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的新制度经济学视角


  企业民主管理问题不只是一个政治问题,最根本的还是一个经济问题;不只是一个生产关系问题,最根本的还是一个生产力的问题;不只是一个有关公平的分配性问题,最根本的还是一个有关效率的生产性问题。以前,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与探讨,更多地集中在政治、生产关系和公平性方面,而忽视了它作为经济、生产力以及效率方面的基本内容。[1]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追根溯源,回答企业存在的目的问题,才能分析企业的运作方式是否能达到企业目标,进而才能看清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必要性问题。笔者试图沿着这一逻辑,以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之进行一个梳理。

  

  一、         企业存在的目标及模式

  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既然经济个体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来达成生产合作,

  那么企业为什么会存在?显然,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市场交易无法完全替代企业内部的经济组织功能。自1937年科斯发表他那篇经典的《企业的性质》论文之后,张五常、杨小凯、威廉姆森、格罗斯曼、莫尔等经济学家也相继发展了他的理论。综合来看,新制度经济学家们以“交易费用”概念为核心,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所谓交易费用,即是指达成契约和保证契约执行的费用。

      为什么会存在交易费用?威廉姆森认为源于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和资产的专用性。人的有限理性即人们在交易中不会拥有完全的信息,进而做出正确的决策,因而搜集和处理信息都是有成本的;机会主义行为即人们有摆脱自己经济责任的行为倾向,因而在经济活动中需投入防范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奖惩费用;资产专用性即资源在用于特定用途后,很难在移作他用,因而在某项经济活动中被锁定而承担相应的风险。所有这些特性,使得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诸如公证、索赔、防伪等一系列交易费用。一些经济学家甚至对交易费用进行了测算,结果是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高达45%——80%。[2] 正是由于存在巨大的外部交易费用,所以企业才得以存在。科斯认为,市场活动是通过契约来协调的,而企业运行则是通过权威、管理来协调的,企业的出现是一种协调机制对另一种协调机制的替代。在企业外部,生产由价格波动引导,而价格波动则由市场交换加以协调;在企业内部,这些市场交换被消灭了,企业家作为协调者通过指导生产来替代拥有交换行为的复杂市场结构。如果某项交易在企业内完成的费用小于在市场上完成的费用,那么交易就会在企业内完成。由于管理收益递减的存在,企业规模不是无限扩大的,当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恰好等于市场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时,企业就达到了最佳规模。

  换句话讲,即当一些生产的多人合作效率高于其分别生产的总和的效率时,这时适宜采用企业的形式。正是由于企业内部交易费用少于外部市场交易费用,因此企业比外部市场交易更有效率,因而才有存在的意义。

  既然是多人合作,那么其他人同样有着对生产的贡献,因此如何准确地来衡量所有人对生产的贡献,从而进行合理的支付报酬就成了一个难题。“古典企业模式”对企业制度的设计是通过让监督者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即扣除给各种要素的报酬后的剩余部分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的。监督者在企业所有合约中享有特殊的中心地位,由于这一位置(即作为物质资产所有者)存在较大的风险,所以他是作为承受风险的角色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这种模式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两权合一的模式,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模式。与“古典企业模式”相对应的“现代企业模式”是在现代大公司的基础上形成的。与古典模式相比,其最大特点是两权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由此又形成了经理人与所有者的利益目标差异而产生的代理费用,例如对经理人的监督费用等。如果代理费用奇高,从而抵消了现代公司的效率优势,那么大公司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现代企业之所以可以降低代理费用,是由于经理人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存在,即经理人市场的存在使经理人之间进行着竞争;而证券市场的存在则使所有者有了“用脚投票”的规避代理风险的方法。[3]

  从两种企业模式的比较来看,古典模式的企业一般为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从而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要求都较低的类型。它们多为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且由于技术要求不高,所以劳动力之间具有很强的替代性,对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也不高,同时对金融资本量的要求也很低。由于此类企业受到金融市场进入的限制,企业资产变现的能力较弱,所以其资产的专用性较强,风险较大,因而出资者与经营者可以合二为一,企业经营风险主要由所有者承担。从这种模式的交易费用看,主要体现在分配和风险承担方面,即雇主拖欠或压低职工工资所产生的矛盾和对职工机会主义行为监督所产生的费用。

