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 VC 侵犯创业企业的知识产权


  通常,有两类人可能侵犯创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一类是创业企业的雇员,另一类是创业投资家。一般雇员在工作中可能了解到创业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这些雇员在雇用期间以及离开创业企业后,有可能利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牟利,对创业企业形成竞争。为此,一些创业企业在对一般雇员的雇用协议上,会加上一些非竞争、非泄密和“受雇工作”条款,以防商业秘密泄露。另外,创业企业为寻求创业投资家的资助,常会向投资家解释盈利模式,其间会透露一些商业机密;而投资家获悉这些机密之后,有可能利用它来牟利。因此创业者在与投资家接触时也需注意设法保护自己的创意。目前国人对有关知识产权的观念和意识比较缺乏,部分企业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之后才仓促应战,结果自然凶多吉少。但如果创业企业能够强化知识产权观念,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则完全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诉讼和损失。国外创业企业就非常重视聘请法律顾问(或顾问委员会),将其视为创业企业核心队伍的重要成员,负责处理成立新企业的有关法律问题,包括知识产权等,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