是由于限价,在减少开发商利润的同时,无疑也有政府让利的成分在内,具有政府补贴的性质。因此,政府部门也有权把限价房的购买对象限定为中低收入家庭。但事实上,限价房根本与低收入者无关。
限价房比周围的商品房便宜,要求是比当地同质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下降10%~15%,西三旗地块标书明确项目平均销售限价为6350元/建筑平方米。显然,这一价格比经济适用房要贵得多。低收入者连经济适用房都买不起,怎么可能去买6350元/建筑平方米的限价房呢?
日前,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沈建忠司长说,房价即使负增长低收入者也买不起房。这话可以理解为,在现有的房价水平上,低收入者根本不具有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能力。因此,我们的住房“三条线”针对低收入者的实际上只有廉租房一条途径。
由于各地政府部门对廉租房建设投入不够,因此,政府在住房改革方面所作的投入,虽然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但实际是低收入家庭并没有享受到改革所带来的成果,尤其是没有享受到本应享受的政府补贴。中等收入阶层成了最大的收益者,但是,这部分“锦上添花”的补贴并没有起到相应的效果,因为对中等收入者是不需要补贴的。中等收入者基数庞大,政府根本没有能力满足中等收入者的市场需求,少量的带有政府补贴性质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面临着大量的需求竞争,而政府根本无力一一遴选,因此,这些补贴基本就会被最有“竞争力”的需求者享受。这些竞争力既表现在权力背景上,又表现在经济实力上,真正最需要补助的人反而享受不到。而没有享受到这一“优惠”的另一部分中等收入者,又会对政策充满怨气。
去年和徐滇庆教授谈起就业问题,徐教授曾表述过一个观点:在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最低工资的提高应该缓行,因为最需要救助的不是拿最低工资的人,而是根本就没有工作和收入的人。换做住房保障也是一样,最需要帮助的不是买不起产权房,或者买不起大房子改善住房条件的人,而是根本就没有房子住的人。国家的财力是有限的,政府应该把有限的财力用于廉租房建设,从最低收入者的保障做起。让大家先有个安身立命之处,想住好房子,那是要靠自己凭本事去挣的。
从数字上看,限价房的出现,对于平均房价将会起到一定的“平抑”作用,但是对于那些买不到限价房的购房者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限价房不可能大量供应市场,“一千万”对于缓解市场需求有一定作用,但对于北京这样一个不断增长的庞大市场需求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
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好钢应该用在刀刃上。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既要倾听民意,又要不被一时的舆论压力误导,为缓解一时的压力所采取的措施只能是短期行为,短暂的一点好处,只能带来更大的损失。
2007年4月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