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阶段性结果很惨
关于房价和宏观调控的话题已经被炒得熟烂,尽管媒体还在炒个不停。本来已经决定不再就谈论这个话题,但是看了中央电视台2套栏目对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先生的访谈后,又忍不住要说上几句。在谢伏瞻先生的谈话中,有一段是关于房价的。可以这样认为,谢伏瞻先生的谈话是代表官方而不是个人立场。从服从组织纪律的角度看,没有哪个国家部门领导没经过中央许可敢于公开就中国经济和房价等敏感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首先要承认,谢局长的水平很高,谈吐得体,语言简洁又有说服力,充满个人魅力。然而,他就房价问题说出的观点让我有这样的感觉:政府已经对于房价问题感到无奈,有放弃的意思。
谢伏瞻局长指出,房价上涨是“世界性大趋势”,并举例说明了英国、加拿大和美国房价的上涨幅度,即使上涨较少的美国,近期几年的涨幅也达“98%”。言下之意,中国的房价涨幅并不是一枝独秀,也不是太离谱,连发达国家都出现房价大涨,何况处于快速城市化阶段、人多地少的中国,就房价大涨指责政府失职是没有道理的,难道这么多发达国家的政府也都失职?
我对政府的苦衷和无奈表示理解。政府确实已经尽力了,各种手段都用了:土地手段,税收杠杆、金融措施、行政管制、问责制等等;有关的部门都动用了:从建设部唱独角戏,到六部委再到九部委。尽管如此,房价就是不降!不但不降而且越调越高!是思路错误?是措施不对还是地方政府与利益集团的反调控能力导致政策失效?从2002年开始,我就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即政府想控制什么,结果必然出现相反的方向,如欲控制土地违法,结果土地违法越来越严重,想控制土地供应,却导致规模更大的圈地运动,想控制房价,房价涨幅越来越大,我曾经把这种现象命名为“反政策目标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并不是问题难以解决,而是调控思路和手段错误及互相矛盾。房价问题确实是复杂问题,单个部门不易解决,但是参与部门太多,政策互相矛盾更难以达到效果,甚至起副作用,容易导致职责不清。俗话说,人多不办事,僧多无水吃。
宏观不能不调控,但不能乱调控。乱调控必然会带来相反的结果,导致了利益的逆向流转。被调控的开发商和投机者的利益不但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损害,而且获得意想不到的暴利,看看任志强先生那得意的话语“房地产商是宏观调控的受惠者”就知道了。投机者每天都在计算手中的房价又上涨了多少。只有没有买房的人在那里无奈地又无助地叹息、发牢骚、骂街。当然,政府也不但没有任何利益损害,而且跟着又在地价和房价上涨中大捞无数笔。
如果把这两年的宏观调控作为一个阶段来对待,那么可以说,宏观调控中对房价的调控是失败的,并且导致了很惨的结果:
首先,宏观调控导致了利益的逆向流转,使得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其次,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等强势利益集团的对抗调控的能力和政策损耗能力得到加强,今后的调控难度加大。
再次,中央政府的权威性被削弱,老百姓今后会对政策的效力产生怀疑,不利于正确政策措施的推行。很多指望宏观调控使房价下降并推迟购房的人十分失望,不得不多掏钱去买以前想买的房子,不少人甚至得出这样的结论,指望政府还不如相信市场,与市场较劲没有好处。房价报复性上涨与人们对于房价调控的失望有一定关系。
最后,部分政策如税收等既伤害了市场又伤害了老百姓利益。各种各样的税收限制了房屋的交易流转,不利于二手房市场的发展,税收的转嫁抬高了房价,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
再提一句老话,宏观调控应该好好反思了,应该放弃以政府利益优先为导向的调控思路了!
黄兴文
20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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