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局长,是怎样炼成的?


高玉川担任靖边县林业局长之前是新城乡党委书记。他在乡党委书记任上,因贪污农民扶贫款8万余元被当地农民举报。然而高玉川不仅没有受到查处,反而被调任县林业局局长。

当地农民不服,继续到县林业局讨要扶贫款,并多次到县委、县政府和榆林市检察院反映他的问题。在此期间,一些林业局干部也举报他动用上千万元植被恢复费大兴土木、毁林为其亲属办沙场等问题。

令人吃惊的是,在榆林市检察院认定高玉川贪污8万元的情况下,当地有关部门还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此后,他不仅继续担任县林业局局长、县人大代表,而且对检察机关传唤置之不理。(224日《新华网》)

看样子高玉川的能量还真的不小,在乡党委书记任上贪污农民扶贫款8万余元被举报,本就该坐牢的。可有关部门却失误了,没有把当地农民的举报当回事,只是认为高玉川继续在原地做官不太合适,也就给他换了个位子,平调去林业局当局长。不过,林业局长也是个蛮肥的位子。可这位局长大人,到了林业局还是无法和群众相处好,竟然招来“林业局干部也举报他动用上千万元植被恢复费大兴土木、毁林为其亲属办沙场等问题”。

最令人震惊的是,榆林市检察院早在2004年就对高玉川立案调查,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2005年县纪委也立了案。可有关部门却为高玉川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对高玉川的取保候审措施,依法只有一年的期限,可高玉川却享受了近3年;按说对于事实比较清楚的被调查对象,既然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怎么还能继续担任县林业局局长、县人大代表呢?取保候审前,高玉川应该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可凭着他是县人大代表,检察机关应该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吧?难不成他的人大代表资格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获得的?

文章写到这里,似乎一切都乱了。

高玉川最终被判刑了,可按照他在乡党委书记任上贪污8万元,最后仅以犯有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来看,其在林业局局长任上“动用上千万元植被恢复费大兴土木、毁林为其亲属办沙场等问题”似乎没有被采信。

陕西省政法委对涉及本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但那些为高玉川保官、换官的组织、人事、纪律、监察部门却无人承担责任,高玉川既然在局长的位子上干了三年,每年总要参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靖边县有关部门能将高玉川前几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拿出来晒晒吗?看他是怎样“合格”又怎样“优秀”的。

虽然陕西省政法委对涉及本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可这样的处理结果也是无异于挠痒痒,这么多部门大兵团联合作战来保护贪官高玉川,那还有什么冤假错案制造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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