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打开网页,一条《长沙94岁老太步行10公里取90元“劳保费”》的新闻令我久久难以平静,老太太在冬天里步行10公里最后还没走到单位就摊在地上,所幸有人报警后警察将她安全送回家,新闻的最后说到“幸运的是,张娭毑原单位——长沙某航运公司得知情况后,已同意以后每月按时将90元送上门来。”老太太上门取劳保费不知经过了多少年,公司现在才知道此种情况吗?联想起几个月前“重庆老人每月领79元房补,须花80元车费亲自领取”的新闻,为什么有的人会如此麻木呢?虽说后者是政府单位,而目前这则是企业单位,但作为企业单位领导者如此简单的员工问题都不能妥善解决,其他员工看在眼里能够产生如何的“承诺感”,更何况这也是国有企业。
再推到经常出现的公众群体性事件和企业内部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有多少不是因为没有及时处理好小的事情而累积爆发的呢?
“当官不为民做主,还是回家卖红薯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