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水浒》好就好在设礼教以专杀女人。
官逼民反,是《水浒》的政治主题。男人逼女人反,或男人逼女人“淫”,则是《水浒》作者没有意识到的性别冲突主题。金圣叹《读第五才子书法》云:“大凡读书,先要晓得作书之人是何心胸。”只知官逼民反,而不知男人逼女人反,便不知作《水浒》者的“心胸”。
其实就官逼民反言,逼上梁山的,就有那么几个人其实最初并不是官逼出来的,而是女人逼出来的。《水浒》中的核心人物宋江之上山,就是因为杀了他年轻的老婆阎婆惜;金圣叹所谓“上上人物”的林冲,是最不肯上梁山的,偏偏他的娘子“天生丽质难自弃”,被衙内看中。虽然他是“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也经不起衙内和他争女人时的痴情和泼皮手段,最后上了梁山。其实,在作者眼里,也是“女祸”逼的。虽然后来林娘子熬逼不过,“节烈”而死,也算是一部《水浒》中最好的女人,但也逃不过“女祸”这个影子。更令人惊讶的是,当好汉林冲得知娘子自缢而死,林冲竟神态自若,没有任何反应。真乃“铁石心肠”。而武松是《水浒》中最英雄气的汉子,他的上梁山,则纯粹是因为杀了潘金莲。
仅就具有结构性意义的“杀阎”和“杀潘”来说,似乎都是女人逼男人反的。女人逼男人反的原因在于,这些女人都很“淫”。这样说来,所谓的“官逼民反”就有被“淫女”逼男人反架空之虞。
但是,女人何以要“淫”?先从阎婆惜说起。
阎婆惜虽然是个唱歌的,但未必就是坏种。她嫁予宋江,也是报恩的意思。但宋江娶她,虽有明媒,却不正娶,而是养于别馆,“打扮得阎婆惜满头珠翠,遍体绫罗”。可见当初,婆惜并非就“淫”,宋江也未必不在婆惜身上用功夫。“初时,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看来是很缠绵过的。“向后渐渐来得慢了”。为什么呢?《水浒》的辩解是,“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此时的婆惜是个“水也似后生,况兼十八九岁,正在妙龄之际”,宋江在风情上的疏远,自然不能中婆惜的意。一部《水浒》中的好汉是以不近女色为本色的。宋江要做“好汉”,阎婆惜却是女儿身,她要的是能同她共享生命的真男人。两下里走不到一起,也就难免。按作者的意思,宋江要做好汉,“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那你十八岁的婆惜也就应独守空房,遵守妇道,为做好汉的男人守着节操的好。但婆惜却忍不住爱惜自己的似水的女儿身子,这就不由得不破那礼教的规矩。她对宋江的反抗,就是找了自己的相好张文远,两相契合,深情款款。由此看来,阎婆惜的“不节”、她的“淫”,是宋江逼出来的。如若宋江在婆惜这儿做了真男人,成就了她的女儿心,她也未必就非得找相好,非得“淫”不可。但宋江一方面娶了人家,又把人家搁在那里,如打入冷宫,还要人家挨了,这便是宋江的罪过。正是这罪过,逼出了一个“淫”。宋江也不愧为好汉,“该出手时便出手”,杀了给他戴“绿帽子”的十八岁的阎婆惜。在作者,也在几百年的中国读者的眼里,宋江以道德的审判,判了婆惜死罪。宋江最后虽然吃的是杀人的官司,却在道德上占了几百年的理!其实这道德上的理,宋江也是输的,因为首先是宋江逼女人反了。
潘金莲背了几百年“淫妇”的罪名,却没人想到她的“淫”也是反叛的意思,也是男人逼她的。以《水浒》的说法,潘金莲原来是大户人家的使女,男主人对她有非分之想,她是决绝地拒绝的。这样才在媒妁之言的安排下,嫁于了“三寸丁榖树皮”的武大郎。潘金莲一表人才,却嫁于这样的人,本身便有封建作孽的意思。当西门庆来找潘金莲的时候,王婆让他猜潘金莲的的丈夫是谁。西门庆猜了三四个在阳谷县有点脸面的人,王认为如果这样,也还般配,只是可惜不是。可见,连王婆这样满肚子坏水的人,也认为潘金莲未必不应有稳定的婚姻。潘金莲走上“淫”路,其实也是逼出来的。这是一种生命本身的造反,是女人的生命本身对于无生命的男人的造反,也是女性的生命对于男权中心的礼教的造反。造的这个反被礼教目之为“淫”。武松临去东京押送行贿的礼物时,让武大郎紧看门户,把潘金莲的满院春色关住,也可见出他的英雄本色。最后,是潘金莲的造反形式“淫”把武松送上了梁山。武松杀了“淫妇”、奸夫,便去做好汉,也在完成着道德审判者的职责。
