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发商几乎成了众矢之的,很多人都认为房地产行业是暴利行业,开发商为了谋取暴利为富不仁。其实,我认为应该一分为二、辩证的去看待。
首先,房地产行业比一般的行业利润率高一些是正常的。
第一,房地产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高风险,就必须要追求高回报。房地产开发周期性长,占压资金数额巨大,未来的市场风险不好预见。我们可能看到的或说出来的都是一些辉煌的、取得一定成绩的企业,但是现实中也时常会有因为市场判断失误、资金周转不灵、管理不善等原因破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失败的场面可能更加凄惨。因此行业的高风险决定必须要有高的回报。
第二,房地产行业目前的可持续性差,企业首先追求的就会是短期利益。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政府政策的未知性,房地产行业高的投入,以及目前国内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水平都决定了房地产企业要想做大作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企业在未来方向不明的情况下很容易会追求短期利益。而且,房地产行业土地的稀缺性,开发商也很容易出现“断顿”的现象,无米下炊,只能再苦苦寻找合适的机会。因此,开发商容易短期行为,就会出现一次开发恨不能挣出一辈子的利润来。
第三,房地产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定价的主动权把握在开发商手里。加上资源的稀缺性,房地产的专业性,购房者的议价能力也会相应的减弱,开发商的盈利空间就会放大。这也就出现了“这几年开发商想挣多少钱就定多高的价格,疯狂屯地,面粉比面包贵 ”的不合理现象。
其次,房地产做为特殊的行业,开发商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应该要承担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房地产行业这几年发展势头不错,市场持续高企,房价一浪高过一浪,给开发商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也带来了普遍的质疑。其实其他行业的企业也会有这样的机会,也有可能出现价格偏离价值的现象,也有可能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只不过所涉及的商品并非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也有可能价格不算太高,有可能不是“BtoC”的方式。而房地产经营的商品是广大老百姓的必需品、耐用品,价格高(有可能是一辈子的负重),所以如果价格偏差大,利润过高,自然会激起“众怒”。因此,作为开发商,首先就要承认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关系民生。开发企业,在企业盈利与满足百姓住房需求之间就要寻找到平衡点,要在承担起最基本的社会责任---让广大老百姓买得起房子的前提下,追求企业的合理利润,而不要怨声载道,为富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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