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春天的脚步临近,天气转暖,楼市的促销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五花八门的促销方式令人目不暇接。有很多促销措施确实给消费者带来实惠,但也有一些所谓的促销,背后隐含着巨大的风险,应该警惕。
譬如近来曝光度颇高的“零首付”“分期首付”,早在2001年就"被央行明令禁止,此后,虽然市场上由于各种原因,还存在一些打着“零首付”牌子的项目,但相对其他促销方式,大部分开发商还是很少运用这种方式。现在,早被禁止的“零首付”重现江湖,并被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使用,就不能不引起警觉了。
不过,现在的“零首付”已今非昔比,更加高明,风险也更大。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有的开发商或买家将房产拿到银行,将房产的价格评估得高出本来的成交价,再按七八成的比例贷出款项,令买家无须支付首期款就可以买到房产;有的开发商先垫付首付款,打入甚至不打入帐户,开据客户首付款发票,向银行贷款。之后,首付款由购房者在入住前向开发商分期支付;也有的演变为低首付,剩余款分入住前和长期分付,比如一年之内分期支付。
“零首付”之所以难以禁除并生命力顽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购房的门槛儿,尤其解决工作时间不长,没有积蓄但月薪比较高的这部分人群的自住需求。一些以房产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用很少的资金买到现房,并出租出去,从而得到丰厚的资金回报或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其他投资。
所谓“零首付”以及“分期首付”,完全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方式,以期借此来撬动深度观望的市场,实现销售,回笼资金。而遗憾的是,这种促销方式对银行、开发商、购房者三方均显露出明显的风险弊端,而且蕴藏着极大的金融风险。
对银行来说,零首付带来的附加风险在无形中增加着银行的压力,只要房价小幅波动就有可能导致原本不具备供楼能力的购房者断供和弃贷,免付的20%至30%首付款极有可能变成银行的不良资产,银行贷出去的巨额贷款则将变成手头积压的“烂尾房”。
对购房者来说,“零首付”的风险则更多的在体现在购房者身上。“零首付”如果是以高估房价来得到的,下一步将面临着需要多付出正常的月供为代价;如果是以分期首付的形式得到的,则不仅总支出并没有降低,而且下一步面临的是已经启动的反贷程序+短时间内的分期首付款的支付,实际上并没有减轻多少购房压力。在房价不跌的情况下,‘零首付’是对购房者有利的,但在房地产低迷的情况下,面对“零首付”购房者还是应该慎之又慎。
房产商其实也承担着比较大的风险,购房者如果不能按期付清首付,房产商将会承担经济损失。难以使其产生购房的实际需求。
由此可见,“零首付”无论对哪一方,都没有实际意义的利好,反而是危机四伏,风险极大。所以希望开发商不要轻易使用“零首付”这颗随时可能引爆的“地雷”,更希望购房者警惕“零首付等”促销措施背后隐含的风险,不要轻易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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