在血溅鸳鸯楼中,武松杀人如麻,威风凛凛,几百年来国人看了无不称心快意,却从未有人问过,武松杀人便不是杀人?更何况张团练和张督监和他作对,丫鬟们又有何罪,却也必死无疑呢?血溅鸳鸯楼时武松杀得眼红,连要为他作妻的玉兰也不放过,必杀之而后快。这又是武松的杀人处。
《水浒》另一处杀女人,是石秀、杨雄杀潘巧云、丫鬟迎儿。潘巧云被杀也是因为“淫”,是与和尚“淫”,迎儿是助“淫”。杀法虽与武松不同,却也一样的狠,是掏心摘肺,“把这妇人七件事儿分开了”。然后是去逃奔梁山合伙做好汉。但如果细细追究,潘巧云的“淫”也不是本性,而是与杨雄的不体贴女儿心的性格有关。
以此说来,《水浒》在杀贪官的同时,还专杀女人。相比较而言,《水浒》杀女人多,杀贪官却算不出几个,更何况在杀贪官时,还为那些贪官们留下一条生路,那就是千方百计拉他们入伙。而杀女人时,则每一处都轰轰烈烈,毫不手软,显出英雄本色。
一部《水浒》写一百单八人,除矮脚虎好色,娶了丑陋的扈三娘之外,每个人都不近女色,是铁打不动的“好汉”,便中有两三女辈,也个个男人化,不见丝毫女性的味道。这些男人在一起,打打杀杀,唯一的快活处便是豪饮和杀人。豪饮既无节制,杀人便也只是自己决定,充当着道德审判者的角色。这些男人行的是“忠、孝、节、义”,这四件东西是他们“替天行道”的唯一根据。与孔夫子的“仁、义、礼、智、信”相比,“忠、孝、节、义”是更为狭隘的礼教内容。“忠义堂”成了道德法庭,一百单八人成了道德法庭的行刑队。这是作者给予这些人的特权,也是给予礼教的特权。于是国人对他们的杀人无不拍手称好,对他们的动机毫不怀疑。于是,在这种杀中,充满了礼教的狭隘,充满了男性对于女性的恐惧。
《水浒》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在思想意识方面是最落后的一部。这其中最落后的观念,就是以礼教建立起一个男权的“梁山泊”独立王国,对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藐视、摈弃和拒绝,充满对女性世界的无视和否认。它既无《三国演义》的历史意识,也无《红楼梦》的诗情和个性意识。有的只是男性的自恋和放纵,充满着男性对其权利的绝对夸大和膨胀。而这种男权的自恋、放纵、膨胀,是最具破坏性的。这种对女性的绝对否认和摈弃,既不如《西厢》,也不如《牡丹亭》,是一种大倒退,应视为宋明之后,女性性意识觉醒后对礼教所造成的颠覆性影响的一种反拨。
鲁迅先生说中国历史是一部吃人的历史,于《水浒》中观之,会比从《红楼梦》中观之,得出更为尖锐的结论。只是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却未曾有丝毫论及。想来这也是因为老少国人都喜欢《水浒》的缘故吧。
记得美国作家辛格曾写过一部小说《女妖》,写到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爱护自己以致在做爱时从不放纵自己,从不让自己达到高潮,最后她终于因此衰竭而死,发出了对于生命的一种深远的悲鸣。
《水浒》正与此小说相敌对。
只是不知道,当女人都变成木乃伊式的活尸,变成了张青式的,男人们是否真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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