  现代企业一般为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从而对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要求均较高的类型,它们多为资本密集型或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且由于技术要求高,所以劳动力之间的替代性较差,即劳动力是作为专用资本投入到企业中去的,这与古典企业有着本质的差异。同时,尽管此类企业对物质资本量的要求很高,但由于其进入金融市场的方便程度大大高于古典企业,因此其物质资产的变现能力很强,从而使得其资产专用性相对下降。也就是说,在现代金融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现代企业的物质资产的重要性相对降低了,物质资产所有者在企业中的地位也没有古典企业那么重要了。由于现代企业专业化程度的高度发展,使之根本无法采用两权合一的企业模式,而必然代之以两权分离的企业模式,企业的经营风险也不只是为物质资产所有者所承担。从这种模式的交易费用看,由于信息不充分而导致的决策风险大大增加,经理人偏离企业目标而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费用大大提高,物质资产专用性程度高带来的风险则大大降低了。

  在笔者看来,现代企业中所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未完成从古典模式到现代模式转化所造成的,这种转变包括价值观的转变及具体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         企业民主管理的必要性——降低交易费用是关键

  既然企业存在的目的是降低交易费用,进而提高经济效率,那么对企业运作

  的评判衡量也需以此为标准。公司治理结构实际上就是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合理配置。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模式,实质上体现的观念是“股东主权”,即认为董事会只能服务于公司利益,为所有股东服务。公司法只调整股东与经营者,公司与债权人的关系,不包括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职工作为公司的雇佣劳动者只是领取固定的工资,并不承担相应资产风险。因此,包括职工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既不能分享公司的盈余,更不能参与公司控制,职工只是生产过程中的被管理者。

  这种理论如果是在古典企业模式的条件下,尚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从交易费用来考察,在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即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中,由于股东与经营者合二而一,出资者即是经营者,且其投入的资产很难变现,因而资产专用性强,风险大,而债权人的资金并非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在无限责任的条件下,股东确实承担了企业的最大风险,因而理应具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而员工在低技术或无技术的条件下,基本可以忽略培训等方面的人力资本投入,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差,即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因而为防范短期化的机会主义行为,企业需投入较多费用于监督方面。因此,此时的企业管理控制权在股东手中,企业的目标自然以股东的利益为中心。此阶段的利益纠纷主要体现在分配方面,民主管理尚不具备通过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率,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的功能。即便从信息的角度看,由于此阶段的生产技术水平低、企业规模小、市场容量小且变化慢,因此不完全信息对企业决策的制约作用也不那么突出。

  但在现代企业中,上述条件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度专业化已使两权合一模式成为不可能,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成为必然,上世纪中期实行的有限责任制度,加之现代金融市场的高度发展,使物质资产以证券的形式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随时进行交易,物质资产的专用性大大降低,流动性大大提高,使得股东的资产风险得以大大降低;另外,现代企业的物质资金也从原来的主要依赖股东的资金转向依靠全社会的闲置资金,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资金成为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从而大大分散了股东的资产风险;由于技术水平提高的要求,员工素质与能力的培训需要进行大量投入,而投入的适用范围往往只是一类企业甚至某一个企业,因此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大大提高,可替代性大幅下降。换句话说,人力资本的巨大投入使得员工的人力资本风险增加,从而对企业的依赖性大大增加。同时,古典企业模式交易费用中对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也不只局限于对员工的偷赖行为等方面,也包括了经营管理者的委托代理问题,从而使得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尤其是代理费用大幅上升。从信息角度看,不完全信息对企业进行科学决策的制约性越来越大,加之现代企业的投资规模巨大,市场变化快,一旦投资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损害也是十分巨大的。综合来看,如果企业治理与运作模式不能适应这些巨大的变化,其交易费用会有大幅上升,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根本无法达到,甚至可能威胁到企业的生存。

