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一方平安离不开派出所,所以,人们现在也习惯于“有困难找警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并不是尽如人意的。在有些地方,一些公安派出所的干警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影响并不是那么好,为人民群众处理的事情也并不是那么的公道,甚至知法犯法。所以也就会引起当地人民群众对派出所的“憎恨”。
在12月12日的安徽市场报上就有这样一篇报道,就记录了安徽砀山县一家派出所“知法犯法”的事,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不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去年9月份,家住宿州市砀山县赵屯乡的一位王姓村民,他因一点小事和邻居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对方扑上去就要打他,结果脸部不知被什么刮破一点皮。于是,对方就拨打110,该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把他带进派出所。派出所处理结果是,赔偿对方200元的误工费、250元的医药费和300元的吃饭费。另外,又让王某交了500元的出警车费。令他想不明白的是,都是农民,200元的误工费从何而来?没有去看医生哪来的200元医药费?300元的吃饭费又是怎么回事?出警车费要收500元合不合理?既然是收费总要有一个收据吧。
几个月后,王某又因耕地问题,和该邻居发生了争吵,结果他家老婆被对方打伤了。之
后,他报了案,可派出所至今不给处理。他越想就越生气,于是,他就决定到县纪委把去年派出所收费的问题和报案不处理的事一齐进行了反映。县纪委有关负责人看到材料后,也认为处理和收费不合理,派出所应该退回500元的出警车费。当王某到派出所要求退回500元钱时,负责处理此事和向他收费的民警却不耐烦地说:“我知道收你钱是犯法的,但你想要回去是不可能的。
赵屯乡派出所负责处理此事和收费的魏姓民警称,500元的费用是罚款,是派出所研究决定的。魏姓民警把钱收过来之后就交到派出所去了,至于为什么不开票他也不清楚。据砀山县纪委办公室刘主任介绍,目前他们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心想,这个派出所那来那么大的胆子呢?他们明知“收群众的钱是犯法的”,为什么还敢收呢?这里面有何缘故?是什么力量让派出所干警有那么大的胆子?
但如果仔细地分析,我们就会知道一点倪端的,也就会明白“派出所”知法犯法的胆子的力量来源了。
大家知道,派出所是一个具体很大的行政执法权的单位。派出所的这个行政执法权从理论上讲是国家人民赋予的,是神圣的,任何个人都不得侵犯和私用的,集体也不可滥用。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干警并没有把这些法规当会事,他们在行政执法中就会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公权随便滥用等,这些对他们来说都是习以为常事的。所以,当他们明知是“犯法”的事,他们也不怕,也一样是做了再说。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原因又是什么呢?其实,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有两点:一点是经济利益的推动。派出所为了钱,他们就会滥用行政执法的公权,为自己谋取利益。
二点就是派出所的公权缺失监督机制,缺少监督机构对派出所的行为进行监督。所以,在没有都督机制的情况下,派出所在使用他们行政执法的公权时,才会出现想怎么用权就怎么用权的不良局面。其实,派出所的这种滥用公权的行为,就是一种渎职的犯罪行为,但是,当前的公安部门对此认识是非常不到位的,他们甚至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
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当前社会制度的一种悲哀啊。
龚玉环
在12月12日的安徽市场报上就有这样一篇报道,就记录了安徽砀山县一家派出所“知法犯法”的事,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不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去年9月份,家住宿州市砀山县赵屯乡的一位王姓村民,他因一点小事和邻居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对方扑上去就要打他,结果脸部不知被什么刮破一点皮。于是,对方就拨打110,该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把他带进派出所。派出所处理结果是,赔偿对方200元的误工费、250元的医药费和300元的吃饭费。另外,又让王某交了500元的出警车费。令他想不明白的是,都是农民,200元的误工费从何而来?没有去看医生哪来的200元医药费?300元的吃饭费又是怎么回事?出警车费要收500元合不合理?既然是收费总要有一个收据吧。
几个月后,王某又因耕地问题,和该邻居发生了争吵,结果他家老婆被对方打伤了。之
后,他报了案,可派出所至今不给处理。他越想就越生气,于是,他就决定到县纪委把去年派出所收费的问题和报案不处理的事一齐进行了反映。县纪委有关负责人看到材料后,也认为处理和收费不合理,派出所应该退回500元的出警车费。当王某到派出所要求退回500元钱时,负责处理此事和向他收费的民警却不耐烦地说:“我知道收你钱是犯法的,但你想要回去是不可能的。
赵屯乡派出所负责处理此事和收费的魏姓民警称,500元的费用是罚款,是派出所研究决定的。魏姓民警把钱收过来之后就交到派出所去了,至于为什么不开票他也不清楚。据砀山县纪委办公室刘主任介绍,目前他们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心想,这个派出所那来那么大的胆子呢?他们明知“收群众的钱是犯法的”,为什么还敢收呢?这里面有何缘故?是什么力量让派出所干警有那么大的胆子?
但如果仔细地分析,我们就会知道一点倪端的,也就会明白“派出所”知法犯法的胆子的力量来源了。
大家知道,派出所是一个具体很大的行政执法权的单位。派出所的这个行政执法权从理论上讲是国家人民赋予的,是神圣的,任何个人都不得侵犯和私用的,集体也不可滥用。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干警并没有把这些法规当会事,他们在行政执法中就会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公权随便滥用等,这些对他们来说都是习以为常事的。所以,当他们明知是“犯法”的事,他们也不怕,也一样是做了再说。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原因又是什么呢?其实,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有两点:一点是经济利益的推动。派出所为了钱,他们就会滥用行政执法的公权,为自己谋取利益。
二点就是派出所的公权缺失监督机制,缺少监督机构对派出所的行为进行监督。所以,在没有都督机制的情况下,派出所在使用他们行政执法的公权时,才会出现想怎么用权就怎么用权的不良局面。其实,派出所的这种滥用公权的行为,就是一种渎职的犯罪行为,但是,当前的公安部门对此认识是非常不到位的,他们甚至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
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当前社会制度的一种悲哀啊。
龚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