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众取宠”别解
丁启阵
“哗众取宠”这个成语一向名声不好,词汇学上讲,这是一个贬义词。
但我以为,这个词的贬义色彩根源于落后的封建观念。用现代的价值观念去衡量,实在是冤案一桩,很有给它平反昭雪的必要。
这个成语出典于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随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哗众取宠。”稍加思索,不难发现,班固所谓的“道”“本”,其实不过是封建道统那一套东西。换言之,他所说的“哗众取宠”的对立面,就是维护封建道统。在他的脑子里,“众”是可以随便“哗”——就是今天所说的“忽悠”——的,可见,不过是一群可以任人宰割的愚民,他们不配有给予他人“宠”的资格。不用说,能给予他人“宠”的,只有“众”的对立面,奉天承运的“君”,即俗话所说的“皇帝”。
这种观念,稍有现代观念者,马上就可以发现它是何等的落后,落后到连给孟子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了,孟子至少说过“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话。
看看当今世界的若干强国,不难发现,它们之所以强大,之所以人人怡然自得、安居乐业,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实行的是“哗众取宠”的制度。政治、法律、经济等各种制度,往往都以众人的意志为准绳(如某国政治家所说、所实行的do the people,of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谁能够通过演讲、写文章“哗”了更多的众,谁就能当市长,当州长,当总统。否则,就只能回家种红薯。
每当看到国人,一见别人有点不同于自己的说法、做法,完全不假思索,就祭起古老的制胜法宝——“哗众取宠”四字咒语,我总觉得很滑稽,总想提醒他们一下:你们太小瞧“众”的眼力,太不把“众”当回事了!
200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