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不“振兴”,谈何“保民生”


关于房地产能否搭上末班车、跻身“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媒体演绎,算得上扑朔迷离。 221日成思危先生在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的一次专题报告会上透露,房地产挤掉了另一个水深火热又备受争议的“难兄难弟”——能源业,成为第十个“被振兴”的产业。但随后又有权威媒体专访成老,就此解释是媒体误读了他的意思;接着又有消息人士23日透露,房地产行业或无缘产业振兴规划,而取代房地产业的,很可能是物流业。

而最后的定论终于在227日出现,国新办本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房地产行业是国家支柱性产业,此次并没有出现在十大振兴产业规划中是综合考虑的结果,所有的行业并不是都以振兴规划的形式推出,对已经制定好的规划,也会随着形势的变化做必要的修正。

就此,近年来甚嚣尘上的关于房地产行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地位的民间争论可以休矣。而新的问题是,既然房地产行业是国家支柱性产业,那支柱性产业不振兴,国民经济又如何得以振兴?其实,从去年开始,中央也好,地方也好,出台 “振兴”房市的政策并不少。2008122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是振兴规划是什么?要说振兴,最早被振兴的就是房地产。从09年国家“保增长”的大政方针来看,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振兴是一个当然的逻辑。然而,一个完全符合逻辑的产业政策为什么即使是在政府的层面,也要以这样一种略嫌隐晦的方式来表达?这,也就是国新办所言的“综合考虑的结果”。

既然是综合考虑,原因自然复杂。但我以为其中必然包含对“民意”的考虑。这就又涉及到了与“保增长”同样重要的另一重大方针“保民生”。众所周知,对民生的重视是本届中央政府的一大特色,而区别于可以完全用指标来衡量的“增长”,衡量“民生”的发展水平必然要包含公众的满意度问题,也就是对民意的考量。

在增长问题上处于支柱性地位的房地产行业,恰恰是近年来最为民意所争论和关注的焦点产业。以此次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出台为例,在政府谋划之初,围绕房地产行业是否列身产业振兴规划,就已牵动了以媒体和网络自发传播为渠道的民意的神经。

其实,房地产是否入围“振兴”之所以如此牵动民众的神经,道理很简单:在个别城市的房价依然坚挺、与民众的购买力有一定距离的情况下,民众最担心的是一旦房地产真的被纳入“振兴”行列,国家在政策上对地方的一些举措予以认可,房地产借“振兴”之名而固房价之实,振兴房地产成了变相地托房价。房价能否合理调整和回落更不可预知。

而我相信,政府在房地产行业振兴问题上的迟疑,决不是对房地产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争议,而正是出于对舆情民意的关切,同时不希望振兴房地产被误读为“振兴房价”。

  所以,民众其实根本不用担心房地产被“振兴”,房产商更不要把被“振兴”视为托房价的救命稻草。毫无疑问,目前房地产市场萧条的根本症结仍然是高房价,振兴房地产的唯一路径就是老老实实让价格回归理性,让企业回归管理,让竞争回归产品, 而不是期待政府扮演“救市主”。全国两会在即,我真诚的建议开发商朋友们在积极建言献策的同时,为国家“保增长,保民生”的大局和我们房地产这个行业更多的出把力、争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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