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之争凸显社会诚信的缺失
这几日又有关于北京市按照套内面积计算商品房房价的新闻不断传来。以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计算房价本来是一个技术问题,可是因为社会诚信的缺失,本来的技术性质问题已经逐渐演化为一个社会问题了。
首先什么是建筑面积,什么是套内面积,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1、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后者包括楼梯、电梯、大厅、花园、公共道路、物业公共用房等等。
2、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对于阳台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封闭式阳台按投影面积的全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而非封闭式阳台,则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建筑面积。
所有这些都只是建筑设计和定价的技术问题,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诚信的社会里,这些问题也就基本不成为问题。公摊面积大,大家住的舒服点,套内面积自然就小了,富裕一点的人家可以去买这样的房子。公摊面积小,大家住的挤一点,但是套内面积均摊的房价降下来了,不是很富裕的人可以去买这样的房子。现在的问题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开发商不管你有没有钱,不管开发的小区是高档小区还是低端小区,他都要在公摊面积上做文章,让购房者不明不白“被公摊”。
本来“被公摊”的消费者只是“一小部分”,而且利用公摊面积欺骗消费者的只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开发商。无奈全国的开发商都有一个毛病:我暂且称之为“倔强”吧。我辛辛苦苦盖房子,面积多少我自己清楚,就是这个价钱,信不过我就别来买,没时间给你们解释公摊。
之所以“倔强”可能是因为自尊心太强吧,还敢问公摊面积?你丫是在怀疑我的人格吗?消费者偏偏又是一群小心眼的人,人家辛辛苦苦把房子建好了,你们看着差不多就吗麟儿的交钱就得了呗,好奇心怎么就这么重呢?讨厌!
但是购房合同抄起来就是百八十万的大合同,为什么这样大额交易不能把细节谈清楚呢?那里是公摊,都摊多大面积,谁测量的等等。要想把这些说清楚虽然不是很简单,但也不是办不到啊。就应该让开发商拿着小本、皮尺挨门挨户的领着业主把小区走一遍。最好晚饭后走,就当是散步了。
现在折腾来折腾去,还是一笔糊涂账,而且比以前更糊涂了。北京的房价和全国其他大部分地区不好比较了,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房价不好比较了,这下谁也别说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比商品房也便宜不了多少了。
发了点牢骚,但是北京的做法还是进步的,在2003年的时候,北京就已经要求预售商品住宅要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现在只不过加上了现房也要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其实是对原来政策的强调和延展。
之所以说进步,因为套内建筑面积基本上是可以自己测量的,这样一来咱到底买了多少平米,就比以前稍微明白了一点不是。另外,购房者也猴精着呢。两个小区,同样的房价(以套内面积计算),那就请您开发商说说您的公共面积和配套设施有多少吧。我们也好比较比较。
这时候开发商就不会像以前那样随便一指,那边,还有那边,看到了吗?都是您的。现在,他且的给你解释呢,我们这草坪有多大,比谁谁家的小区大多了,谁说我们大厅太小,我跟丫急!我们大厅就算小,但我们设计好啊,您看我们这思路,这放一面镜子,这空间感嗖一下就出来了。
虽然难免忽悠,也让KFS多说几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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