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晓刚律师
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物业费用,与业主之间建立了物业服务、管理委托关系。物业公司应当为了小区业主利益,为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管理。同时,物业公司在收取室内设施设备小修费后,必须按照《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室内设施设备小修服务。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或其他文件中显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用不包含室内设施设备小修费,那么,业主房屋需要进行室内设施设备小修服务,在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维修费用。
物业公司收取室内设施设备小修费,即应当承担业主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以及维修结束后的保修义务。如物业公司为业主房屋卫生间维修马桶后不久,马桶使用便出现异常,此时,物业公司应当在其维修范围内,负责将马桶使用故障修复。
业主没有支付室内设施设备小修费,物业公司进行小修服务时,可以要求业主支付维修费、工时费。如未就业主室内自用设施设备约定维修时间,业主也无权基于此而拒交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购买房屋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房屋以及设施设备的保修负责,并对保修期限与业主达成一致后,在房屋质量保证书或房屋买卖合同中进行确认。如保修期届满,开发建设单位即不再承担保修责任,由业主自行负责。但是,如果保修期内,业主装修时,将设施设备进行拆改,开发建设单位会就拆改提出异议,并会以此拒绝承担保修义务,对此,广大业主在装修房屋时应当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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