  针对这种变化,一种新型理论应孕而生——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经济关系具有典型的合作博弈或囚犯难题的特征。由于企业契约的不完善和机会主义行为,股东利润的最大化并不等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应当推行合作战略,使之有利于长期利润的最大化。为此,企业必须与其交易伙伴和职工建立一种有效的长期契约和制度保障。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是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缔结的“契约网”,各利益相关者或在公司投入物质资本,或投入人力资本,目的是获取单个利益主体无法获得的合作收益。因此,公司不仅要重视股东的权益,而且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不仅要强调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控,还要关注债权人、职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这就是说在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等)参与公司治理。[4]

  从交易的时空特性看,单个交易主体所进行的外部市场交易具有短期化的行为特征,而企业契约与之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交易的持续性,即长期性。从交易费用的角度看,随着企业模式的转化,股东主权的绝对主义价值观如果不能向相对主义价值观(即利益相关者理论)转变,企业契约的长期性将不能维护,因而只能相对更多地依赖外部市场交易,从而增加交易费用,降低企业效率,甚至威胁企业的生存发展。

  在现代企业模式下,由于股东的物质资产风险性的降低,使其完全拥有企业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理由消失;债权人的物质资产在企业中的地位上升且承担有限责任所带来的风险,使之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增加;同时,由于现代金融机构具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因而对行业与市场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企业信息的不足,从而对企业的正确决策具有很大的作用,这也是降低企业信息不完全性所形成费用的重要方法;员工对企业依赖性的增强主要源于现代人力资本专用性的增强,这使得员工与企业之间需要形成一种长期的利益关系,“企业利益即员工利益”已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种既定的现实,传统观念的员工参与管理主要停留在分配层面,尽管分配问题解决得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的发展,但由于不同利益集团对分配合理性的理解不同,因而这只是一个存量博弈而不是一个增量博弈,对于从根本上降低交易费用很难有实质性的帮助。在现代企业模式中,人力资本专用性使得员工也承担了企业风险,因而理应参与企业的决策与管理,并且这种参与的正面作用十分突出:一是不完全信息不只存在于外部市场,也存在于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而员工对此是最了解的,他们所提供的信息可以降低企业的信息费用;二是当公司治理结构将员工利益纳入其中时,他们就不只是将企业仅仅当作满足自己短期利益的手段,而将其长远利益与企业捆绑在一起,这一方面有利于现实生产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降低对员工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费用;三是员工的参与由于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因而也可以形成对经营者的监督,降低企业对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费用。在一升一降之间,企业的效率必将得到很大提高,这也就是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必要性所在。

  

  三、         企业民主管理的误区

  企业民主管理是员工参与的企业管理,民主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多数原则,即在企业内部实行职工参与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利益共同体,反对少数人独裁和控制。这种政治性表述的一个隐含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中的各方,其利益是相互冲突、相互排斥的,传统企业模式是少数人对企业利益的独霸,他们的利益是建立在对多数员工利益剥夺的基础上的,因而这是一种典型的资本雇佣劳动的模式;而企业民主管理则需要将这一模式颠倒过来,突出企业中的多数,即员工的利益,形成劳动雇佣资本的模式。

  其实,上述不同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其仍停留在分配领域,只是从利益存量方面,从公平性方面认识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更为关键的是从生产领域,在利益增量方面,在效率方面认识这一问题。在这一点上,新制度经济学恰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即企业存在的原因在于其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低于外部市场交易费用,因而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率。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在存量方面的分配,应本着各利益方对企业的贡献度与依存度来设计,保证公平性;在增量方面,应最大限度地降低内部交易费用,提升劳动生产率,使利益蛋糕越做越大,实现效率原则。公司治理的机制设计正是应该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员工的参与,可以从不完全信息、机会主义行为以及资产专用性方面大大降低内部交易费用,具有十分明确的经济价值,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究竟是“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的争论就变得毫无意义,因为从健康的企业运行机制看,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都在治理结构中得以体现:从物质资本所有者利益看,是资本雇佣劳动,而从员工的利益看,则是劳动雇佣资本。每一方都参与公司管理,都在企业运作中体现自己的利益。由于物质资本的专用性下降,从而使得股东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迅速完成资本的转移;而员工则在人力资本专用性提高的基础上,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上快速获得物质资金,两者都不会因为生产要素双方的利益分歧而中断经济活动过程。因此,现代经济有条件使不同利益集团在利益一致时采用合作的方式,而在利益对立时相对平和地分离,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这是一个伟大的转变,现代经济为此提供了基础,企业民主管理从而不再是一个梦想和停留在政治领域中的口号,各利益相关者从中得到的是更为广阔而灵活的利益满足机制。一个对各方都有利的制度设计当然有利于社会福利增进,它是一种帕累托最优的结果。

