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E政案第942号 |
案由(提案主题):关于加大财政投入,一次性解决原国企职工的生活困难的十八条建议。 |
提案类别:时政类 |
主办(上报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协办: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发改委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提案人: 清水侠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
内容: 解放以来,我国国企职工发愤图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我国门类齐全、配套完整的强大工业体系,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吃水不忘掘井人”,国企职工为了国家的繁荣发展贡献了青春年华,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他们年老体衰时,更需要我们的关爱和照顾,必须制定和出台配套政策,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
建议:1、针对2005年前的原国企职工出台配套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拨备专项资金,一次性解决其生活困难; 2、将其全部免费纳入医疗保险; 3、将其全部免费纳入养老保险,其个人应缴部分,由拨备的专项资金中代缴; 4、个人已缴纳的部分,全额退还本人; 5、已缴纳的买断住房的资金,计息返还本人; 6、对其子女的大学学费,减半缴纳,由专项资金补齐; 7、对无住房或夫妻两人住房人均面积低于20㎡的,按廉价房价格的50%予以优惠,其余由专项资金补齐; 8、对接受其再就业比例超过20%的企业,予以减收5%税收,以鼓励企业优先雇用; 9、对自己创业的,给予免收3年营业税、所得税的优惠; 10、发放公交免乘卡; 11、为每家免费安装一部电话; 12、发放公园游览卡,减半收费; 13、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14、免费进行再就业劳动技能培训; 15、提高低保标准,大中小城市分别提高到800元、600元、400元; 16、对伤残职工免费医疗; 17、优先具有议政参政能力的职工,进入各级人大、政协,以及时反映他们的诉求,以便及时调整政策; 18、及时发现、树立自主创业的典型,广泛宣传,以鼓励其他职工自主创业,减少就业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