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缴物业税或是理顺房产迷局的关键


征缴物业税或是理顺房产迷局的关键

文/刘梦醒

  博客中对于房子的争论无止无休,开发商及其代理人用冷冰冰的丛林法则来解读目前房价和房市,而民粹的代表则满腔怒火的控诉无良的商人哄抬房价导致社会平民无立锥之地。

  商品房,到底是只遵循市场法则的纯粹的商品,还是公民都应享有的生存权利呢?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商品房确实拥有太多的角色。他即是流通的商品,要符合市场交易的规律。但他又确实具有资源的稀缺性和生活必须性,毕竟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只能解决极少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大部分的城市平民都需要通过购买商品房的途径来实现安居。

  因为商品房所依附的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因此我们赋予了他太多的功用。商品房和黄金一样具有保值作用,宁可把钱买成房子也不存在银行或投资是很多人的理财之道。另外,商品房还是投资的手段,利用土地的稀缺获得垄断性的暴利。

  如何使得商品房的保值及投资功能和普通百姓对商品房实际需要取得平衡呢,关键是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商品房的保值作用,例如二套房契税就是这样的政策。但是在房价高涨的经济形势下,单凭提高交易费用还难以遏制对商品房过度的投资,因此在作者看来征缴物业税是理顺房产迷局的关键。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

  简单地说,物业税是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我国现行法规采取一次性收取40年、70年土地使用费用,这就导致了购买与交易环节成本高、持有环节成本低的现状。而且目前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体使用的权利归属没有明确而清晰的规定,甚至出现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和抵触,这就使得我国本来就错综复杂的土地政策更加让人难以确定。

  如果能在清晰土地使用权范围的前提下,推出物业税。一方面能够增加持有房地产的成本和风险进而遏制过热的房地产投资,另一方面也能在税收上体现按照消耗社会财富的量来纳税。

  通过物业税的调解,降低房地产的保值功能和投资功能,避免房地产价格的巨幅波动是还利于民的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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