  但企业民主管理的具体内容是根据其制约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学者们将员工的企业民主权利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审议权, 即听取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情况的通报, 组织职工围绕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目标、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等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二是平等协商谈判权,即对涉及职工工时、薪酬、休息休假、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技能培训、职工聘用和解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参与协商谈判;三是选举罢免权, 即对参加平等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和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有选举权和罢免权;四是评议监督权,即根据企业安排, 评议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和业绩, 提出奖惩建议, 并有权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情况。[5]

  就审议权来说,它涉及企业发展规划、经济方针目标、技改等企业发展重大问题,属生产力范畴;平等协商权涉及分配标准与职工福利,属生产关系的范畴;而选举罢免权与评议监督权则是切实落实职工前两项权利的企业制度设计,属上层建筑的范畴。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这三者协调得好,就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三者不相匹配,就会制约经济的发展。

  在现实工作中主要存在两大误区:第一,企业民主管理是涉及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全面工作,“维权”固然是我国各类企业现阶段由于严重侵害职工利益的情况下的工作重点,但要作为其全部工作的描述,则显得过于片面狭隘,它忽视了生产效率与企业制度建设的内容。反过来说,没有生产效率,“维权”也不能长久;没有合理的制度建设,“维权”也无法真实落实。第二,长期以来,人们认为企业民主管理即是员工参与管理,也即等于职工参与决策,也即等于职工决策。这种逻辑是将复杂的决策问题简单化了。企业决策既受到内外部条件的制约,也受到决策类型的限制。如涉及企业发展规划、分配制度等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员工的审议和协调谈判就是职工参与决策的过程。员工的参与既为决策提供了生产与市场的有关信息,也为决策提供了职工作为利益集团的相关利益信息,这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至于决策科学性及执行效果,则可通过属上层建筑的企业制度安排来加以监督评议和奖惩,这也就是参与决策;至于日常经营管理决策,那是经理层的职责,其职责即是贯彻落实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目标,如果一定要以职工决策代替经营者决策,则是混淆了两种不同职能的界限,从而打乱了企业分工,降低了生产效率,这对各方利益主体均是不利的。经营者的管理与决策绩效评估同样可以通过企业制度来加以实现。

  

  四、         简短的结论

  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展开对企业民主管理的研究,可以得

  出的结论是,企业存在的基础在于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低于外部市场交易费用,因而更有效率,任何损害企业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运作方式都会加大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从而降低生产效率甚至威胁企业的生存,因此,包括职工参与的企业民主管理是兼顾各方利益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企业制度设计,是企业生存和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不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莫不如此。

  

  参考文献:

  1、戴春《对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几个问题的思考》,《工会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4期。

  2、参见卢现祥著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一书,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3、参见盛洪主编的《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3页。

  4、景思江、袁毅阳:《从利益相关者理论看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理论月刊》2001年第1期 。

  5、楼伟民 :《非公企业民主管理中的几个“不等式”》,《工会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6期。

  

  

  主要参考资料:

  1、[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

  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2、陶一桃、蔡增正:《西方经济学的问题演进》,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年版。

  3、丁国民:《职工参与的理论基础与立法完善》,《广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7期。

  4、郭富青:《从股东绝对主权主义到相对主权主义公司治理的困境及出路》,《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5、金海清、庞笑竹:《德国企业的“共同决定与参与制度”》,《中外企业文化》2000年7月总第69期。

  6、张国平:《公司治理中职工参与制度探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7、苏晓红、侯朝轩:《中外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比较分析》,《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本文发表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