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既要把握风险,又要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突破现有格局,进行金融创新。
按照目前的个人住房贷款做法,要求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但当借款人违约时银行无法将借款人从抵押住房中迁出,往往需要通过漫长的法院审理阶段,才能实现抵押权,在此之前很可能贷款形态已不良。对于有购房需求消费者,因购买力不足需要银行贷款支持,银行因担心借款人担保能力不足影响贷款安全,有贷款额度却用不出去。
针对中低收入客户购房问题和客户在违约后抵押权难以实现问题,建立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制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在借款人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其提供专业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用其合法房屋依法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担保公司凭借其房地产经营的优势,在合理安置借款人的同时,负责处分抵押物、最终清偿债务。就贷款人而言,因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可以降低贷款风险,就借款人而言,通过住房置业担保方式,提高了其信用水平,有利于实现即期消费;就担保公司而言,由于有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反担保的存在,在其一旦履行保证责任时,可以通过房地产中介的专业优势,帮助抵押人重新购置或承租与其能力相当的住房,从而得以处分抵押物。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出现一方面降低了贷款方的风险,使贷款机构敢于向信用不足的个人发放贷款;另一方面,又降低了借款人的贷款难度,为他们贷款购房提供便利。
做好个贷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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