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投资交易规则


港股交易规则
 
   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时,须遵守《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较重要的规则如下:价位、开市报价、结算与交收、开设证券户口、下单渠道、下单形式、交易费用、交易时间。
 

价位
 
  每个在交易所交易的证券是以指定“价位”来进行交易,它代表价格可增减的最小幅度,并与该证券所处的价格区间有关。目前,交易所的价位表规定了从每股市价在0.01-0.25港币(价位为0.001港币)到每股市价在1000-9995港币(价位为2.50港币)的股票价位。当某股票的价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价格区间时,其价位也会随着变动。 

香港交易所价位表

价格范围价格范围

价位价位

除債券外的所有证券:除债券外的所有证券:

 

0.01-0.25
0.25-0.50
0.50-2.00
2.00-5.00
5.00-30.00
30.00-50.00
50.00-100.00
100.00-200.00
200.00-1000.00
1000.00-9995.00

0.001
0.005
0.010
0.025
0.050
0.100
0.250
0.500
1.000
2.500

外汇合基金債券及按揭证券公司債券 0.5-9999.95外汇基金债券及按揭证券公司债券0.5-9999.95

0.050

其他債券: 0.50-9999.875其他债券:0.50-9999.875

0.125

单位:港元单位:港元


开市报价
 
  《交易所规则》规定“开市报价”应按程式进行,以确保相邻两个交易日间价格的连续性,并防止开市时出现剧烈的市场波动:每个交易日第一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都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第一买卖盘的价格不能超过上日收市价上下4个价位。
 
结算与交收

 
  香港交易所内多种产品的结算及交收程式,分别由香港结算所、期权结算公司及期货结算公司这三个结算所办理。其中,香港结算所负责在联交所主板及创业板进行交易的符合资格证券的结算及交收。
 
(一)持续净额交收系统 
 香港结算实行持续净额交收制度。在持续净额交收制度下,每一名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向其他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买入或卖出某一只证券,均会按滚动相抵销剩下的净买或净卖股份作为交收标准。
 
(二)T+2交收制度
 交易所参与者通过自动对盘系统配对或申报的交易,必须于每个交易日(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下午3时45分前与中央结算系统完成交收,一般称为“T+2”日交收制度(即交易/买卖日加两个交易日交收)。

开设证券户口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户口时,必须填写开户表格,并签署客户合约。有关客户合约的规定(规定指定的风险披露声明书),载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注册人操守守则》。
 由于客户合约是对投资者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因此投资者必须在确定所有资料都真实无误后方可签署客户合约。若投资者有任何疑问,则应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为保障自身利益,投资者应亲身前往证券公司的办事处办理开户手续。在进行证券交易前,投资者应该知道下单的渠道和形式、佣金的计算、利息和其他收费的方法等。 
 
下单渠道
 
 一般来说,投资者可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交易所参与者(如证券公司)下单,也可亲自前往证券公司的办事处下单。投资者下单时需明确拟买卖证券的名称(或代号)、数量及价格。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将收到接盘和成交两个通知。

 AMS/3全面实施后,投资者除了当面或通过电话向交易所参与者下单这两个渠道外,投资者还可选用下列任何一种“投资者接触市场渠道”来下单。 
(1)AMS/3渠道:直接由香港交易所支援,投资者可通过联交所的网上设施下单。
(2)专线网路系统(PNS):由PNS供应商提供连通香港交易所的ORS渠道;ORS可将投资者的买卖指示经交易所参与者传送到市场。投资者可利用PNS供应商所提供的渠道,即通过互联网、流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来下单;
(3)经纪专用渠道:即由个别的交易所参与者提供的经纪自设系统(BSS),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参与者提供的渠道,在互联网或流动电话上下单。 
 
交易费用
 
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佣金(0.25%)、交易所费用(0.012%)、政府费用(0.1%)、转手过户费等费用(每张2.5港元)。 
 1 、佣金:交易双方均须分别缴付佣金给受托证券公司(或银行)。佣金水平由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商定,但香港交易所设有经纪佣金的最低数额,每次成交证券公司所收取的佣金应不少于成交金额0.25%,每笔交易的最低收费50港元-150港元不等,视每个证券公司具体规定而定。
 2、交易所费用:香港交易所交易费用单边收费率是交易金额的0.005%,证监会所摊占的交易征费份额?0.005%。财政司司长于2001年3月宣布,交易征费增加0.002%,此部分的交易征费会拨入新的赔偿基金,直至基金增至10亿港元。
香港交易所向交易所参与者收取交易系统使用费,每宗交易买卖双方须缴费0.50元。交易。至于交易所参与者会否向客户收取这项费用,由交易所参与者与客户商定。   
 3 、政府费用:2001年3月,每笔股份交易双方都须缴付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由交易金额的0.1125%减至0.1%。 
 4 、转手過戶費用转手过户费用
 
 转手纸印花税:不论成交股份数目多少,每张新转手纸均须缴纳转手纸印花税5港元给政府,由注册股东(即第一手卖方)负责缴付。
过户费用:不论成交股份数目多少,上市公司都收取新发股票的过户费用,每张股票收费2.5港元,由买方支付


交易时间
 
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星期一至五)如下:
上午10时正至下午12时30分(午市)
下午 2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正.下午2时30分至下午4时正.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或农历新年前夕,没有午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